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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蓮教」不是瞎編的!古代「邪教」那些事

所謂「邪教」,就是被歷代政府、合法宗教和主流社會所排斥的民間教派。不同的社會、時代,都有各自不同的「邪教」觀。

「邪教」大致可分為七個時期:一是道教時期(漢末至隋);二是佛教時期(南北朝隋唐至宋元);三是摩尼教時期(五代、宋元);四是白蓮教時期(南宋至明);五是明清秘密教門時期;六是會道門時期(晚清至民國);七是建國後會道門被取締、鎮壓與會道門、邪教復甦時期。由於民國會道門與新時期邪教牽涉的頭緒比較複雜,本文將就「邪教」發展的前五個時期展開。

被視為「邪教」的道教與道教異端

兩漢時,社會上巫風瀰漫,神仙方術盛行。這種風氣浸潤於文人之中,形成了一個特殊的喜好方術並以之作為攀附官方工具的群體,同時,一種充斥著讖語和迷信、類似宗教經卷的典籍也逐漸形成規模,下層社會拾其餘緒,往往用為造反的工具。據史料記載,僅桓帝一朝,借用「妖言」造反的就有二十起之多,至靈帝時,更形成「妖賊大起」的局面。在此背景下,一些心懷逆志、具有宗教色彩的人物應運而出。順帝時,琅邪宮崇曾以其師于吉之「神書」《太平清領書》關說朝廷未成。由於該書「以陰陽五行為宗,而多巫覡雜語」,在社會上流傳甚廣,張角也受到該書的影響。

據《後漢書·皇甫嵩傳》記載:鉅鹿人張角,自稱「大賢良師」,奉事黃老道,畜養弟子,跪拜首過,符水咒說以療病,病者頗愈,「百姓信向之」。因為信徒漸眾,張角便派遣弟子八人出使四方,「以善道教化天下,轉相誑惑。」當時入教人民爭先恐後:「或棄賣財產,流移奔赴,填塞道路,未至病死者,亦以萬數」。

張角等人起初以巫術救死扶傷,取得一定效果后,便打著「致太平」的旗子,有意識地擴大組織,創立太平道。經過多年苦心經營,太平道勢力急劇膨脹,「徒眾數十萬,連接郡國。」這時,張角再也不滿足於一個巫者兼傳教人的角色了。改朝換代的政治圖謀在張角心中萌發並著手實施。途徑有三,一是暗地裡把宗教組織改造為軍事組織,二是造作讖語作為改換天命的依據,三是聯絡宮中中常侍封湑等人作為內應。

張角太平道與黃巾大起義被有些人稱為「黃巾模式」,即宗教性叛亂,這一模式給後世打著宗教旗號的農民造反提供了樣板,張角也被有些秘密宗教奉為祖師或崇拜的偶像。同時,「黃巾之亂」給後來歷代統治階級都留下了深刻印象。清代一位地方官員黃育楩甚至指稱黃巾為「千古習邪之首惡」,他之所以這麼說,固然是因為黃巾起義眾至百萬,導致漢室傾覆,同時也確實與張角黨人以巫術符咒、讖緯迷信等行事手段有關。

東漢末順帝時,張陵在蜀地創立五斗米道,並以家族掌教方式遞傳,主要活動手段是以迷信方式治病救人。張修之後,張魯割據漢中,因當地人民仍然信奉五斗米道,遂接踵張修之業,增飾改進,添加互助等內容。這個政教合一的獨立王國,儘管割據一方,頗有生氣,但在統治者的眼裡仍屬邪門外道,所以在我們所見到的正史中,五斗米道往往被戴上「米賊」的帽子,其教義被視為異端邪說,其活動被視為「淫妄」,甚至指責它「誑誘愚民,招合凶黨,斂租稅米,謀為亂階」。

五斗米道、太平道被視為後世道教的源流。東晉時期的孫恩、盧循起義,其組織、信仰受到了五斗米道的影響。他們在起義時採取了濫殺無辜的極端行為:「號其黨曰長生人,宣語令誅殺異己,有不同者戮及嬰孩,由是死者十七八。畿內諸縣處處蜂起,朝廷震懼,內外戒嚴。……諸賊皆燒倉廖,焚邑室,刊木埋井,虜掠財貨,相率聚於會稽。其婦女有嬰累不能去者,囊簏盛嬰兒投於水,而告之曰:『賀汝先登仙堂,我尋后就汝』!」造反者的這種殘酷行為,既與他們「登仙堂」的信仰有關,也是當時社會矛盾及「以暴易暴」觀念的結果。

被視為「邪教」的佛教與佛教異端

佛教是一種外來宗教,在傳入之前就已經具備完整的信仰體系,屬於成熟而正統的宗教了。但在傳入的相當長的時期內,與傳統文化及政治的摩擦自不待言,它自身的裂變以及對民眾的影響也是傳播者始料不及的。

南北朝時期,大量彌勒上生、下生經典在中土被翻譯、傳播,彌勒凈土信仰為社會各階層信奉,其內容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彌勒由凡人修行而成菩薩果,「上至兜率陀天」;二是彌勒菩薩從兜率天下生閻浮提世,於龍華樹下成就佛果,三行法會,救度世人。彌勒凈土觀念很快為廣大僧俗所接受。繼釋迦牟尼佛后出世的彌勒佛,成為慰藉人們心靈至尊之神,尤其是為那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民眾帶來了新的希望——或者說是埋下了禍亂的種子。清代學者朱一新說:「佛法初入,亦但言禍福報應,蓋愚民無不畏死者,王公貴人,尤無不貪生者,僧徒故以此惑之。異端之得行其教,大率由此。」又說:「異端以虛無立說,其弊固不勝言矣。」

法慶根據當時流傳的《佛說法滅經》中有關「魔作沙門,壞亂佛法」的說法,提出「將來有彌勒佛,方繼釋迦而降世」以及「新佛出世,除去舊魔」的口號。所謂「新佛」,就是指將要從兜率天宮下降塵世的彌勒佛,而舊佛當然是指釋迦佛和當時流行的佛教。在他們看來,除魔乃是最好的修行。本來,佛教戒律森嚴,尤戒殺生。而法慶等人則歪曲佛教的教義,以殺人為度人,殺人越多越好。

法慶起義的意義在於,借用佛教異端學說為叛亂工具,對後世以彌勒信仰為核心的秘密教門及邪教的活動產生了深遠影響。但是我們必須指出,所謂以「新佛出世,除去舊魔」為口號的造反活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要求改變現狀的下層人民的擁護,但法慶以佛、菩薩自居,野心勃勃,而且使用幻術,配製「狂葯」,令人服用,以達到「父子兄弟不相認,以殺人為事」的效果,顯然帶有很大的欺騙性與邪惡性,後世有些邪教的行徑與之如出一轍。而且,據史料記載,法慶與女尼惠暉結為夫婦,為佛法所不容,實屬異端。

被視為「吃菜事魔」的摩尼教

唐長孺在《白衣天子試釋》一文中說:「宋代之吃菜事魔或明教經中西學人考定為摩尼教,誠不可易。」摩尼教是一種外來宗教,它成為一種秘密宗教及被視為「吃菜事魔」的邪教的歷史比起著名的白蓮教來,要久遠得多,其行為、信仰對白蓮教及明清邪教有著深遠的影響。

摩尼教(Manichaeism)的創始人是摩尼(Mani,216年-約274年)。摩尼教主要吸收猶太教-基督教等教義而形成自己的信仰,同時也採納了不少瑣羅亞斯德教的成分,傳播到東方來以後,又染上了一些佛教色彩。它的主要教義是二宗三際論,有自己的戒律和寺院體制。摩尼教在長達一千多年的時間內(從3—15世紀),從北非到的福建,在整個歐亞舊大陸上廣泛傳播。

在漢文史籍里,摩尼教又叫末尼教(根據譯音),也叫「明教」、「明尊教」(根據信仰內容),唐時傳入,並曾兩度被允准公開傳播。唐武宗滅佛,累及摩尼教,摩尼教轉而成為秘密宗教和農民起義的組織工具。摩尼教的頑強生存能力及其轉變為地下組織的過程與其獨特的教義有著密切關係。

按照摩尼教的說法,中際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從「暗既侵明」開始,到形成天地,創造人類,一直到世界徹底毀滅為止。然後,便進入了「明既歸於大明,暗亦歸於積暗」的后際。后際的情景,似乎是向初際的復歸,所不同的是,到了那時,黑暗將受到永久的禁錮,再也不能侵犯光明王國了。光明則大放光明,永恆不滅。摩尼教的二宗三際說,對處於黑暗統治下渴求光明的民眾,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所以,儘管摩尼教在數百上千年的流傳中,不斷遭到各國統治者的禁止、鎮壓,被東西方各正統宗教斥為異端邪說,終究未能阻止其流傳。

可是,摩尼教在的傳播並不順利。佛、道二教交相攻訐,唐玄宗也認為「末摩尼本是邪見,妄稱佛教,誑惑黎元,宜嚴加禁斷。」開元二十年(732)七月下令禁斷摩尼教,不過還網開一面,居住中土的胡人「不須科罪」。

安史之亂為摩尼教在中土的命運帶來了戲劇性的轉折。安史之亂末期,叛軍史朝義誘回鶻牟羽可汗(一作登里可汗)進攻長安,唐遣使撫慰勸說,牟羽可汗遂支持唐軍東擊史朝義,克洛陽。牟羽可汗於次年帶睿息等四摩尼僧回到回鶻,辯論三日夜,可汗折服,並虔誠地皈依了摩尼教。在可汗的大力倡導下,回鶻由薩滿教改宗摩尼教,確立了摩尼教在回鶻的國教地位。

當時,回鶻國力強盛,援唐平叛。相比之下,唐王朝卻每況愈下,內外交困,不得不倚重回鶻,甚至實行和親。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摩尼教憑仗回鶻支持,重新獲得了在中土公開傳教設寺的許可。大曆三年(768),皇帝發布敕令,允許回鶻摩尼師在長安設置寺院,並賜額「大雲光明之寺」。接著,大曆六年,又從回鶻所請,在東南及中原各地建大雲光明寺,「其徒白衣白冠」。

唐開成五年(840),回鶻為黠戛斯所破,唐朝乘機攻回鶻,並改變對摩尼教的優容態度,會昌三年(843),唐政府開始對摩尼教下手,沒收其寺院庄宅,焚燒其書籍圖畫,廢寺入官,流放其僧侶,甚至「令殺天下摩尼師」,死者大半。會昌五年武宗禁佛,同時禁止各種外來宗教,摩尼教正式被禁。

在一百來年的時間裡,摩尼教迅速傳播,不能不對唐代社會的社會、宗教及文化思想產生影響。在遭到禁斷後,又對下層社會的反抗產生了影響。距摩尼教遭禁不過一百年,後梁貞明六年(920),發生母乙之亂(史稱「末尼黨類」),另從宋代陸遊所撰《條對狀》所述江淮地區各類邪教的分佈情況來看,很容易發現摩尼教的蹤跡(詳下)。

摩尼教之「吃菜」,即奉齋之意。摩尼教在秘密狀態下流傳,也保持了「不事葷酒」的特徵。從五代以後,外人將摩尼教奉齋之舉視為「吃菜」,供奉摩尼之像稱為「事魔」,合稱為「吃菜事魔」。有的更直指為邪教:「吃菜事魔,即今人所謂邪教也。」

摩尼教的秘密流傳,與北宋末年江浙地區的政治經濟形勢呼應,引發了震動兩浙的方臘起義等造反事件。元末農民起義一般認為系白蓮教領導,但明教的影響顯然不能忽視。當時,在社會上流傳著一首讖語性歌謠:「天遣魔兵殺不平,世上能有幾人平;待看日月雙平照,殺盡不平方太平。」歌中的「魔兵」、「日月」,暗指「摩」、「明」二字,與前述母乙之黨奉摩尼之像為「魔王」同出一理,折射出明教的信仰與起義軍的反抗目標。

明初朱元璋曾下詔並立法禁止包括明教在內的各種異端信仰,但摩尼教的影響,或許就象黑暗世界的影子,處處體現在明清秘密教門及邪教的身上,例如,宋元時期,明教活動於江浙閩贛,而南宋時期出現的白蓮宗也是以這一帶為活動區域的;因其活動內容,一個被稱為「吃菜事魔」,一個被視為「白蓮菜」。兩者的互相影響以至融合是不可避免的。再如,明中葉以後,南傳羅教幾乎在相同的地點以燎原之勢,迅速傳播,成為浙、閩、贛等省的主要民間教派,而摩尼教的歷史傳統和生命力依然在羅教各支派中發揮影響,甚至後來人們一般把江南羅教諸支派都稱為齋教或老官齋教。

從白蓮宗到白蓮教

白蓮教萌芽於佛教異端白蓮宗,白蓮宗由南宋茅子元創立,所奉為慧遠發端的彌陀凈土信仰。

彌陀經典虛構了一個美妙無比的西方極樂世界,還繪製了一個理想的現實社會的圖景。儘管當時其它佛教宗派也有類似的描繪,但他們卻主張通過「苦修」、「禁慾」、「攝心」等法來成就佛果,凈土宗則為普通民眾開了方便之門。唐代善導最終確立了口稱念佛之法,又叫「持名念佛」。以至有人說凈土宗「下手易而成功高,用功少而得效速」,缺少文化、沒有地位的下層民眾深受影響,許多地方出現「家家阿彌陀」、「戶戶觀世音」的景象,並在後世社會一直盛行不衰。

南宋初年,江南出了一位上承佛門正統、下開佛門異端的著名人物,即吳郡沙門子元(俗姓茅,一般作茅子元),他適應下層群眾的信仰需要,創立了凈業團體白蓮懺堂,在下層民眾中收徒結社,徒眾半僧半俗,男女可共同修持。

茅子元在澱山湖創立的白蓮懺堂,被人稱作白蓮宗,他自稱「白蓮導師」,其傳教對象主要是下層民眾。白蓮宗的教義實際上是糅合了凈土宗、禪宗適合民眾口味的成分,「念念彌陀出世,處處極樂現前」,彌陀即為眾生本性,凈土即在眾生之心,只要「信願念佛」,即使「不斷煩惱,不舍家緣,不修禪定」,死後皆可往生凈土。這些在家修行、甚至包括「男女同修凈業」的內容。遭到了佛門正統的攻擊,如《佛祖統紀》的作者志磐直接指稱為「邪教」,他說:「(白蓮宗)謹蔥乳、不殺、不飲酒,號白蓮萊。受其邪教者謂之傳道,與之通淫者,謂之佛法。相見傲僧慢人,無所不至。愚夫愚婦,轉相誑誘,聚落田裡,皆樂其妄」。釋宗鑒更是認為,白蓮宗與摩尼教、白雲宗三者「皆假名佛教以誑愚俗……愚民無知,皆樂趨之,故其黨不勸而自盛。甚至第宅姬妾,為魔女所誘,入其眾中,以修懺念佛為名,而實通姦穢,有識士夫,宜加禁止」。按他們的立場來看,白蓮宗顯系邪教、異端。

我們要看到,茅子元創立白蓮宗,並不是為了傳習邪教,甚至造反,但白蓮宗的教義及組織形式,卻為白蓮宗向白蓮教發展埋下了伏筆:其教義崇尚「彌陀凈土信仰」,為生活於苦難中的下層民眾描繪了一幅美麗的「彼岸」圖景;其修行方式簡單易行,不像一般佛門宗派那樣有著繁文縟節的羈絆;其組織形式以「懺堂」為主,所在成聚,「傳於流俗」,平日里是燒香念佛的去處,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就被有政治野心的首領作為起事的工具;白蓮宗教徒被人稱為「白蓮萊」、「白蓮萊人」,與屢遭禁斷的明教(吃菜事魔)扯上關係,時時引起朝廷的疑忌,從其創始人茅子元起,便沉浮無定,最終成為明清邪教、異端的根脈,這是連身為「導師」的茅子元本人也始料未及的。

在元代,白蓮宗幾經沉浮,但由於元朝宗教政策的相對寬鬆,仍然發展迅速,白蓮懺堂大量出現,信徒眾多。據劉塤《水雲村泯稿》記載:「南北混一,盛益加焉,歷都過邑無不有所謂白蓮堂者,聚徒多至千百,少不下百人,更少猶數十。棟宇宏麗,像設嚴整,乃至與梵宮道殿匹敵,蓋誠盛矣。」吳澄《會善堂記》亦云,其教「歷千年而其教彌盛,禮佛之屋遍天下」。

正所謂物極必反,由於元朝宗教寬容政策的鼓勵,白蓮宗才出現「南北混一,盛益加矣」的現象,才會演變出以後的白蓮教。我們談白蓮教的形成,首先要看到白蓮宗的分化演變,即由「宗」演變為「教」。

彌勒信仰之「滲入」白蓮宗,是在元末農民大起義的浪潮中最終實現的。南北朝時,出現佛教異端彌勒教,其後數百年間,主要在民間流傳,並不斷有人藉以造反。兩宋時,彌勒教與摩尼教出現融合趨勢。這些教派倡言「釋迦佛衰,彌勒佛當持世」,對擁有廣大下層民眾的白蓮宗影響甚大。有學者認為,白蓮教形成后,仍保留了彌勒教信仰的理論框架:「(白蓮教)儘管保留了若干阿彌陀佛教的特徵,如背誦咒語的儀式、願升極樂凈土的希望和對菩薩保佑的祈求等等,但整個教派的宗教神話的理論結構是彌勒教的」。

最後,我們要說明,白蓮教雖然在元末農民大起義中形成,但它始終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宗教或組織,只是成為後世種種教門、邪教的代名詞或曰一種歷史現象而已。

明清邪教演變概況

從邪教發展的總體情況看,元末白蓮教正式形成以前出現的種種「邪教」、「妖賊」、「吃菜事魔」等類,多為與社會現實格格不入的宗教異端,以及一些打著宗教旗號的民間秘密教派、迷信團體。白蓮教形成后,比較正規意義上的邪教開始出現,無論它們是崇道還是奉佛,也無論他們「安分守己」與否,他們的組織、經卷、教義和活動都與現實社會秩序不相吻合。我們如果重視他們的信仰層面,可以稱之為民間宗教;如果重視他們的反政府活動(或謂農民戰爭),可以稱之為秘密宗教;如果重視他們的反社會層面,就不妨直呼為「邪教」。邪教的內涵是動態的,它在積聚到一定的勢力后,往往走上反社會、反政府的道路。

朱元璋起初由一介平民參加「邪教」發動的造反時,對白蓮教、彌勒教和明教等秘密宗教是頗為信奉的。但為時不長,隨著其軍事勢力的增大,他的政治立場逐漸發生變化,逐漸向封建統治者方面轉變。與這一變化相適應,他對易於被用來發動起義的秘密宗教(或曰邪教)的態度,也一天天地由信奉而轉為疏遠,以至轉為反對了。

朱元璋作為一個有政治頭腦的人,深知民間教派對現行秩序為害之烈,如蟻穴潰堤一般。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朱元璋在著名的討張士誠檄文中,明確攻擊白蓮教:「愚民誤中妖術,不解偈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甦其苦,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穎,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謀遂逞,焚盪城郭,殺戮士夫,茶毒生靈,無端萬狀。」這裡,他把原先曾信奉的白蓮教及彌勒教、明教等秘密宗教罵為「妖言」、「妖術」,表現了其深惡痛絕的態度。

朱元璋在正式建立明朝后,即以峻法嚴刑治理邪教。朱元璋登基不久,便明令禁止各民間教派的活動:「中書省臣奏:……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巫覡扶鸞禱聖書符咒水諸術,並加禁止。庶幾左道不興,民無惑志。詔從之。」稍後出現的《大明律》更以法律的形式將此項禁令固定下來:凡師巫假借邪神,書符咒水,扶鸞禱聖,自號端公太保師婆,及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或隱藏圖像,燒香集眾,夜聚曉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洪武二十七年正月,朱元璋令禮部榜示天下:「有稱白蓮、靈寶、火居,及僧道不務祖風,妄為論議沮令者,皆治重罪」。但是白蓮教等教派活動並沒有止息,它貫穿著有明一朝,遍布大江南北,構成了整個明代最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

在朱元璋、朱棣統治的半個多世紀中,香會、紅巾軍、白蓮教團因襲抗元傳統,揭竿起事,涉及面幾達半個。其中影響最大的當推永樂十八年(1402)山東康賽兒的起事。史書稱唐賽兒藏「妖書」、寶劍,通曉諸術,「以其教施於村裡,悉驗,民翕然從之」。

明代的著名教門有羅教、聞香教、弘陽教、黃天教、三一教以及由它們演變而成的一些支派,其組織和活動對明代社會的影響極大,並逐漸超過了白蓮教的影響——儘管由於政府的蒙昧而常常把各類邪教都稱為白蓮教,即所謂「皆隱白蓮之名,實演白蓮之教」。萬曆末年,有官員評論道:「……近日妖僧流道聚眾談經醵錢,一名涅槃教,一名紅封教,一名老子教,又有羅祖教、南無凈空教、凈空教、悟明教、大成無為教,皆諱白蓮教之名,實演白蓮之教。有一教名,便有一教主。愚夫愚婦轉相煽惑,寧怯於公賦而樂於私會,寧薄於骨肉而厚於伙黨,寧駢首以死而不敢違其教主之令。此在天下處處盛行,而畿輔為甚。不及令嚴為禁止,恐日新月盛,實煩有徒,張角、韓山童之禍將在今日。」由於明代社會矛盾複雜而激烈,對於他們的反抗,我們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明中葉后出現的各類邪教教派(包括上述聞香教)往往延續至清朝甚至民國。

如果說明中葉以後出現的諸教派是種子的話,那麼到了明末清初則開始遍地發芽。明末清初是民間教派的活躍時期,因為當時社會出現了大動亂。明末,一些有識之士認為民間教派是對明王朝的嚴重威脅,不加遏止,勢必星火燎原,如刑部侍郎呂坤在萬曆二十五年就曾奏稱:「白蓮結社,遍及四方,教主傳頭,所在成聚。倘有招呼之首,此其歸附之人。」明朝政府,雖然屢屢明令禁止『「邪教」,無奈國家內憂外患,社會動蕩不寧,在在昭示著大亂將至。呂坤在同一奏摺中說:「今天下之勢,亂象已形,而亂勢未動」。他分析自古以來有四種「幸亂之民」:一是「無聊之民」,二是「無行之民」,三是「邪說之民」,四是「不軌之民」。其中「邪說之民」就是指的上述「白蓮結社」之輩。可以說,明末農民大起義正是上述四「民」交相運動的結果,而「邪說之民」在其中又佔了相當比重。

清政權入主中原不久,就遇到了「邪教」這個令前朝統治者頭疼不已的重大社會問題。為了維護和鞏固剛剛建立起來的統治秩序,清廷決定對「邪教」採取堅決鎮壓的政策。順治三年(16仍)吏科給事中林起龍奏請查禁各色教門,其中說:「近日風俗大壞,異端蜂起,有白蓮、大成、混元、無為等教,種種名色,以燒香禮懺,煽惑人心。因而或起異謀,或從盜賊,此直奸民之尤者也。」建議朝廷「如遇各色教們.即行嚴捕,處以重罪,以為杜漸防微之計。」

順治年間,各地「邪教」活動蜂起,愈演愈烈,且帶有反清色彩,實為民族矛盾激烈的結果。面對一股股不可遏止的民間教派反抗的浪潮,順治十三年十一月,皇帝下旨嚴禁「邪教」:「……乃有左道惑眾,如無為、白蓮、聞香等教名色,起會結黨,夜聚曉散。小者貪圖財利,恣為姦淫,大者招納亡命,希謀不軌。無知小民,被其引誘,迷罔顛狂,至死不悟。歷考往代覆轍昭然,深可痛恨。向來屢行禁飭,不意餘風未斂,墮其邪術者,實繁有徒。京師輦轂重地,借口進香,張幟鳴鑼,男女雜糅,喧填街巷,公然肆行無忌。若不立法嚴禁,必為治道大蠹。雖倡首奸民,罪皆自取,而愚蒙陷網,罹辟不無可憫。爾部大揭榜示,今後再有踵行邪教,仍前聚會,燒香斂錢號佛等事,在京著五城御史及地方官,在外著督撫按道有司等官,設法緝拿,窮究奸狀,於定律外,加等治罪。」

由於清朝立國不久,不僅面對著前朝遺留下的一副爛攤子,而且面臨著強大的民族反抗浪潮,所以根本無暇對不計其數的邪教窮究根本。至於康熙、雍正時期,兩朝皇帝多少帶有「與民休息」的味道,對於「邪教」沒有採取什麼大的動作,乾隆以後,情形就大不一樣了。僅乾隆、嘉慶兩朝,就先後有王倫、林清和李文成及川陝五省「教匪」的大規模起事,至於大大小小的邪教案件,則不勝枚舉,僅在第一歷史檔案觀所藏檔案中,各種名目的「邪教」就有三四百種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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