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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296 證券簡稱:輝煌科技 公告編號:2017-047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輝煌科技」)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於2017年6月30日以電子郵件、傳真的方式送達給全體董事,會議於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北京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1區7號樓七層會議室以現場會議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5人,實到5人,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李海鷹先生主持,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關於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詳見2017年7月12日《證券時報》、《證券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

《關於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公告》詳見2017年7月12日《證券時報》、《證券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議案》

《關於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公告》詳見2017年7月12日《證券時報》、《證券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同意4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董事李海鷹(本次發行對象)迴避表決。

四、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特定對象簽署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關於公司與特定對象簽署暨關聯交易公告》詳見2017年7月12日《證券時報》、《證券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同意4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董事李海鷹(本次發行對象)迴避表決。

獨立董事對上述四項議案均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對議案三、議案四進行了事前認可,保薦機構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對議案一發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見。《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獨立董事關於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詳見2017年7月12日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7月12日

證券代碼:002296 證券簡稱:輝煌科技 公告編號:2017-048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輝煌科技」)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於2017年6月30日以電子郵件、傳真的方式送達給全體監事,會議於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北京南四環西路188號總部基地1區7號樓七層會議室以現場會議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3人,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郭治國先生主持,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監管規定,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同時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支出,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沒有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18,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特定對象簽署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17年7月12日

證券代碼:002296 證券簡稱:輝煌科技 公告編號:2017-049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

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煌科技」或「公司」)於2017年7月11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以及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成本,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資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經營情況,公司擬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具體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證監發行許可[2013]1179號)核准,並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銷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13年11月13日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資者發行普通股(A 股)股票4,382.76萬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發行價16.28元。截至2013年11月14日止,公司共募集資金713,513,328.00元,扣除發行費用20,590,289.12元,募集資金凈額692,923,038.88 元。

截止2013年11月14日,公司上述發行募集的資金已全部到位,業經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大華驗字[2013]000325號」驗資報告驗證確認。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本年度投入使用16,304,404.55元,以前年度投入使用86,909,296.36元,累計投入使用103,213,700.91元;募集資金餘額(包含募集資金利息收入)為人民幣644,455,567.40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情況

為了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權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採用專戶存儲制度,資金使用需經相關規定程序並予以公告。2016年4月22日,公司的保薦機構由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5月30日,公司與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賬號為:11014566363000、11014566365008)、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賬號為:626217360)、鄭州銀行高新技術開發區支行(賬號為:90501880120003851)重新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各方均嚴格履行三方監管協議。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資金的存儲情況列示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募集資金存放情況說明:

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財務費用、增加存儲收益,公司將部分募集資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體如上表所示。

三、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截至 2017 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四、擬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根據公司2013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有部分募集資金在一段時間內處於閑置狀態。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節約公司財務成本的考慮,公司擬使用閑置募集資金18,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批准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使用期限屆滿之前,公司將及時把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

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預計可節約財務費用約為783萬元(按同期一年銀行貸款基準利率4.35%計算)。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同時,公司將做好募集資金的存放、管理與使用工作。若募集資金項目因發展需要,實際實施進度超出目前所預計,公司將隨時利用自有資金及時歸還,以確保項目進度。

五、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相關承諾

1、承諾在本次補充流動資金期限屆滿之前,公司將及時足額將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

2、承諾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

3、承諾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正常進行;若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因實施進度需要使用,公司將及時歸還資金至募集資金專戶,以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

4、承諾本次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前十二個月內未進行風險投資;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后十二個月內不進行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

5、承諾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通過直接或者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

6、本公司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投資、借予他人、委託理財(購買商業銀行安全性高、流動性強的保本型現金管理產品除外)等財務性投資,不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以買賣有價證券為主要業務的公司。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閑置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支出。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下,使用閑置募集資金18,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會通過直接或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是基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資進度作出的,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監管規定。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18,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七、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18,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不超過12個月。公司使用部分閑置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得通過直接或間接安排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間,不進行風險投資,不對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對象提供財務資助。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監管規定,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同時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支出,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沒有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18,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八、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公司保薦機構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發表同意意見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監事會和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

本次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過去十二個月內未進行風險投資,並承諾使用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僅限於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不直接或間接用於新股配售、申購,或用於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公司債券等的交易;本次補充流動資金的使用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使用期限屆滿之前,公司將及時把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上述情況符合相關規定。

公司本次擬使用18,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於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滿足公司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的資金需求,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綜上,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九、備查文件目錄

1、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之專項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7月12日

證券代碼:002296 證券簡稱:輝煌科技 公告編號:2017-050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煌科技」或「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計劃將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延長6個月,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基本情況

公司於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13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並委託深圳市紅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產管理人」)設立的「紅塔資產輝煌1號特定多個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紅塔輝煌1號」)進行管理,通過二級市場購買等法律法規許可的方式取得並持有本公司股票。

2016年5月12日,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認購的紅塔輝煌1號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完成公司股票的購買,總計買入股票16,985,406股,成交均價14.67元/股,成交金額為249,292,971.31元(含交易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剩餘資金留作結算備付金及保證金,買入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4.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尚未出售股份,共計持有公司股票的總數為16,985,40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51%。

二、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展期情況

根據《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的規定,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為18個月,可展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之日起算,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屆滿后自行終止。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將於2017年7月13日到期。

基於目前的資本市場環境及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2017年6月30日,公司召開了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2017年第一次持有人會議,並經出席持有人會議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額同意,公司於2017年7月11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的議案》,同意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延長6個月,即存續期展期至2018年1月13日。

三、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公司本次對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存續期進行展期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展期事項已經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2017年第一次持有人會議及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上述持有人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範性文件的要求,該事項的決策程序合法合規。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將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存續期延長6個月,即存續期展期至2018年1月13日。

特此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7月12日

證券代碼:002296 證券簡稱:輝煌科技 公告編號:2017-051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煌科技」或「公司」)於2017年7月11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議案》。公司決定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以下簡稱「非公開發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概述

公司於2015年11月1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並於2015年12月3日召開 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議案。

2016年5月10日,公司收到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下發的《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160923號),證監會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的非公開發行申請予以受理。

2016年5月24日,公司發布公告,因201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畢,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由14.89元/股調整為14.86元/股,發行數量調整為由不超過68,502,350 股調整為不超過68,640,646 股(含本數)。

2016年5月24日,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反饋意見通知書》(160923號),並於2016年7月1日披露了《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

2016 年6月1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2016 年6月13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的議案》。

201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了證監會出具的《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二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60923號),並於2016年8月31日披露了《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修訂稿)及二次反饋意見回復的公告》。

2016 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三次修訂稿)>的議案》。

2016 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2015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四次修訂稿)>的議案》。

2016年11月18日,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進行了審核,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

2017年4月10日,公司收到證監會《關於核准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證監許可【2017】89號),批文自核准發行之日(2017年1月11日)起6個月內有效。

2017年5月19日,因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畢,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價格由14.86元/股調整為14.85元/股,不對發行數量進行調整,為不超過18,169,582股。

以上內容詳見公司刊載在《證券時報》、《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二、公司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原因及決策程序

雖然公司在取得證監會的非公開發行批複文件后,努力推進非公開發行事宜,但鑒於近期再融資政策法規、資本市場環境、融資時機等因素髮生了諸多變化,公司未能在證監會核准批複文件規定的6個月有效期內(即2017年7月11日之前)完成本次非公開發行,為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公司決定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

公司於2017年7月11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議案》,決定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該事項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李海鷹先生迴避表決。同日,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議案》。根據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該議案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並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載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三、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正常,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與持續穩定發展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備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4、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特此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7月12日

證券代碼:002296 證券簡稱:輝煌科技 公告編號:2017-052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與特定對象簽署《附條件生效股份認購合同之終止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一、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1、2017年7月11日,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輝煌科技」)與李海鷹、袁亞琴分別簽署了《附條件生效股份認購合同之終止協議》(以下簡稱「《終止協議》」),終止公司分別與李海鷹、袁亞琴於2015年11月17日簽署的《附條件生效股份認購合同》(簡稱「《認購合同》」)、於2016年6月1日簽署的《附條件生效股份認購合同之補充協議》(簡稱「《補充協議(一)》」)以及於2016年6月13日簽署的《附條件生效股份認購合同之補充協議(二)》(簡稱「《補充協議(二)》」)。

2、李海鷹先生為公司第一大股東、董事長,袁亞琴與李海鷹為一致行動人(袁亞琴為李海鷹之母),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3、2017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特定對象簽署暨關聯交易的議案》,關聯董事李海鷹迴避表決,相關議案經非關聯董事表決通過。根據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延長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相關事宜授權期限的議案》,該事項在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範圍內。

4、2017年7月11日,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與特定對象簽署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5、公司獨立董事已對上述涉及關聯交易的事項發表了事前認可意見,並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6、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李海鷹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2301031967********

聯繫方式:0371-67372599

住所:鄭州市中原區

通訊地址: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大道74號

簡歷:1967年出生,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學部學歷。2001年10月至2004年2月任輝煌科技董事長兼總經理;2004年2月至今擔任輝煌科技董事長。

控制的核心企業和核心業務、關聯企業的主營業務情況:李海鷹除持有輝煌科技股權外,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其他企業的情況。

(二)袁亞琴

性別:女

身份證號碼:4101021942********

聯繫方式:0371-67372599

住所:鄭州市中原區

簡歷:1942年出生,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中學歷。1997年起退休,最近5年未在任何單位任職。

與李海鷹先生的關係:袁亞琴女士系李海鷹先生的母親,與李海鷹構成一致行動人。

控制的核心企業和核心業務、關聯企業的主營業務情況:袁亞琴除持有輝煌科技股權外,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其他企業的情況。

三、《終止協議》的主要內容

1、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終止雙方於2015年11月17日、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13日分別簽署的《認購合同》、《補充協議(一)》以及《補充協議(二)》。

2、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認購合同》、《補充協議(一)》以及《補充協議(二)》項下全部權利和義務終止,雙方不再享有《認購合同》、《補充協議(一)》以及《補充協議(二)》項下的權利,亦無需履行《認購合同》、《補充協議(一)》以及《補充協議(二)》項下的義務,雙方互不追究與《認購合同》、《補充協議(一)》以及《補充協議(二)》相關的任何違約責任。

3、雙方確認,雙方之間不再存在(或自此放棄)與《認購合同》、《補充協議(一)》以及《補充協議(二)》有關的任何債權債務關係。雙方進一步確認,不因《認購合同》、《補充協議(一)》以及《補充協議(二)》終止而向其他方主張任何違約、侵權、締約過失、損害賠償或其他權利。

4、如果本協議與《認購合同》、《補充協議(一)》以及《補充協議(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及簽訂、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因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不能友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審理。

6、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自輝煌科技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備查文件

1、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李海鷹簽署的《附條件生效股份認購合同之終止協議》;

4、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袁亞琴簽署的《附條件生效股份認購合同之終止協議》;

5、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6、獨立董事關於終止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特此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7月12日

證券代碼:002296 證券簡稱:輝煌科技 公告編號:2017-053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批複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煌科技」或「公司」)於2017年4月10日收到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關於核准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證監許可【2017】89號),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8,169,582股新股,該批文自核准發行之日(2017年1月11日)起6個月內有效。

在取得上述批複后,公司一直努力推進非公開發行事宜,但鑒於近期再融資政策法規、資本市場環境、融資時機等因素髮生了諸多變化,公司未能在證監會核准批複文件規定的6個月有效期內(即2017年7月11日之前)完成本次非公開發行,證監會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到期自動失效。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後續若再推出股權融資計劃,須重新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發行方案,並按照規定進行披露後上報證監會核准。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河南輝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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