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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這麼長的描述,我看了一下,大部分的人都是支持你離婚。雖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我經過慎重考慮,也支持你離婚。原因如下:
一、出軌
你要記住,出軌只有無數次。這個問題很明顯:他不是不浪漫,只是對你不浪漫。他不是不解風情,只是對你無感。他逢年過節給另一個女人發紅包、送禮物,難道你還看不出他的心已經在別的女人身上了嗎?
對於一個變心的男人,你再多的愛意,在他的眼裡都成了藐視。其實,你不用這麼卑微,這種問題對他縱容只會害了你自己。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那就驕傲地離開。
二、結婚多年裸婚、租房子住、家裡的日常開銷由你打理。
俗話說,一家之主是一個家庭的頂樑柱。但是,我看不出他在你們的家庭中起了什麼作用。容我大膽猜測,你的不世俗(裸婚)可能在他眼裡變成了倒貼,你對他的愛意變成了他向你索取一切的理由。
女人可以獨立,但是自己的男人連偶爾依靠一下都不行,要他何用?
三、賭博
這個男人出軌,不照顧家庭,還要賭博!俗話說,十賭九輸。你們結婚近20年,一直租房子,家裡的開銷也都是你一手打理。是不是說,這個男人幾乎沒有拿過錢回家?
再者,賭博是一個惡習,由此推論,你和他在一起經濟情況很難改善。賭徒心理幾乎很難改變,所以就算他去上班,也會繼續把賺來的錢拿去賭博或者給另一個女人,最後無視你們母子二人。
四、兒子的支持理解
看到你描述的最後,我很感動,就算你失去了一切,你還有一個兒子。這個兒子現在已經懂事了,他在你們的身邊看得真真切切,離婚才是他的希望。
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兒子從你身上出發,他不忍心你繼續在這個不堪的婚姻里繼續受難,所以他希望你離婚。
還有,如果他不願意離婚,你向法院提出強制離婚,或者想居民委員會提出分居的請求,打個證明,分居兩年後就在法律上算自動離婚了。關於法律上的知識,海豚不是很懂,歡迎專業人士前來補充說明,加以指導。
綜上,我希望你能及時止損,果斷斷舍離,不要再在盲目的愛情中迷失你自己。
就算你最後說的,勇敢為自己活一回吧,不要把自己困住,這個世界其實很有很多精彩等著你去發現。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我是海豚的窗戶,歡迎關注,遇見更多精彩。
不知道各位還有什麼其他的看法,歡迎來評論區發表你的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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