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老闆汪某、合肥某公司市場部經理文某、上海某裝飾公司合肥店市場部經理曹某及合肥某裝飾公司市場部主管張某4人,為開展電話營銷、提高銷售業績,通過互聯網以買賣、交換的方式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數萬條。 8月15日上午,肥西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這也是該院首次審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
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間,汪某等人為進一步拓展業務,多次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將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出售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汪某通過互聯網向他人出售個人信息3.38萬條,從文某等人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05萬條。文某通過互聯網從曹某、張某等人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2.63萬條,提供給公司市場部業務員開展電話營銷。這三人均是公司市場部負責人。
2015年12月18日,汪某以300元的價格通過QQ向他人出售合肥多個小區業主個人信息合計2.4萬條。 2016年4月6日,文某以400元的價格通過QQ從曹某處購買合肥共50個小區業主個人信息3.3萬條。一個月後,文某又從張某處獲取合肥76個小區業主個人信息共4.82萬條。
他們在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在開展業務時多次使用,既嚴重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又干擾了公民正常工作和生活。庭審上,幾人對自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指控均不持異議,對自己的行為給市民的生活、工作帶來的危害表示深深懺悔。同時均表示自願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