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最近,賈躍亭火了,連帶EB-1C和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也火了!

據說,互聯網界又有了個新段子——「下周回國賈躍亭」,「老賴」賈躍亭回不回國引發了熱議......

而公眾號顧穎瓊博士說天下8月底就曾爆料,「根據我在洛杉磯本地的可靠信息源和傳輸出來的材料,在洛杉磯的賈躍亭壓根沒有回國打算......目前的賈躍亭在洛杉磯忙著做兩件事,1.通過EB-1C申請美國綠卡要求常駐美國;2.申請irrevocable living trust意思就是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來保全自己的財產......」

今天,網路上傳出,顧穎瓊從洛杉磯律師助理手裡拿到了賈躍亭的irrevocable living trust 【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的其中一份草稿文書【信託名字叫THE YT IRREVOCABLE TRUST 】。信託文書上顯示,他給Tiffany Jia(賈躍亭其中的一個女兒),留了7500萬美金,約合五億人民幣。甘薇是信託基金守信委託人。【賈躍亭已經在初始版本上簽字,但是之後因為需要加入其他修改,這個版本被作廢】,他的幾個孩子將分別得到了不同的信託基金,金額大概相當。最後的信託基金款項據悉將從法拉第公司的資金池打入。

據律師透露,最後文書的簽訂工作將會是2017年9月底,在文書最後完成以及資金打入指定信託賬號后,整個資金將會和賈躍亭完全無關。

微博上引發熱議:

當然,甘薇則發文進行了否認:

說實話,現在這個事情是真是假,走向如何,我們這些不知情的除了看看熱鬧,也只能看看熱鬧了......

不過,看熱鬧,也得明白點其中的門道兒是不是~

比如,賈躍亭通過EB-1C申請美國綠卡?設立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他是咋申請的,為啥設立這個信託?

賈躍亭為什麼選擇EB-1C申請美國綠卡?

8月底,顧穎瓊曾爆料賈躍亭在洛杉磯忙著申請綠卡:「通過EB-1C申請美國綠卡要求常駐美國。」「賈躍亭去美國之後,一刻都不耽誤,迅速在法拉第擔任職位,也是出自律師的建議。」

為啥?

小幫來科普一下EB-1C:

EB-1C屬於美國職業類移民第一優先類別,是為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設計的美國移民簽證類別。EB-1C首先要求是一個合格的具有美國機構和海外機構的跨國企業。EB-1C申請的受益人是將被調派美國相關機構工作的高級經理和管理人員,而申請者是跨國公司的美國機構。受益人必須在提交申請前三年內至少被母公司或者其海外子公司、特定關聯企業雇傭了一年以上並且為經理級高管職位。

EB-1C申請對僱主和申請人都有明確的要求,其申請需要滿足以下的要求:

1、僱主必須在美國已經存在至少一年,並且必須在美國境內和美國以外的國家有業務的往來證明。

2、在過去的三年中,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僱主的海外機構(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過至少一年,而且必須在美國從事經理或管理工作。

3、申請人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例如:管理指導公司內部某些組織、部門等;管理並控制公司內部其它監督並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工作目標,管理或專業部門的工作;有人事任免權力以及參與決策工作;只接受更高層的管理人員、董事會或股東的一般性的指導。

雖然,在EB-1C中,美國移民局會重點審查跨國公司的結構和作為申請人的美國機構的運營。但對於作為EB-1C移民申請的外籍受益人,即EB-1C所說的高管職位,是要有實際管理職能的。高管包括高級執行官(executive officer)或高級經理(managerial officer),這也是賈躍亭爆出自己經常參與法拉第日常管理的原因。

或許有人問,賈躍亭有那麼多錢,為什麼不申請EB-5投資移民,反而選擇EB-1C?

或許重點就在資金來源證明這方面。

EB-5投資移民雖然只需50或100萬美元,但申請人必須提交相關的有效證據證明資金的合法來源,並且對於資金的審核相當嚴格。而在EB-1C申請的審理中,美國移民局通常只關注海外公司和美國境內公司之間最初的投資和資金流動,並未對投資的數額做出任何硬性的要求,且並沒有為投資額的資金來源做硬性要求。

另外,EB-1C綠卡的申請其實只要母公司的公司規模符合要求,分公司的經營狀況良好,申請人高管身份真實,申請幾乎是沒有風險的。EB-1C最大特點就是:無需勞工證、沒有排期。

賈躍亭為什麼要設立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

公眾號顧穎瓊博士說天下之前稱,「賈躍亭之前沒有申請綠卡,是因為害怕有美國政府全球徵稅和財產收入必須透明化的要求,如今的賈躍亭想移民美國,那麼他就想處理好在美國的財產未來的繼承和納稅問題。」

「今年6月底前,賈躍亭成功的從樂視收回了借給樂視周轉的34.7億資金;71天前,他正式踏上美國;59天前,他宣布已經向融創轉讓了8.6%的股份,讓出了第一股東的位置,成功套現60.4億;自此,賈躍亭已經套現一百多億......」

所以,從這次的爆料中看到,賈躍亭似乎是已經想好了應對辦法,那就是——設立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

在美國,信託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撤銷的信託,一類是不可撤銷的信託。大部分的生前信託(living trusts)為可撤銷信託,即可以隨時更改裡面的任何的內容,資產可以隨時拿進,也可以隨時拿出,這樣做的結果是個人的資產跟信託類別的資產並沒有隔離開來。而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irrevocable living trusts)則具備資產保護的功能。簡言之,包括債主等都無法追討到此類信託名下的財產。這是可撤銷生前信託功能所不及的。

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還有兩大好處:一是財產包括以後升值都不會算作遺產,因而沒有遺產稅;二是如果被告,別人拿不到該信託中的財產。

由此可見,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就是一旦委託人設立此信託,則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的財產,並且沒有受益人的同意,委託人不得修改和取消信託。在加州,會准許成立人撤銷這類信託,但需經過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書面同意。

所以,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設立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但從合法減免稅及財產隔離等角度,還是有一定數量的大陸新移民適合,並建議使用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的。

小幫再補充一點,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主要有這幾種類型: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朝代信託和家族慈善基金會。這些都是能夠合法將財產轉讓給子女,而不必繳納遺產稅或贈與稅的方式。

我們且不說賈躍亭移民美國和設立信託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估計除了當事人誰也說不清,但從賈躍亭選擇「移民美國的方式」和「保護其財產的方式」來看,EB-1C的無排期的確是企業高管人士移民美國的最好途徑之一,另外,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也充分給大家展示了信託的隔離作用。

如果你想移民美國,或諮詢移前稅務規劃問題,可以到移民幫微信公眾號:移民幫,找小幫哦!

移民幫綜合整理,部分內容來自顧穎瓊博士說天下、 股票說。部分觀點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移民幫觀點。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