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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官權益保障工作:內設專門機構 外部廣泛借力

上海法官權益保障工作:內設專門機構 外部廣泛借力

「請不要讓法官在流汗的同時再流淚流血。」近年來,隨著各地法官被當事人傷害的惡性事件不斷見諸報端,這句話已經從越來越多的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行各業人士口中喊出。

法官權益為何屢受侵害?對法官能否提供製度化保障,而不僅僅停留在個案操作?法院成立法官權益保障機構后該如何運作?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走訪了全國較早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自2013年9月上海高院成立「維護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幹警合法權益委員會」(以下簡稱維權委)以來,短短三年間,上海法院共處置涉侵害法官履職權益案件188件,有效增強了法官認真履職、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底氣。上海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

雙軌運行各司其職

「法院不是一個普通辦事的公務機關,它是考量社會公平的校準器,是人民利益的守護者。」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葛偉軍年輕時懷有一個「法官夢」,後來「陰差陽錯」做了律師和老師,在他的心目中,法官這份職業既光榮又偉大,是所有法律人踐行法治理想的終極殿堂。然而這些年,他痛心地發現,有些當事人不斷地把心裡的憤怒和怨氣發泄到法官身上,「這種挑戰法治權威的不法行為要堅決予以制裁。」

葛偉軍意識到的問題,上海高院也早已關注。2013年,上海高院正在為即將來臨的司法體制改革緊鑼密鼓地做著準備,一場對法官權益保障情況的調研也在悄然進行。

「完善法官職業保障制度,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保證法官正當履職不受非法干擾和侵害,是審判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的重要條件,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落實法官員額制、司法責任制等其他改革工作的重要保障。」上海高院副院長兼司改辦主任郭偉清告訴記者。

2次專題調研、300餘人次的幹警訪談、5000餘份的網上問卷調查,調研結果顯示,法官們受侵害的類型大致8種,分別是人身攻擊、擾亂審判秩序、恐嚇威脅、以自殘方式表達不滿情緒或施加壓力恐嚇、網路誹謗、跟蹤尾隨、破壞財產、失實舉報。有66.6%的被調查對象希望建立法官權益保障常設機構,75.6%希望有明確的救濟途徑。

保障法官權益刻不容緩。2013年9月,上海高院正式成立維權委,下設專門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全市各中級、基層法院也紛紛成立專門機構或配備聯絡員,形成「各法院維權委直接負責+高院維權委指導督辦」的雙軌模式,對法官維權工作分級負責、各司其職。

2014年上海高院《法官權益》創刊,先後發布了典型案例25起,各中級、基層法院根據發布的案例情況加強了保障法官權益的安全預防工作,其中包含組織機構、工作原則、處置流程、維權舉措、善後安撫、預防保護等多個方面。

2016年,為全面推進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職,上海高院黨組正式把建立法官合法權益保護機制列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第117個項目,並作為2016年上海法院全年司改17個重點項目之一。

在這些維權機構和機制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不少法官成了直接受益者。

2015年12月,青浦區法院民三庭法官金燕碰到了一起煩心事兒,那天下午,她宣判了一起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當事人小唐由於自己的訴求被駁回,當庭對金燕進行謾罵,后被法警及時制止並帶離法庭。沒想到第二天一早,小唐竟一路尾隨前往醫院看病的金燕,並在醫院大吵大鬧起來。無奈的金燕只得打電話給法院本部,維權部門立即啟動應急處置流程,小唐被民警帶離醫院並被訓誡,最終表示悔過並承諾不再發生類似行為。

無獨有偶,上海普陀法院的一名當事人持汽油桶上門威脅法官,上海高院維權委立即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最終相關人員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刑罰;上海長寧法院的執行法官在外出執行時被辱罵、推搡、圍困,該院對肇事人員處以司法拘留15日,並對相關單位處以罰款20萬元。

啟動1.0「三化」保障體系

個案的解決雖然有示範性,但要真正形成「法律被崇尚、法院有權威、法官受尊重」的司法新格局,只有通過「頂層設計」來制度化推進對法官權益的保障。建立維權委后,上海高院很快著手打造以制度化、標準化、透明化為特點的「1.0法官權益保障體系」。

首先,制度建設。2013年底,上海高院出台《關於維護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幹警合法權益的意見(試行)》。兩年後,中辦、國辦和最高人民法院先後發布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上海高院又根據文件要求進行修訂,於今年5月制定了《關於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意見》。

在《意見》里,上海高院對法院內部的相關部門進行了細緻分工,政治部負責權益受侵幹警的申訴、控告、補助、救助、撫恤,監察室負責核查舉報以及對幹警遭受的不實舉報進行澄清,法警總隊負責安全檢查、應急處置及防範性保護,信息管理處負責防範信息泄密,幹部培訓處負責教育培訓,法宣處負責新聞宣傳及輿情處置,司法行政裝備處負責後勤保障,同時明確各部門負責人是保護本部門幹警依法履職的第一責任人。

其次,設立標準。根據《意見》規定,上海高院明確要求各法院及時啟動應對機制,針對情節較輕、情節較重、嚴重侵害等不同性質的侵害情況進行快速處理,高院監督指導全市法院的法官權益保障工作,必要時由高院出面協調公安機關等單位支持,結合各法院制定的相關實施細則,形成上下協調的系統化法官權益保障網路。

在上海青浦法院監察室池曉靜的辦公室,記者看到了一張「應對處理流程圖」。

「我們根據侵害行為的嚴重程度,分為輕微侵害案件、較嚴重侵害案件和重大侵害案件三個等級,實施分級處置並制定流程圖,金燕那次事件就是按照這個流程及時處置的。」池曉靜說。

記者看到,在這張流程圖裡,法官如果遭受重大侵害,法警、110民警等力量將首先趕到現場處置,法官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步向維權委和維權辦報告,然後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根據案件處理情況隨時通報信息,商討處置方案,依法追究侵權人責任,並對受侵法官進行撫恤、慰問或心理疏導等善後安撫工作。

同時,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侵害法官事件,上海高院對全市法院內部安全保衛設施進行了標準化設置,增加安保力量配備,升級安防設施,利用一鍵報警、網路IP呼叫對講系統、人臉識別系統、紅外區域布防、液體探測儀、鞋底探測儀、執行移動單兵系統等技術手段全方位保護法官人身安全。據統計,2016年,上海全市法院共實施安檢256.5萬人次,查處各類違禁物品4.5萬件。

最後,公開透明。2016年5月,上海法院率先建立了覆蓋全市的「法官權益保護信息平台」,該平台設置了保障熱線、規章制度、權益動態、典型案例等十餘個模塊,集成了案件填報、處理跟蹤、數據統計、態勢分析、政策宣傳等多項功能。

「法官受到不法侵害時,最希望的是有人可找、有人願聽、有人肯幫、有人落實。」上海高院維權辦常務副主任徐憲和已有整整三年的法官維權保障工作經驗,每天他都會習慣性地點擊辦公桌上的電腦,進入上海法院內網查看法官權益保護信息化平台。

記者發現,在這個信息化平台上,上海全市法院幹警不僅可以掌握法官權益保障相關政策信息,還能夠在自身權益受侵后及時、便捷地通過內網或熱線電話提出維權訴請。上海高院藉助平台對相關權益受侵案件的處理實施全流程管理,及時全面掌握案情及案件處理信息,確保法官權益受侵事事有反饋、件件有著落。同時,平台通過大數據分析,實時反映和分析全市法院相關工作動態,為法官權益保障工作提供重要參考。

2016年11月,微信公眾號「上海高院法官權益保護」正式上線。「這個公眾號開設了熱點評析、數說維權、規章制度、權益動態、權益文苑、典型案例等欄目,每周及時發布法院維權工作的最新資訊。」參與公眾號運作的律新社首席執行官王鳳梅告訴記者。據悉,該公眾號今後還將開設服務專窗等互動欄目。

升級2.0「聯動」保障體系

「法官權益保障是個系統性工程,僅靠法院一家單打獨鬥還力不從心,要加強與法院外部的合作,爭取各方支持,採取更為廣泛深入的措施懲處侵害法官權益的行為,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影響。」在一次專家座談會上,上海政法學院教授、上海市法學會副秘書長湯嘯天直言。

2016年起,上海高院在原有基礎上全線推進以聯動、融合為特點的「2.0法官權益保障體系」,高院與社會各部門進行溝通:與上海市公安局協調,共同制定了《關於保障法院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正當履職懲治嚴重擾亂司法秩序行為的若干意見》,明確對侵害法官依法履職行為快速出警、依法打擊;與上海市律協溝通,共同簽訂全國首份有關律師支持法官依法履職的倡議書,提出律師引導當事人充分尊重司法權威的具體倡議;與知名媒體共同策劃,深度報道上海法院法官維權保障機制和典型案例,其中,《新民晚報》在「十日談」欄目內連續十天刊登法官遭遇侵害后的系列心路歷程故事,感動了眾多讀者。

與此同時,基層法院也紛紛行動。上海浦東法院與屬地公安機關溝通,就法官權益保障中的公安快速反應機制和當事人身份查驗機制籤訂合作備忘錄;上海崇明法院與公安部門、侵權人及被侵權人住所地基層政府和村(居)委會合作,開展綜合防範、應急處置以及對侵權人的教育和懲戒工作。

「現在,我們每年給新執業律師講課時,會談到當律師對法官觀點有重大異議或對法官言行舉止有強烈不滿時,該如何處理彼此之間關係的內容。」上海市律協副會長王嶸十分關注法官權益保障工作,他說,「一個國家的法治文明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職業法律人群體對法官的尊重,這種尊重是無條件的。上海有那麼多律師,可能一半以上都是訴訟律師,我們要養成尊重司法權威、維護法官尊嚴、和法官有良性互動的習慣。我們律協也有懲戒委員會,法院可以列席旁聽評議案件的現場。」

一位《新民晚報》的老讀者則給上海高院打來電話:「看了『十日談』,非常感慨,法官是一個專業化很強的職業,不僅需要好好培養,更需要給他們一個良好的土壤環境,真心希望更多的人來保護法官,保護法官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因為法官最終保護的是老百姓的權益。」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上海,越來越多的人更加理解並支持法院的工作。今年年初,上海徐匯區政協委員提交了一份《誰來保護法官》的提案,提出為法院設置「法官職業保障金」,開發適用於政法行業的職業意外保險等建議。

湯嘯天對此非常贊成,他表示:「為法官購買職業保險,設立法官職業風險保障基金,可以使法官在遭遇人身傷害風險時,得到及時和充分的補償,增強法官抵禦人身安全風險的能力,降低法官辦案的職業風險。」

當外界逐漸形成「尊重法官」的氛圍時,上海法院又依託法院內部受過專門訓練的心理諮詢志願者以及法院外專業機構,為權益受侵法官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導服務,幫助其放鬆心情、舒緩壓力,讓每一名法官在自己權益受侵時,感到有組織可尋找、有地方可傾訴、有溫暖可感受。

曾經參與上海浦東法院三起當事人恐嚇法官事件心理疏導工作的謝壽山,目前在上海長寧法院執行局工作,他是上海法院系統最先取得國家心理諮詢師資格的法官,擔任過上海市心理諮詢行業協會的項目督導。「我很希望高院能對全市法院系統開展針對性的具體心理調適活動。」他說。

據悉,目前上海高院已在積極籌備建立一支由法院內部具備二級心理諮詢資質的法院幹警所組成的心理志願者隊伍,創設更加符合司法履職人員心理特點的疏導機制,並為今後的法官權益保障工作提供充實案例和數據研究。

「上海的法官履職權益保障工作尚在路上,我們將通過更加深入紮實的工作,促進全市法院全面完善法官依法履職保護機制,切實提升法官的職業尊榮感、使命感,維護和保障司法人員的合法權益,為建立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法院隊伍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上海高院黨組書記、院長崔亞東表示。(記者嚴劍漪 通訊員邱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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