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最新貸款政策
35%首付官方標準原文: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顯示在全國各地無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無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按照首套房貸政策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
50%或70%首付官方標準原文: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顯示在全國各地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
在本市房地產交易系統內查詢到已擁有1套住房的(無論其是否有住房貸款記錄,無論其住房貸款是否結清),均執行二套房貸政策。
即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普通和非普通住房區別圖例:
公積金貸款額度:
由余額的40倍降至30倍,補充公積金由20倍降至10倍;
家庭有過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則公積金貸款不可用;
總結一下,上海限貸政策更新后:
上海有房或全國有貸款記錄的,以家庭為單位,以購房網簽時間為界,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不低於五成、非普通住宅不低於七成。
以家庭為單位;在上海區域內擁有的住房套數:
總結一下,上海限購政策更新后:
1)上海家庭:單個家庭擁有2套
特殊情況:上海家庭購房者在2011年1月28日前與父母共有的住房不算套數,
夫妻雙方各自與父母共有的住房不超過2套的,可以再新購2套,即
2套(男方最多與父母共有套數)+2套(女方最多與父母共有套數)+2套(男女方組成家庭后可最多再購買2套)=6套(最多套數)
2)上海單身:可擁有1套
特殊情況:
①上海單身名下最多3套住房(一套產證只有自己,另外兩套有父母的名字)
2套(2011年1月28日前最多與父母共有套數)+1套(單身最多新購買1套)=3套(最多套數)
②上海離異家庭:男方或者女方攜帶未成年子女按照上海單身的限購政策
3)外地家庭:可擁有1套
註:需要自購房前連續繳納5年以上的社保或個稅(提供社保或個稅證明)
4)外地單身:限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