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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姿勢)步兵之友:國產60毫米迫擊炮

新成立之初,在武器制式化上不得不採用全面倒向蘇聯的政策。這種情況下,一型解放前廣受歡迎的步兵伴隨武器,沒有進入解放軍裝備序列。不過,上世紀60年代后,隨著解放軍的作戰需求以及對全面蘇式化的檢討,這一型完全西式化的武器重新進入解放軍裝備序列。時至今日,它的後續型號仍是解放軍的制式裝備,而且隨著解放軍全面推進合成化,其必將迎來嶄新的未來——它就是60毫米迫擊炮。

系出名門

一戰後,開始接觸各種口徑的迫擊炮,但大多集中於70至82毫米之間,尤其是1931年金陵兵工廠試製成功民20式82毫米迫擊炮以後,82毫米迫擊炮成為當時軍隊的主力迫擊炮。但在小口徑迫擊炮的發展上,走了一條彎路。

1934年,國民政府在制式化會議中,對小口徑迫擊炮的問題未予考慮,只是同年安排漢陽兵工廠仿製日本大正十年式50毫米擲彈筒,1935年漢陽兵工廠仿製成功,其性能已達到日制大正十年式的水平,但生產和裝備量很少。究其原因,除軍方不重視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此類擲彈筒採用高低壓發射原理,對射手的要求較高,需要投入一定精力展開必要的訓練,在當時的環境下,國軍並沒有這樣的動力。

全面抗戰爆發后,面對日軍裝備的各型擲彈筒,國軍幾乎束手無策。如果說92式步兵炮堪稱國軍重機槍殺手的話,那麼大正十年式和89式50毫米擲彈筒就是國軍輕機槍殺手。為應對這一不利局面,1938年,國民政府嚴令第三十兵工廠重新研製更適合國情的擲彈筒。1938年12月,新型擲彈筒研製成功,命名為民27式50毫米擲彈筒,1939年開始量產,當年產量達1.03萬具,主要裝備國軍嫡系部隊的步兵排。

然而,這種亡羊補牢的措施,只是在理論上將中日雙方步兵近戰火力的差距拉平而已。27式擲彈筒固有的一些缺點,例如最大射程僅為220米,且只有彈筒上刻有瞄準線,射擊精度高低完全依賴射手的訓練和經驗等,使其難以擔負起全面提升國軍連排級部隊火力的重任。

實際上,國民政府曾有一個機會在步兵連排級武器上把日軍遠遠甩開。全面抗戰爆發前,國民政府派員赴歐洲考察,接觸到了當時最為先進的法制布朗德M1935式60毫米迫擊炮,但並未引起足夠重視。全面抗戰爆發后,兵工署才下令第50廠仿製該炮,結果卻因國產鋼材不過關而告失敗。直到1941年,國民政府從美國進口了6000件60毫米迫擊炮炮身用鋼后,該炮的仿製才有實質性進展。同年9月,第一門樣炮仿製成功,1943年被命名為「民31式60毫米迫擊炮」。儘管1943年才正式命名,但第50兵工廠在1942年即開始生產該炮。總體來看,民31式60毫米迫擊炮是當時國內少數達到了世界一流水平的火炮。可惜的是,由於炮鋼需要進口,民31式60毫米迫擊炮的產量始終受限。儘管生產該炮的各廠採用了碳素鋼自鍛炮管、鋼板卷制等土法加以解決,但彈簧鋼絲仍需要進口,所以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949年,民31式60毫米迫擊炮共生產了約3.2萬門,但抗戰期間只生產16910門,對於數量龐大的國軍來說,實在是杯水車薪。

珍珠港事件后,美國修改了其遠東政策,開始根據《租借法案》向國軍提供武器裝備,其中就包括了當時美軍的主力小口徑迫擊炮——M2式60毫米迫擊炮。美製M2式60毫米迫擊炮與民31式60毫米迫擊炮同源,都源自法國,同是1938年問世,但它的炮管比民31式長,射程也更遠,更重要的是產量高達六萬門以上。美國陸軍一個步兵團就擁有27門M2式60毫米迫擊炮。國軍當然達不到這樣水準,遠征軍一個步兵團能有18門60毫米迫擊炮已經相當可觀了。放眼整個戰區,只有駐印軍這樣嫡系中的嫡系,才能達到美軍步兵團的標準(僅限於迫擊炮,其他重武器與標準的美軍步兵團仍有巨大差距)。當然,抗戰前後進入軍隊裝備序列的,不僅僅有民31式和M2式兩種60毫米迫擊炮,還包括相當數量的法制布朗德60毫米迫擊炮。儘管來源複雜,但民31式、美製M2式和法制布朗德式這三種60毫米迫擊炮在彈藥上是通用的。

精益求精

人民軍隊小口徑迫擊炮的起步發展與國民黨軍隊一樣,也是從仿製日式擲彈筒開始的,隨著人民軍工技術的進步,開始仿/自製各種小口徑迫擊炮,使其逐漸成為我軍步兵分隊重要的伴隨火炮。解放戰爭中,各種自製/繳獲的60毫米迫擊炮伴隨著解放軍步兵席捲全國,一直飲馬海南島。抗美援朝戰場上,該炮是運動戰階段我軍步兵最重要的伴隨火炮,有時甚至是唯一的伴隨火炮。

不過,在1955年的全軍制式化期間,60毫米迫擊炮沒有被列入裝備範圍,大量庫存的60毫米迫擊炮被銷毀或轉到民兵手中。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當時解放軍的制式化是全面向蘇聯學習。在蘇軍看來,小口徑迫擊炮是沒有前途的,當然這與蘇聯在二戰中始終缺乏一型足夠優秀的小口徑迫擊炮直接相關,但更重要的一點是,小口徑迫擊炮不符合蘇軍當時的戰術。蘇軍認為,60毫米迫擊炮在進攻中不是合格的連排級支援火器,其最大射程只有800米,火力範圍不足以覆蓋連排級單位的進攻縱深,其炮彈重量也只有0.85公斤,對普通野戰工事基本沒有什麼毀傷能力。從當時蘇軍步兵的攜行能力及機械/摩托化程度來說,在步兵連內裝備82毫米迫擊炮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然而,適合蘇軍的裝備體制卻未必適合我軍,對我軍南方部隊來說,步兵連/排缺乏適合叢林作戰的曲射支援火器,而營屬迫擊炮連裝備的53式82毫米迫擊炮因戰鬥質量和炮彈重量的雙重限制,很難在叢林和山地跟上步兵。針對這一問題,解放軍首先研製輕量化的82毫米迫擊炮,其最終成果便是67式82毫米迫擊炮,其次是研製新一代60毫米迫擊炮。1960年307廠科研所等單位開始研製60毫米迫擊炮,科研人員下連當兵,體驗炮兵的艱辛,在參考了美製M2式和民31式兩種60毫米迫擊炮后,1962年2月第一門樣炮試製成功。1964年3月,命名為「63式60毫米迫擊炮」量產後裝備部隊。63式60毫米迫擊炮繼承了民31式短身管的特點,射程略近,但全炮重量輕,比較適合國情。

部隊裝備該炮后,認為其輕便易攜,在同一彈藥基數下,較82毫米迫擊炮輕了不少,但該炮也暴露出了射程較近、射擊穩定性較差、精度不夠等問題。上世紀70年代,第二代60毫米迫擊炮在167廠開始研製,通過採用高強度鋼製造身管,增加炮箍滑套長度、加大緩衝機工作行程、增加方向機和高低機間隙自動調整機構、新彈增加閉氣環等措施,在全炮重量降低一公斤的前提下,最大射程提高了121米,射擊穩定性及射擊精度顯著提高。1978年,該炮正式定型,命名為63-1式60毫米迫擊炮。

客觀看,由於60毫米的射程及彈丸威力有限,因而它在我軍北方部隊中通常沒什麼地位,因此主要裝備給南方步兵部隊。我軍在準備進行南疆自衛反擊戰時,重點在步兵連內增裝了60毫米迫擊炮,實戰證明,這一舉措是非常及時的。63/63-1式60毫米迫擊炮雖然在南疆自衛反擊戰中表現不錯,但也暴露出很多問題。由於其射程較近,即使是經過改進的63-1式60毫米迫擊炮,最大射程也不過1550米,勉強可滿足步兵連的進攻縱深,但在與越軍大量裝備的美製M2式較量時,卻因最大射程相差近300米而略顯吃力。因此,1983年,軍工部門開始了新一代60毫米迫擊炮的研製工作。根據部隊反饋的實戰經驗教訓,新炮採用了圓形窗式座鈑、螺紋身管、新型緩衝機,軍工部門為其研製了帶新閉氣環的炮彈。通過上述措施,該炮具備了優良的穩定性和較高的精度,最大射程提至2655米。1985年3月,該炮研製成功;1986年,參加了北京國際防備展,並順利拿到了出口訂單。1987年,該炮被命名為「M83A式60毫米迫擊炮」。同年參加南疆邊境作戰,獲得參戰部隊好評,隨後根據戰場上反饋回來的意見,軍工部門改進技術,1989年將其正式命名為「PF89式60毫米迫擊炮」,量產裝備部隊。

從性能上來說,89式60毫米迫擊炮在保持與63式迫擊炮一樣的戰鬥全重后,其最大射程提高了1100米,初速提高了60米/秒,射擊精度提高了一倍有餘,發射的89式60毫米稀土鑄鐵殺傷榴彈的威力,也高於63式60毫米榴彈,可以說是63/63-1式60毫米迫擊炮的理想替代品。

劍走偏鋒

如果說89式迫擊炮是立足於南方叢林地域作戰的話,那麼93式迫擊炮則針對另一個作戰地域——山地。上世紀80年代開始,西南邊陲再度緊張,這種情況下,解放軍不得不採取應對措施,其中一點就是提高山地步兵的火力支援能力。

解放軍步兵營的傳統曲射支援火器是82毫米迫擊炮,以當時最先進的87式82毫米迫擊炮為例,其戰鬥狀態全重雖然只有40.23公斤,但一個彈藥基數的重量卻高達600公斤,也就是說,在山地步兵營作戰時,限制營屬火力支援強度的瓶頸是彈藥,而不是武器本身。

因此,1989年兵器工業部立項了「W90-2式遠射程60毫米迫擊炮」,新炮的研製任務交給了華東工學院。這不是一個輕鬆的任務,因為上級對新炮的要求是其在射程和榴彈威力上儘可能接近制式82毫米迫擊炮的水平。

為達到這個略顯苛刻的要求,新炮採用了長達1350毫米的加長身管,為減輕重量,身管材料採用了輕型合金鋼、身管上裝有套筒式緩衝機箍、高低機轉輪由上下結構改為橫向結構、座鈑上有方形透氣孔,方便座鈑拔出,也便於小裝葯時快速射擊等。通過上述措施,新炮的戰技術性能達到了上級的要求。

1993年,新炮被命名為PP93式60毫米迫擊炮,正式列裝部隊。該炮最大的優點就是輕便易攜,射程遠,威力大。該炮可分解為三個部件行軍,單個部件的重量不會超過一支裝滿子彈的自動步槍,在發射榴彈時,最大射程5500米!如在空氣稀薄的高原上使用時,射程可達6000米!而其發射的稀土球墨鐵殺傷榴彈,可以形成比較均勻的彈體破片,有效殺傷半徑達到了82毫米殺傷榴彈的80.9%。更重要的是,達到這些指標的前提是,相較於89式60毫米迫擊炮,93式的戰鬥全重僅增加了4.15公斤,射程卻增加一倍有餘。而與82毫米迫擊炮相比,其單枚彈丸重量只有後者的一半,有效減輕了部隊的後勤保障壓力。

93式60毫米迫擊炮問世后,很快裝備了解放軍山地步兵部隊,擔負起山地步兵營火力曲射支援的重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雖然93式性能不錯,但其畢竟是為了滿足特殊部隊的需要而研製裝備的,並不能在普通步兵部隊中代替82毫米迫擊炮,因為有效殺傷半徑只是衡量火炮毀傷能力的指標之一。綜合來看,82毫米迫擊炮對比60毫米迫擊炮仍有著明顯的優勢,而且隨著我軍機械化/摩托化程度的提高,普通步兵部隊對82毫米迫擊炮彈那點重量並不在意。

未來展望

截至1993年,新60毫米迫擊炮一共發展了四代,是國產迫擊炮中最有活力的一類,即使把93式60毫米迫擊炮這個異類去掉,三個型號也算是多的了。雖然型號不少,但其在解放軍中的地位卻一直非常尷尬。

1955年制式化期間,全軍淘汰了60毫米迫擊炮,此後,雖然研製了63/63-1式60毫米迫擊炮,但裝備範圍一直局限在南方部隊。南疆自衛反擊戰時,60毫米迫擊炮曾短暫編入過步兵連火器排,替換了一具69式40毫米火箭筒。在隨後的編製調整中,步兵連火器排取消了,反坦克火箭筒編入步兵班內,而60毫米迫擊炮也隨之上調,成了步兵團團屬的非固定編製武器。也就是說,步兵團下屬的營/連在需要時可以從團里申請60毫米迫擊炮,但並不固定編製在營/連一級。

長期以來,解放軍的步兵連是純步兵,除步、機槍外,只有40/80/120毫米三種反坦克火箭筒。重機槍、82毫米迫擊炮、82毫米無後坐力炮和120毫米重型反坦克火箭筒(此處指PF98式營用火箭筒)全部編製在步兵營內,作戰時根據需要再分配給所轄的三個步兵連。之所以出現這種的情況,也是一種無奈之舉,畢竟步兵連只是一級作戰單位,指揮人員較少,在步兵連內編製過多的武器,會增加連級指揮員的負擔,但這種裝備體制也決定了步兵連的獨立作戰能力較低,全連火力打擊範圍只有600米。儘管在得到營屬火器配屬后,其火力打擊範圍可擴展至4660米,甚至達到6500米,但如果得不到上級單位的情報、指揮和前觀等分隊的支持,這些配屬火器能不能發揮應有的效果,仍是個問題。

隨著解放軍合成化和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60毫米迫擊炮可能會迎來一個嶄新的未來。目前,我軍正在進行合成營改革。這種情況下,未來解放軍的步兵營要承擔起更多的作戰任務,自然也就要求其轄下的步兵連肩負起更為沉重的作戰使命,而一個火力打擊縱深還不到1000米,完全依賴營級加強的步兵連是不可能達到這一要求的。換言之,如果未來的解放軍步兵營要承擔起之前團級單位的作戰任務,那麼連級就要相應承擔起之前營級單位的作戰任務。這種情況下,在步兵連大範圍裝備60毫米迫擊炮將成為可能。

本文經《世界軍事》授權轉載 未經許可不得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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