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原告廣州市白雲區教育局與被告廣東利海集團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一案
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0111民初7448號
廣東利海集團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廣州市白雲區教育局與被告廣東利海集團有限公司物權保護糾紛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本案將於2017年9月26日8:45於本院第二十八法庭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判決。特此公告。
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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