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石家莊建西街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一輛水泥罐車碾軋一名騎電動車的行人,致使對方當場死亡。日前,石家莊橋西區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案發時間是2016年6月29日早晨5點半。案發地點是石家莊三簡路建西街交口附近。
白色水泥攪拌車從後方撞上騎電車男子,隨機男子遭到碾軋當場身亡。肇事司機隨後撥打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
110民警率先趕到現場控制住了肇事司機。
今年3月6日上午,石家莊橋西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水泥罐車駕駛人、被告人劉某在法庭上稱,汽車人當時在盲區,自己沒有看到被害人。
劉某稱,事發時自己是沿著三簡路由東向西行駛,到了建西街準備右轉彎,為了安全,轉彎前他特意放慢了車速。
監控錄像顯示,就在這時騎車人從水泥罐車的右側超了過來,並在轉彎的一剎那超到了車前方,隨後遭到碾軋。
被告人劉某稱,撞到被害人後,發覺異常,馬上停車報警。
石家莊橋西交警大隊事故中隊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劉某負全責。
近日,橋西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一年。
橋西法院刑一庭庭長鄭麗君:由於劉某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撥打了110報警,撥打120救助傷者,並在原地等待保護現場,所以他有自首情節,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劉某的所在單位又和被害人(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基於這種情況,被害人家屬對劉某表示了諒解。所以,他也獲得從輕處罰。所以本案最終適用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