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完成了《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的修訂,修訂內容將於201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誌著新一波駕考新規即將來臨。
以下為本次新規中科目二、科目三的主要修訂、新增內容:
一、科目二
曲線行駛
修改前
駕駛車輛從彎道的一段前進駛入,從另一端駛出。行駛中轉向、速度平穩。中途不得停車,車輪不得碰軋車道邊線。
修改後
駕駛車輛以二檔(含)以上檔位從彎道的一端前進駛入,從另一端駛出,行駛中轉向、速度平穩。中途不得停車,車輪不得碰軋車道邊線。
新增
行駛時檔位未掛在二檔以上的,扣5分。
倒車入庫
新增
在倒車前,未將兩個前輪觸地點均駛過控制線的,不合格。
項目完成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的,不合格。
修改
將「中途停車」評判不合格改為每次扣5分。
側方停車的評判標準
新增
項目完成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的,不合格。
行駛中車身觸碰庫位邊線的,每次扣10分。
出庫時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扣10分。
修改
將「行駛中車輪觸軋車道邊線的,扣10分」改為「行駛中車輪觸軋車道邊線的,每次扣10分」;將 「中途停車」評判不合格改為每次扣5分。
直角轉彎
新增
轉彎時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轉彎后不關閉轉向燈的,扣10分。
修改
將「中途停車」評判不合格改為每次扣5分。
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的評判標準
新增
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路邊緣線50米以上的,不合格;停車后,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扣10分。
修改
將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路邊緣線30cm以上的,扣10分改為 「車輛停止后,車身距離路邊緣線30cm以上,50cm以下的,扣10分」;將「起步時間超過規定時間的,不合格」改為「起步超過規定時間的,不合格」。
二、科目三
1、通用標準
綠燈亮起后,前方無其他車輛、行人等影響通行時,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不合格。
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s即轉向的,不合格。
2、起步
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後視鏡,回頭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3、變更車道
(1)變更車道前,未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並向變更車道方向回頭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2)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3)變更車道時,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4、靠邊停車
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50cm的,不合格。
5、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
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不合格。
6、超車(之前部分地區沒有該項目)
(1)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2)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3)超車時,未回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不合格。
(4)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5)超車后,駛回原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並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6)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不合格。
(7)當後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