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規定的條款。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市民在經過斑馬線時,都碰到過「車不讓人」的情形。
根據我市創城調度會關於要繼續加大交通秩序整治的要求,5月29日,市創城辦宣傳組工作人員再次就車輛禮讓行人情況進行了實地調查走訪。
上午10時10分,工作人員在中山路與明月街交叉路口看到,一輛黑色轎車在轉彎連續經過兩條斑馬線時,面對前面正在綠燈條件下走在斑馬線上的市民,沒有進行避讓。黑色轎車自身的確是按照信號燈行駛的,但經過斑馬線時,應該禮讓正在通行的行人。
往西走,來到西關東街國小門前,此處中山路上有一橫穿馬路的斑馬線。一位中年婦女從路北的檢察院家屬院走出來,打算通過斑馬線過馬路,此時道路上汽車較少,婦女一開始沒遇到什麼阻礙。不過,就在她剛走過道路中央時,一輛寶馬車由西向東駛來。只見司機猛地加速,方向盤一個向右,車子劃了一個弧線,從婦女面前繞開,婦女嚇了一跳,連忙止住了腳步。
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尚且如此,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又是怎樣的呢?中山路西城綜合市場門前路口沒有安裝信號燈,也沒施划斑馬線,經過這個路口的汽車,大都沒有主動減速的跡象。
10時45分,一輛銀色私家車沿中山路由東向西通過西城綜合市場門前路口。由於道路車輛和行人較多,這輛私家車「見縫插針」,左突右進,沒禮讓行人,徑直開進路口右轉進入西城市場門前停車,看樣子是來買菜的。隨後,一輛黑色起亞轎車也沒禮讓行人,一點速也不減地通過了路口。工作人員趕到菜市場門口,詢問下車后正關車門的銀色私家車主為何不禮讓行人?車主回頭不屑地說,「趕時間,再說了,前面有輛車擋住了,我沒看到有行人。」
工作人員在這個路口數了一下,15分鐘時間裡,有30多輛機動車通過路口時遇行人,主動禮讓的有8輛。這些禮讓的機動車中,公車都主動減速避讓,不禮讓行人的大都是私家車和計程車。
對此,市交警大隊大隊長趙永輝表示,根據交通法規,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同時,行人應該選擇走斑馬線過馬路。非機動車通過斑馬線時,應下車推行。此外,騎著電動車、腳踏車通過斑馬線時,都不屬於行人。「我們將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依法進行處罰,並記分。同時,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讓停車讓行、減速慢行成為城市文明建設和保護生命安全的保障。」
禮讓斑馬線是對行人生命的尊重,也是交通安全的重要環節,更是城市文明的有力名片。斑馬線上的文明需要行人、司機以及全社會共同努力,全市各行業、各領域都要積極行動起來,全域推進,全民參與,共同為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