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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一起三年了。
當初我們剛在一起的時候,我其實沒有把握能走到結婚的。
老公一米八一,長得高大帥氣,而我,只有一米五三的個子,長相也只能算一般。
所以,我和老公在一起之後,其實心裡很不安,我總覺得我們倆走不遠。
可是沒有想到,我們會在一起三年。
在我們在一起一年後,我們就同居了,因為我們兩個的公司離的也不算遠,所以住到一起也好,見面的時間也多了。
住在一起之後,我們的感情越來越好。
每天都是誰先下班就誰先去買菜做飯,周末賴一下床,然後一起去買菜做飯,吃完飯之後兩個人窩在沙發上,日子過得很愜意。
我們同居兩年後,我懷孕了。
因為肚子里突然降臨的小生命,我們準備結婚了。
老公家給了我家二十萬的彩禮。
這個數目在我們那裡其實真的不算多,也因為老公家條件還算可以,所以我爸媽才說了這個數目。
我爸媽也沒有留下這些錢,拿了18萬彩禮給我當做陪嫁帶了回婆家。
可是我沒有想到,婆婆在我們結婚的第二天就跟我要這個錢。
我因為不想剛結婚就得罪婆婆,就把錢給她了。
我和老公結婚後也沒有和公婆一起住。
我是到預產期前一個月才回家待產的。
而且幸好我提前回家待產,因為孩子提前了半個月出生了。
我生了一個兒子,我和老公都很高興。
孩子滿月這天我們也 請了親朋好友過來熱鬧熱鬧。
婆婆和公公自然也過來了,婆婆給了我一個紅包,說是給孩子的。
可是等到晚上我拆開紅包后,卻被氣哭了。
裡面只有兩百塊。
我之前想跟婆婆要回我的那些陪嫁但是婆婆一直不理會,現在給我兒子的紅包就這麼兩百塊,我好後悔,我現在辭職了,沒有經濟來源,我的存款又不多,要是事事和老公拿錢又不好。
我該怎麼辦,怎麼才能要回那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