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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 唐僧父親是不是陳光蕊 ? 其實另有其人

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18天左右。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所以,唐僧的母親殷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那麼,可以肯定地說,陳光蕊絕對不是唐僧的親爹!

如果仔細一點閱讀《西遊記》,你會發現這樣一個驚天秘密:唐僧的母親、丞相的女兒殷溫嬌,在跟新科狀元陳光蕊未結婚之前,就已經懷上了孩子(唐僧)。

唐僧的父親陳光蕊考上了狀元,遇到丞相的小姐殷溫嬌拋繡球招親,那繡球「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二人由此成就了一段姻緣。陳光蕊便和丞相之女殷溫嬌結了婚。陳光蕊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一路上竟無人伴隨,僅帶著老婆和自己的一個家僮,到了洪江渡口。艄公劉洪、李彪見色起意,殺了陳光蕊和家僮,逼小姐順從。小姐尋思無計,只得順了劉洪。劉洪穿了光蕊衣冠,帶了官憑文書,同殷溫嬌往江州上任去了。殷溫嬌擔心懷著的孩子有危險,孩子(即後來的唐僧)生下后,順水放走,由老和尚收養了。過了十八年,兒子陳玄奘年滿十八歲後到京城報信,丞相發六萬御林軍,捉了殺父仇人劉洪,拿到江邊渡口祭奠,活剜了劉洪的心肝。然後龍王送陳光蕊還魂復活,一家團圓,後來殷小姐從容自盡。

這裡面,有幾個關鍵問題需要理清:一、陳光蕊和殷溫嬌什麼時候結婚?二、什麼時候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三、一路上耗費了多少時間?四、陳光蕊什麼時候遇害?

一、陳光蕊和殷溫嬌什麼時候結婚?陳光蕊中了狀元,跨馬遊街,遇丞相之女殷溫嬌打繡球招親,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當晚就拜了堂,入了房。這是第一天。

二、什麼時候赴任江州,從丞相府出發?書上寫得明明白白,結婚第二天一大早,陳光蕊就奉皇命從丞相府出發赴任江州。這是第二天。

三、一路上耗費了多少時間?我們先來研究一下陳光蕊赴任的路線::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這一趟路途究竟有多遠?原著中作者已經給出了答案。

1、從京城到陳光蕊家有多遠?

書中寫到18年後玄奘復仇,在見婆婆時有交代:玄奘領婆婆到劉小二店內,又將盤纏與婆婆道:「我此去只月余就回。」這個「月余」是指:從萬花店經過陳光蕊家到京城報信,在外公家住上1或3天(或是更多天),然後再返回江州去復仇,等一切事情都辦完了,再來萬花店接婆婆,只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一月30天,減在京城外公家住2天,一來一回各14天,減去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的4天,約為10天。

2、從陳光蕊家到萬花店有多遠?

書中寫到陳光蕊赴任路過自己的家,接了母親張氏,當日即出發,「在路數日,前至萬花店劉小二家安下。「數日」為幾天?一般指3天,或3~5天。如果有7~10天就是「旬日」了。如果超過10天,就是十數日。所以從陳光蕊家出發,到萬花店,約有4天左右。在萬花店,母親張氏養病誤了2天,光蕊道:「此店已住三日了,欽限緊急,孩兒意欲明日起身,不知母親身體好否?」張氏道:「我身子不快,此時路上炎熱,恐添疾病。你可這裡賃間房屋,與我暫住。付些盤纏在此,你兩口兒先上任去,候秋涼卻來接我。」光蕊與妻商議,就租了屋宇,付了盤纏與母親,同妻拜辭前去。陳光蕊打算第4天一起走,母親叫他們先走。於是,他們在第3天先走了。

3、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有多遠?

在萬花店門前,陳光蕊問漁人:「這魚哪裡打來的?」漁人道:「離府十五里洪江內打來的。」可見有十五里遠,這是洪江打魚的地方,並不是洪江渡口。渡口要遠一些,原文中寫道:「曉行夜宿,不覺已到洪江渡口。」

曉行夜宿,是一個成語,指天明趕路,直到夜裡才住下來。也就是當天晚上要找旅社住宿的時候,到達的洪江渡口。從萬花店到洪江渡口,走了一天的時間。

緊接著:「不覺已到洪江渡口。只見梢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於是,陳光蕊夫婦誤上了賊船。「光蕊令家僮將行李搬上船去,夫妻正齊齊上船。」

就在當天夜裡,陳光蕊遇害。「將船撐至沒人煙處,候至夜靜三更,先將家僮殺死,次將光蕊打死,把屍首都推在水裡去了。」

4、從洪江渡口到江州,已經不遠了。

這段路,陳光蕊和家僮死了,沒有走成,只有殷溫嬌走完全程。書中交代: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拋屍洪江。「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殷小姐相從劉洪,只因身懷有孕。又行了幾日,才到的江州。

好了!真相已經出來了。

我們可愛的殷溫嬌小姐在和陳光蕊同志結婚的第二天一大早,「五更三點,文武眾臣趨朝」后,得到皇帝聖旨,開始遠行。「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到相府。」五更三點,約為現今的早上5點10分左右。這個時候,陳光蕊正在朝廷裡面等待調任。而在先一天的晚上,丞相吩咐安排酒席,歡飲一宵。一宵是多久?一夜!即使沒有一夜,也有大半夜!至少得轉鍾兩三點。也就是說,兩個人在一起睡的時間,只有一兩個小時左右。陳光蕊的酒量如何?精力如何?這些都是可能存在的問題,但畢竟是「共入蘭房」了。這一兩個小時有沒有發生性關係?不好說,就算真的發生了,有沒有受孕?又不好說,就算一槍命中懷了孕,還是說不通

因為從溫嬌小姐結婚的那天晚上算起,到老公被殺,上面已經算的極為清楚,按多的算:只有18天時間!而溫嬌小姐竟然已經確認自己懷孕了!

按醫學常識,一個女人,在受孕后,出現妊娠反應的平均時間是在40天或45天以上。那麼,溫嬌小姐怎麼在18天內就確認懷孕了呢?只是未知男女。這「未知男女」就是懷孕已經很長時間了,而不是剛剛才發現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說:溫嬌小姐肚子里懷的這個孩子,是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有了,而絕對不可能是新科狀元陳光蕊的。

不要以為這是在嘩眾取寵,在《西遊記》原文中的其他地方,另外還藏有很「鐵」的證據,不信的話,請翻閱《西遊記》第37回,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

「經三個月」這四個字說得非常清楚: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

陳光蕊與溫嬌小姐結婚的時間,可以被證明的,只有18天左右。而無論如何,也證明不了有六、七個月之久。因為結婚的第二天就奉皇命赴任去了,「欽限緊急」、「勿誤期限」,不可能走了七個月還在半路上。

所以,唐僧的母親殷溫嬌小姐,在認識陳光蕊之前就已經懷孕有幾個月了。那麼,可以肯定地說,陳光蕊絕對不是唐僧的親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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