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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Uber無人駕駛專利戰始末

谷歌和Uber的較量不是新鮮話題了,2月23日,谷歌Waymo指控離職員工、現Uber先進技術副總裁 Anthony Levandowski非法竊取谷歌知識產權,一度轟動自動駕駛業界。如今案件有了新進展,Levandowski 昔日的好兄弟,現Waymo激光雷達技術主管Pierre-Yves Droz出面指證 ,表明Levandowski確有竊取Waymo知識產權的劣跡。

Anthony Levandowski從Waymo「拿」走了什麼?

2月23日下午,Waymo正式對Uber提起訴訟,表示「掌握了Otto及其母公司Uber正在使用Waymo無人駕駛核心技術的的證據」。正在對Uber盜取Waymo的商業機密,侵犯Waymo技術專利的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Waymo表示,公司自動駕駛技術最具競爭力的一部分是其自研的定製激光雷達,數以百計的Waymo工程師經歷了無數個工作日,為此公司也投資了數百萬美元。Waymo工程師極大地降低了激光雷達的成本,同時還提高了其性能和質量的可靠性。激光雷達感測器的配置和規格都是Waymo獨有的。

「我們收到了一封意外的電子郵件,我們的激光雷達組件供應商之一向我們發送了郵件附件(顯然是無意中),其中所謂Uber的激光雷達電路板的機械圖紙——它的設計與Waymo的激光雷達設計驚人的相似。」Waymo在Medium官方賬號這樣寫到。

Waymo指出,在Levandowski辭職的前六個星期,下載了有關Waymo自動駕駛硬體(包括Waymo的激光雷達和電路板設計)的超過14000份高度機密的設計文件。為了訪問Waymo的設計伺服器,Levandowski在他的筆記本電腦上安裝了專門的軟體。通過該軟體,他下載了9.7 GB的Waymo高度機密文件和商業秘密,包括藍圖、設計文件和測試文檔。然後他把一個硬碟連接到筆記本電腦。隨後他刪除並格式化了電腦,還試圖清除取證指紋。

除了Levandowski,其他幾位追隨他加入Uber的Waymo前員工,也參與下載了額外的機密信息,全都是圍繞Waymo激光雷達的信息,包括供應商名單,製造細節和高技術信息的工作陳述。

如今,Waymo安全工程師Gary Brown,Waymo LiDAR技術主管Pierre-Yves Droz和Waymo供應鏈運營總監Tim Willis三箭齊發,提交了Uber竊取Waymo知識產權的證據。Gary Brown提交的證詞中提及,他對Levandowski的工作電腦作了關鍵詞檢索,檢索結果可以證明Levandowski曾下載了超14000份機密文檔。另外兩個離開Waymo加入Otto的員工Sameer Kshirsagar和Radu Raduta也下載並將公司的機密信息轉移到了個人儲存設備,包括列出了公司的外部供應商的文件。

當然,對Levandowski打擊最大的,恐怕還是被Waymo列為指證邊角料的「有證據表明,Levandowski在從Waymo離職數月前就頻繁跟Uber高管接觸。」

因為出面指證的是Waymo激光雷達技術主管Pierre-Yves Droz,他曾與Levandowski在2008年創辦了無人駕駛技術公司510 Systems。(在Levandowski被谷歌無人駕駛創始人 Sebastian Thrun 招攬加入谷歌后,510 Systems及Levandowski創辦的其他幾家相關技術公司被谷歌以5億美元打包收購,整合到谷歌無人駕駛項目中。)

如今,Pierre-Yves Droz出面作證,稱Levandowski早在2015年夏天會見了Uber地圖副總裁Brian McClendon。

「我們在辦公室附近的一家餐館吃晚飯,Levandowski告訴我,創辦一個新的自動駕駛汽車公司是個不錯的主意,Uber有興趣購買我們正在谷歌負責開發激光雷達的團隊。」

2016年1月Levandowski與Uber高管再次會面——此前一個月,Otto正式成立,但當時並未公開。

「2016年1月下旬,一位同事告訴我,有人在1月中旬在Uber總部見到了Levandowski。我問了Levandowski,他承認他正在跟Uber方面接觸,他去Uber總部是因為他正在為他的新公司尋找投資者。」

根據以上證據,Waymo向法庭申請禁令,要求Uber立刻停止使用竊取自Waymo的技術開發自動駕駛汽車。

Waymo發言人在電子郵件中表示,「(無人駕駛領域)應該通過實驗室和道路上的創新來促進競爭,而不是通過非法行為。鑒於我們已經掌握了大量的極具說服力的證據,我們要求法院採取措施保護Waymo工程師花費數千小時開發的知識產權,以防止遭竊取的知識產權被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Droz和Levandowski的公司510 Systems在被谷歌收購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是谷歌無人駕駛項目的核心技術團隊之一。而Levandowski本人在加入谷歌無人駕駛項目之前,曾在谷歌街景地圖團隊任職。換句話說,Levandowski算是谷歌無人駕駛項目創始人之一,如今卻面臨著並肩作戰近十年的好兄弟和長期任職的老東家指控,不知他作何感想。

Uber及Levandowski本人的回應

作為前谷歌無人駕駛項目的明星工程師,Levandowski離職創辦的Otto一直備受矚目。福布斯曾經報道,Uber收購Otto的原因除了這幾位無人駕駛技術人才,Otto掌握的激光雷達技術也非常有吸引力,但Levandowski本人在去年接受福布斯專訪時,被問及Otto的相關技術是否有「借鑒」谷歌的成分時,他言辭激烈的回應:Otto的激光雷達技術是從無到有研發的,完全沒有侵犯谷歌的知識產權。

在2月23日起訴事件剛剛發酵時, Uber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對Uber團隊取得的進步感到非常自豪。我們已經研讀了Waymo的聲明,可以確定這是他們打擊競爭對手一次毫無根據的嘗試,我們期待在法庭上對他們的指控作出有力辯護。同時,我們將繼續竭盡全力將無人駕駛汽車的好處帶給全世界。」

2月27日,Levandowski代表Uber參加了在西班牙巴塞羅那召開的世界移動通信大會。在一場訪談活動上,當被問及Otto是否在技術上走了捷徑,借鑒過什麼東西時,Levandowski卻一反之前的態度:「有一些別的公司正在竊取我們(的技術和員工)呢。」沒有正面回應Waymo指控的問題。

3月1日,外媒曝出,Otto曾在2016年5月收購了一家名為Tyto Lidar LLC的創業公司,這家公司專註於開發用於無人駕駛汽車的感測器。Tyto高管的LinkedIn資料顯示,至少有兩位Tyto高管在開發激光雷達方面有豐富的經驗,在Tyto任職之前,兩人曾在激光雷達巨頭Velodyne公司長期任職。在Otto收購Tyto后,Tyto的激光雷達相關技術專利也一併歸到Otto門下。去年8月Uber收購Otto后,這些人才都隨Otto加入了Uber。有媒體分析,這些專利可能成為Uber反擊谷歌Waymo指控的重要工具。

對於如今Waymo高管提交的證據,Uber尚未做出回應。我們認為,如果法庭真的下發了禁令,對Uber的無人駕駛技術將造成重大打擊。屋漏偏逢連夜雨的Uber 在2017年已經曝出了太多負面新聞,連CEO Travis Kalanick都疲於奔命,甚至有媒體報道,Uber已經聘請一家獵頭公司,為其尋找一位首席運營官,來分擔壓在Kalanick身上的重擔。

雖然現在鬧得劍拔弩張,但谷歌和Uber曾經經歷過一段蜜月期。2013年8月,谷歌風投部門Google Ventures豪擲2.58億美元投資Uber,2014年6月Uber的新一輪融資中,谷歌再次跟投,谷歌CFO兼公司發展高級副總裁David Drummond還代表谷歌加入了Uber董事會,不過谷歌還投資了Waze涉足打車服務領域,而Uber也開始發展自己的地圖和自動駕駛技術.....2016年8月,Drummond離開了Uber董事會,雖然雙方都未就此事評論,但Uber和谷歌從那時就開始貌合神離了。

小結

如果你還記得不久前,特斯拉曾與前Autopilot項目總監Sterling Anderson對薄公堂,我們就會發現,自動駕駛技術公司與離職高管鬧上法庭的事件已經屢見不鮮,這背後折射出的,是整個汽車產業對自動駕駛技術的病態渴求,相關技術人才在供求關係上的失衡,使得他們的價值被泡沫化放大。在對Sterling Anderson的起訴指控中,特斯拉曾表達了業界掀起的超溢價收購初創技術公司的不滿:「他們創造出一個急功近利的投資環境,整個業界開始變得浮躁,一些拿著軟體演示(自動駕駛技術水平)的程序員小團隊居然賣了十億美元。」

正如特斯拉質疑的那樣,這些技術大牛離職出走後成立創業公司,真的是為了和Waymo、特斯拉一較高下嗎?一個草率的判斷是:被溢價收購甚至可能是他們創立之初的」公司願景「之一。36氪認為,正如Granter新興技術曲線揭示的那樣,自動駕駛目前已經發展到了「期望膨脹期」的頂端,這也是目前業界風氣浮躁的根本原因所在。在真正成熟之前,自動駕駛還會經歷幻滅期、復甦期才能修成正果,我們也同意,自動駕駛真正成熟、被廣泛應用的時間節點,在10年以後。

我是36氪汽車小組記者鄭曉康,關注特斯拉、無人駕駛、新能源車、車聯網、出行及後市場,歡迎直接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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