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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21歲閃婚的姑娘現在怎麼樣了

《奇葩大會》第一期,一個叫趙大晴的選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94年的姑娘,高二開始以「沙發客」身份遊歷十三個國家,去印度窮游一個月,親自參與「燒屍」,會在凌晨兩點鐘沿著北京二環走一宿,跟只見過六次面的人結了婚,一年後又離婚。

她的經歷跟「有故事的女同學」這種文藝腔調的標籤完全吻合,當然,這種說法過時又俗氣了,趙大晴稱自己為「體驗主義者」。

幾位導師反應熱烈,高曉松老師當場飆出金句:我覺得你做的很對。

早晚被生活打敗,只是你堅持到下半場的什麼時候。換人名額用完,體力用光,最終還是被生活打敗,所以當你有能力的時候,一定要狠踹生活。因為生活絕不會因為你膽小怯懦、什麼都沒幹而饒了你。

這段話精彩,我句句贊同,但總覺得放在趙大晴的故事之後又不大對勁,這其中里有一種明晃晃的嘉許:窮游就是勇敢,衝動的閃婚就是洒脫,享樂體驗式的方式就是「狠踹」生活、與世俗對抗。

按這個邏輯來看,標新立異就是高人一等,與眾不同就是活出自我,那每個人的人生巔峰基本都只能出現在青春叛逆期了。

畢竟,那會兒誰都覺得自己最酷,誰都做過點兒出格的事,想飛天遁地,想跟喜歡的人連夜私奔,敢跟世界叫板,敢輕易就說永遠和一輩子。

相比之下,那些踏踏實實讀書學習、上班賺錢的生活確實顯得乏善可陳了,但我並不認為這樣普通的生活就不正確,就不是飛揚的青春,就沒辦法精彩紛呈。

同樣,趙大晴式的人生也沒有什麼不正確,但它遠未達到要讚頌和提倡的高度。

十幾歲的女孩子,遊歷萬國,錢從何來?再窮的旅遊也需要成本。如果是揣著父母的錢就算環遊世界體驗了人生百態,說出去也沒什麼值得炫耀。

從高二開始去了十三個國家,是請假旅遊是輟學旅遊還是利用假期旅遊?那麼學業處理的怎麼樣?考學了沒?當然,考學不是唯一的路,可總要有一技之長吧,請問姑娘現在靠什麼養活自己?高曉松也叛逆也與眾不同過,但是人家考了清華,退學后又去了北電導演系,他有音樂才華。

見過六次就閃婚,當時20歲,能分清激情和愛情嗎?了解婚姻意味著責任嗎?說離婚是因為出現了之前完全沒有想過的事情,那就是說結婚的時候壓根沒考慮現實,沒什麼理性思考吧?

以上幾個問題,趙大晴都沒有提及,但卻是挺關鍵的要點。

同樣一個故事,背後藏著不表的東西往往定義了這個故事的性質。你要揭曉真相發現了千瘡百孔,是否還覺得這是一個浪漫且富有傳奇色彩的故事?是否還覺得這樣的生活值得羨慕?

其實,怎麼活著,都是個人選擇而已,站在旁人的立場怎麼評價都會有失偏頗。但把對某種生活方式的崇尚當做潮流,把部分表象包裝成全部真相,是容易誤導人的。

我在微博上看到不少贊同的聲音,都是被這種「不受現實束縛」、「敢想敢做」、「瀟洒不羈愛自由」的包裝蠱惑。

他們說,「這才是年輕人該有的樣子」,「很佩服那種想幹什麼就去幹什麼的人」、「我喜歡這樣的婚姻觀」、「想早點遇到見面六次就結婚的人」……這些言論著實讓我這個老阿姨輩兒的人大吃一驚。

年輕該是什麼樣子?那是你自己說了算,不是看到別人過著聽上去很美的生活就蠢蠢欲動,覺得你現在過得豬狗不如;

也不必佩服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人,因為做任何事都要付出代價,不是誰都承受的起;

見面六次就結婚你也可以做到,只要全憑衝動,把婚姻當成兒戲,說不定見一面你就能結婚。

不知道有多少人會被這樣的生活方式煽動,覺得這樣的人生好酷,在同齡人身上看到了一種新的可能性之後就開始鄙棄自己的人生,連帶著對自己也看不太順眼了。

也不知道有多少年紀更小的孩子會暗自把這樣的生活方式當做人生目標,卯著勁兒想要去「狠踹」人生,做一個縱情體驗卻並不在乎是否創造價值的人。

如果真的要去這麼做,也沒什麼不可以,但是記得用自己賺的錢去看風景,記得講經歷而不是炫耀,記得結婚時別只是參考雞湯。

也請再仔細想想,可以稱之為勇敢和洒脫的事,同樣包含兢兢業業的學習工作、包含認真戀愛謹慎結婚、包含付出和承擔,這樣的生活不丟人,並不比去印度燒屍低級。

你想過的生活,是為了自己和愛的人幸福,不是為了讓別人咂舌稱奇,也不是延續叛逆的青春期。

因為總有一天,那個青春期的夢會醒來,你會發現,你一點也不酷,你也並不牛逼,你做了那麼多跟別人不一樣的事,僅僅是為了不一樣而已,你愛的死去活來恨不得一夜白頭的姑娘,現在想來不過是輸給了荷爾蒙。

你體驗了一場青春期的虛幻高潮,轉而還是要腳踏實地上班、賺錢、為了生計,那些贏了人生的幻覺救不了你。

如果真的想要像高曉松老師所言晚一點被生活打敗,還是先積累跟生活持久戰的資本吧,畢竟人生不僅是用來體驗的,也是用來創造的。

懂你愛你

不苦逼,不逼迫,不花招,不雞湯,

微信ID:hunyin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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