林州交警助力執行,高速路口連扣兩車
7月5日上午10時,林州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接到林州交警電話,稱在林州市高速路口扣押一被執行人車輛,執行應急組4名幹警馬上行動趕往現場,途中再接報警,另一被執行人的車輛在同一路口又被扣押。
被執行人李瑞芳,因民間借貸糾紛,林州法院於2016年5月判決其給付他人57萬元,判決生效后其未履行,當日其朋友駕駛其思鉑睿轎車出行時被交警查扣。
被執行人宋靜雲,因民間借貸糾紛,林州法院於2016年10月判決其給付他人4.614萬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其未履行,當日其朋友駕駛其軒逸牌轎車出行時被交警查扣。
據悉,2016年11月,林州政法機關建立執行聯動機制,其中交警部門在接受法院協助查扣車輛函后,將車輛信息錄入機動車登記管理系統、車輛視頻監測系統,公安交警在辦理定期檢驗、轉移登記、交通執勤執法過程中,對法院請求協助查扣的車輛予以扣押,現已扣押車輛22台,有力支持了法院執行工作,縮小了老賴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