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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玲:已婚男人惹的禍

現在我和我男朋友一起4年了,跟他4年我做過兩次人流,現在我又懷孕5個月了(還是個男孩),我家要我們結婚的時候他才告訴我他是有家庭的人,還有兩個女兒,一個7歲,一還不滿一歲。他叫我把這個孩子生下來,他想要生個兒子,他說會跟她老婆離婚,但我每次跟他提起他跟他老婆離婚的事,他就說放不下他兩個女兒和老婆。他捨不得他女兒和老婆,也捨不得我和肚子里的兒子。我想過不要這孩子和他斷絕聯繫,但我又怕我再做人流會影響到以後的生育。我家裡不知道他是有家庭的人,現在我和他一直騙著我家說我們會去領證,我不敢告訴我家人他是有家庭的人。萬一他不離婚我怎麼辦?我現在不知該怎麼辦?要不要把孩子生下來?

你這真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嚴格說也超出了心理學範疇能決的問題。因你所面臨的困難,是那男人的秉性所致,又嚴格說那男人有令人譴責的秉性——自私、貪慾、欺瞞真相。他這問題屬道德範疇,而非心理問題。至於你現在的難題——要不要生下孩子?我也只能提出一些你自己需要澄清(幾個問題)的思考方向:

懷孕5個月的胎兒,在國外是禁令墮胎的,好像在沒有規定,因此是可生可不生。關鍵是你要捫心自問:

1、生與不生,你主要站在誰的角度而考慮?比如是你個人,還是那男人,是胎兒,還是其他人?

2、若生孩子,你是為了誰的需要,或說你的出發點是什麼?比如是你自己想要孩子,還是也願意滿足他有個兒子?是為了爭取今後有個婚姻,還是防備今後有可能生不了小孩?

3、接下來又存在兩難:若你的要孩子是為了爭取婚姻,那麼你首先得確定並相信婚姻的可能性。根據你前面說的信息,他是很難離婚的,那麼假如他離不了婚,你願意自己帶孩子,還是把孩子給他?

又即便他可能離了婚,你又么看待他那個被拆散的家,即他「放不下他兩個女兒和老婆」的事實與後果?同時你有沒有對這一後果的心理負擔?若沒有,當然你可以期待、等待他的離婚。若有心理負擔,是否在你能夠承受的範圍?若你承受不了,或者你對你們「有可能」結婚的幸福持懷疑、對他這人不報信任,那麼,你就別指望跟他婚姻,若要生下孩子,也除非你做好要麼自己好好帶著,要麼交給他帶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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