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泡沫箱里放冰塊專偷小孩兒腎?警方闢謠
最近,一段畫面為小孩子屍體在泡沫箱中的視頻在網上四處流傳,視頻中一位疑似孩子家長的女子,正從泡沫箱中往外拿冰塊。
△網傳視頻截圖
隨後,網上流傳出各種說法:
1、孩子在泡沫箱中睡著后,家長以為是蔬菜抬入冰櫃,結果小孩被凍死。
2、人販子給小孩打麻醉藥,然後用冰塊凍住運到外地進行腎臟移植,半途中被警察攔下......
除了死因有各種說法以外,當事人籍貫及事發地也各不相同。但是最後結論卻都是:孩子被人販子打麻藥猴,運送到外地進行腎臟移植的說法,絕對不靠譜!
那麼,這段視頻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平安遼寧從湖南益陽桃江縣警方獲悉,視頻中的小孩系溺水死亡,並非網傳的「被人販子麻醉」、「被凍死」。
網傳視頻截圖
據悉,小孩是在廣東廣州親戚家溺水死亡,因夏天氣溫高,家人遂將遺體裝入有冰塊的泡沫箱,帶回家鄉桃江縣修山鎮安葬。
事情至此真相大白。
警方提醒
正值暑假期間,請家長加強對孩子的安全保護,預防溺水事故的發生!同時,希望大家不要進行無謂的傳播、猜測,尤其是散播「人販子偷腎」這一類駭人聽聞的謠言!
同時警方也再次提醒大家,
造謠、傳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造謠、傳謠的相關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行政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