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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來自光的動物、純潔的動物:獨角獸與獅子

代序·我為什麼要寫作

從很小的時候開始,也許是五六歲的時候,我就知道了我長大以後要當一個作家。在大約十七歲到二十四歲之間,我曾經想放棄這個念頭,但是我心裡很明白,我這麼做是違背我的天性的,或遲或早,我會安下心來寫作的。

我是三個孩子里中間的一個,兩頭的年齡差距都是五歲,我在八歲之前很少見到我父親。為了這個原因和其他原因,我的性格有些孤僻,我很快就養成了一些不討人喜歡的習慣舉止,這使我在整個學生時代不受人歡迎。我有孤僻孩子的那種編織故事和同想象中的人物對話的習慣,我想從一開始起我的文學抱負就同無人理睬和不受重視的感覺交雜在一起。我知道我有話語的才能和面對不愉快事實的毅力,我覺得這為我創造了一種隱蔽的個人天地,我在日常生活中遭到的失敗可以在這裡得到補償。不過,我在整個童年和少年時代所寫的全部認真的——也就是說真正當作一回事的——作品,加起來不會超過五六頁。我在四歲,也許是五歲,寫了第一首詩,我母親把它記了下來。我已經什麼都記不得了,除了它說的是關於一隻老虎,那隻老虎有「椅子一般的牙齒」——這句子造得還夠格,不過我想這首詩是抄襲布萊克的《老虎,老虎》的。我十一歲的時候,爆發了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八年的戰爭,我寫了一首愛國詩,發表在當地報紙上,兩年後又有一首悼念基欽納逝世的詩,也登在當地報紙上。我長大了一些以後,不時寫些蹩腳的而且常常是沒有寫完的喬治時代風格的「自然詩」。我也曾兩次嘗試寫短篇小說,都以失敗告終,不堪一提。這就是我在那些年代里實際上用筆寫下來的全部認真的作品。

但是,在這期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確也從事了文學活動。首先是那些我不花什麼力氣就能很快地寫出來的但是並不能為我自己帶來很大樂趣的應付差事的東西。除了學校功課以外,我還寫些應景詩,那是一種半開玩笑的打油詩,我能夠按今天來看是驚人的速度寫出來——十四歲的時候,我曾只花了大約一個星期的時間,模仿阿里斯托芬寫了一部押韻的完整詩劇——我還參加了校刊的編輯,有鉛印的,也有手稿。這些校刊都是些你無法想象的可笑到可憐程度的東西。我當時為它們所花的力氣要比我今天為最無價值的新聞寫作所花的力氣少得多了。但是與此同時,在大約十五年以上的時間裡,我還在進行一種完全不同的寫作練習:那便是編造一個關於我自己的連續「故事」,一種只存在於心中的日記。我相信這是許多兒童和少年都有的一種共同習慣。

我在很小的時候就常常想象我是俠盜羅賓漢或什麼的,把自己想象為令人刺激的冒險故事中的英雄,但是很快我的「故事」就不再是這種露骨的自我陶醉性質了,而越來越成為對我自己在做的事情和看到的東西的單純的描述。有時我的腦際會連續幾分鐘出現這樣的話:「他推開門進了房間。一道淡黃色的陽光透過細布窗帘斜照到桌上,上面有一匣半打開的火柴放在墨水缸旁。他右手插在口袋裡,向窗前走去。下面的街上有一隻黃棕色的貓在追逐一片枯葉」,等等,等等。這個習慣一直繼續到我二十五歲的時候,貫穿了我還沒有從事文學活動的年代。雖然我得花力氣尋覓,而且的確花了力氣尋覓適當詞語,我似乎是在一種外力的驅使下,幾乎不由自主地在做這種描述景物的練習。可以想象,這個「故事」一定反映了我在不同的年齡所崇拜的不同作家的風格,不過就我記憶所及,它始終保持了在描述上一絲不苟的特點。



我大約十六歲的時候突然發現了單純詞語本身所帶來的樂趣,也就是詞語的聲音和聯想。《失樂園》中這兩行:



這樣他艱辛而又吃力地

向前:他艱辛而又吃力,



今天在我看來已不是特別精彩了,但是當時卻使我全身戰慄;用「hee」來拼「he」(他)也增加了快感。至於描述景物的必要性,我早已全部明白了。因此,如果說我在那個時候要寫書的話,我要寫的是什麼樣的書就可想而知了。我要寫的是大部頭的結局悲慘的自然主義小說,裡面儘是細枝末節的詳盡描寫和明顯比喻,而且還儘是成段成段的華麗辭藻,所用的字眼一半是為了取其聲音的效果而用的。事實上,我的第一部完整的小說《緬甸歲月》就是一部這種小說,那是我在三十歲的時候寫的,不過在這以前很久就已構思了。

我之所以提供這些背景材料是因為我認為不了解一個作家的早期發展的一些情況是無法估量他的動機的。他的題材由他所生活的時代所決定——至少在我們自己生活的這些動蕩不安的革命性的年代里是如此——但是在他開始寫作之前,他就已經形成了一種感情態度,這是他以後永遠也無法擺脫的。毫無疑問,提高自己的氣質和避免在還沒有成熟的階段就動起手來,或者陷於一種反常的心態,是他之責任;但是如果他完全擺脫早年的影響,他就會扼殺寫作的衝動。除了需要謀一生計以外,我想從事寫作,至少從事散文寫作,有四大動機。在每一作家身上,它們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而在任何一個作家身上,所佔比例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有不同,要看他所生活的環境氣氛而定。

這四大動機是:

一、純粹的自我中心。希望顯得聰明,為大家談論,死後留名,向那些在你童年的時候冷落你的大人出口氣,等等,等等。硬說這不是動機,而且不是一個強烈的動機,完全是自欺欺人。作家同科學家、藝術家、政治家、律師、軍人、成功的商家——總而言之,人類的全部上層精華——都有這種特性。而廣大的人類大眾卻不是這麼強烈的自私。他們在大約三十歲以後就放棄了個人抱負——說真的,在許多情況下,他們幾乎根本放棄了自己是個個人的意識——主要是為別人而活著,或者乾脆就是被單調無味的生活重軛壓得透不過氣來。但是也有少數有才華有個性的人決心要過自己的生活到底,作家就屬於這一階層。我應該說,嚴肅的作家整體來說比新聞記者更加有虛榮心和以自我為中心,儘管不如新聞記者那樣看重金錢。



二、審美方面的熱情。欣賞外部世界的美,或者,在另一方面,欣賞詞語和它們正確組合的美。享受一個聲音的衝擊力或者它對另一個聲音的衝擊力,享受一篇好文章的鏗鏘有力或者一個好故事的節奏明確。希望分享一種你覺得是有價值的和不應該錯過的經驗。在不少作家身上,審美動機是很微弱的,但是即使是一個寫時論的或者編教科書的作家都有一些愛用的詞句,對他有非功利的吸引力;或者他可能特別喜歡某一種印刷字體、頁邊的寬窄,等等。任何書,凡是超過火車時刻表水平以上的,都不能完全擺脫審美的考慮。



三、歷史方面的衝動。希望看到事物的如實面貌,找出真正的事實把它們存起來供後代使用。



四、政治方面的目的——這裡所用「政治」一詞是指它的最大程度的泛義而言。希望把世界推往一定的方向,改變別人對他們要努力爭取的到底是哪一種社會的想法。再說一遍,沒有一本書是能夠真正做到脫離政治傾向的。有人認為藝術應該脫離政治,這種意見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態度。不難看到,這些不同的衝動必然會互相排斥,而且在不同的人身上和在不同的時候有所不同。從本性來說——所謂你的「本性」是指你在剛成年的時候所達到的狀態——我是一個頭三種動機壓倒第四種動機的人。在和平的年代,我可能會寫一些講究辭藻的或者僅僅是描述性的書,而且很可能對我自己的政治傾向幾乎毫無意識。但是實際情況是,我卻為形勢所迫,成了一種寫時論的作家。我先在一種並不適合我的職業中度過了五年(緬甸的印度帝國警察部隊),後來又經受了貧困和失敗的滋味。這增強了我對權威的天生憎恨,使我第一次充分認識到勞動階級的存在,而且在緬甸的工作使我對帝國主義的本性有了一些了解;但是這些經驗還不足以使我具有明確的政治方向。接著來了希特勒、西班牙內戰,等等。到了一九三五年年底,我仍沒有做出最後的決定。我記得在那個時候寫的一首小詩,表達了我的進退維谷的困境。



西班牙內戰和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七年之間的其他事件決定了天平的傾斜,從此我知道了自己站在哪裡。我在一九三六年以後寫的每一篇嚴肅的作品都是直接或間接地反對極權主義和擁護民主社會主義的,當然是根據我所理解的民主社會主義。在我們那個年代里,認為你能夠避免寫這種題材,在我看來幾乎是胡說八道。大家都在用某種方式為掩蔽寫這種題材。這簡單到就是一個你站在哪一邊和採取什麼方針的問題。你對自己的政治傾向越是有明確意識,你就越有可能在政治上採取行動而不犧牲自己的審美和思想上的獨立完整。



我在過去十年之中一直最想要做的事情就是使政治寫作成為一種藝術。我的出發點總是由於我有一種傾向性,一種對社會不公的強烈意識。我坐下來寫一本書的時候,我並沒有對自己說:「我要生產一部藝術作品。」我之所以寫一本書,是因為我有一個謊言要揭露,我有一個事實要引起大家的注意,我最先關心的事就是要有一個讓大家來聽我說話的機會。但是,如果這不能同時也成為一次審美的活動,我是不會寫一本書的,甚至不會寫一篇雜誌長文。凡是稍微留心看一看我的作品的人都會發現,即使這是直接的宣傳,它也包含了一個職業政治家會認為無關本題的許多內容。我不能夠,也不願意完全放棄我在童年時代所形成的世界觀。只要我還健康地活著,我就會繼續對散文這一文體抱有強烈的感情,熱愛地球表面上的一切事物,對具體的東西和各種知識感興趣,儘管這些知識是片段的或者無用的。要壓抑這一方面的自我,我是做不到的。我該做的是把我天性的愛憎同這個時代對我們所要求的基本上是共同的而不是個人的活動調和起來。



這樣做可不容易。這就引起了結構和語言問題,而且這還以一種新的方式提出了真實性的問題。我這裡只舉一個由此而引起的那種比較明顯的困難的例子。我寫的那部關於西班牙內戰的書《向加泰隆尼亞致敬》當然是一部毫不掩飾的政治作品,但是基本上我是用一種相當超然的態度和對形式的尊重來寫的。我在這本書里的確做了很大努力,要把全部真相說出來而又不違背我的文學本能。但是除了其他內容以外,這本書里有很長的一章,儘是引自報紙上的話和諸如此類的東西,為那些被指責與佛朗哥合謀的托派分子辯護。顯然這樣的一章會糟蹋全書,因為過了一兩年後普通讀者會對它失去興趣。一位我所尊敬的批評家教訓了我一頓。「你為什麼把這種材料放在裡面?」他說,「本來是一本好書,你卻把它變成了新聞報道。」他說得不錯,但我只能這樣做。因為我正好知道英國只有很少的人才被允許知道的事情:清白無辜的人遭到了誣告。如果不是由於我感到憤怒,我是永遠不會寫那本書的。



這個問題以某種方式又出現了。語言問題比較細膩,討論起來要花太多的時間。我這裡只想說,在後來的幾年中,我努力寫得不那麼渲染而更嚴謹些。不管怎麼樣,我發現等到你完善了任何一種寫作風格的時候,你總是又超越了這種風格。《動物農莊》是我在充分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的情況下努力把政治目的和藝術目的融為一體的第一本書。我已有七年不寫小說了,不過我希望很快就再寫一部小說。它肯定會失敗,每一本書都是一次失敗,但是我相當清楚地知道,我要寫的是一本什麼樣的書。



回顧剛才寫的幾頁,我發現自己好像在表示我的寫作活動完全出於公益精神的驅使。我不希望讓這成為最後的印象。所有的作家都是虛榮、自私、懶惰的,在他們的動機的深處,埋藏著的是一個謎。寫一本書是一樁消耗精力的苦差事,就像生一場痛苦的大病一樣。你如果不是由於那個無法抗拒或者無法明白的惡魔的驅使,你是絕不會從事這樣的事的。你只知道這個惡魔就是那個令嬰兒哭鬧要人注意的同一本能。然而,同樣確實的是,除非你不斷努力把自己的個性磨滅掉,你是無法寫出什麼可讀的東西來的。好的文章就像一塊玻璃窗。我說不好自己的哪個動機最強烈,但是我知道哪個動機值得遵從。回顧我的作品,我發現在我缺乏政治目的的時候我寫的書毫無例外地總是沒有生命力的,結果寫出來的是華而不實的空洞文章,儘是沒有意義的句子、辭藻的堆砌和通篇的假話。



一九四六年《流浪漢》第四期夏季號

董樂山·譯

獅子與獨角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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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讀之後,

願享同感。

by.懶刁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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