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史密斯的大名叫做厄爾·約瑟夫·史密斯三世。雖然不知道具體是什麼原因,但厄爾這個名字對史密斯一家意義非凡,他的父親和爺爺也都叫這個名字。之所以被稱作J.R是因為他小時候一直被叫做Junior史密斯,也就是小史密斯的意思。
J.R高中時就讀於新澤西紐瓦克的籃球名校Saint Benedict預科學校,2004年他給北卡羅萊納大學遞上了申請,而北卡也確實打算招募這位少年英才。不過,最終史密斯選擇參加選秀大會,並被黃蜂選中。
2004年的麥當勞全美新星賽上,J.R.史密斯得到25分,和後來的狀元秀德懷特·霍華德一起當選最有價值球員,併入選最佳陣容。
2004年的麥當勞扣籃大賽上,J.R史密斯和約什·史密斯、魯迪·蓋伊等扣將一同參賽,但奪冠的卻是個女孩,她就是後來的WNBA超巨坎迪斯·帕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