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文學作品和影視作品中,經常會見到裡面的所說的古代的一些文武百官的職位名稱,他們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相國,也有小小的負責開閉城門的小門候,古代官位門類、級別和現在相比,也是相當齊全的。
哪么,這些文武官底是多大的官,他們與現在的哪些官職基本一致了,不妨讓小編帶各位看官大爺來一看究竟吧:
一、太守,在春秋戰國時代這一官職被稱郡守,漢朝時將這一官職名稱改為太守,作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秦朝時分為三十六郡,比現在的縣要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這一級別。
二、刺史,漢朝漢武帝時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作為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的最高長官。相當於現在省長兼省軍區司令員級別。
三、京兆尹,西漢時期作為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級別大體相當於現在的北京市市長。
四、太尉,從秦朝至漢朝均有設置這一官職,太尉作為當時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長級別。
五、越騎校尉,漢朝漢武帝時設置,作為大內禁軍的長官。相當於現在的衛戍區司令員。
六、廷尉,當時是作為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法院院長以及最高檢察院院長。
七、吏部尚書,當時是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現在的中央組織部部長。
八、光祿大夫,當時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九、中書令,當時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現在的「兩辦」秘書長。
十、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十一、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衎。
十二、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十三、都察院御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十四、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
十五、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十六、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十七、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十八、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十九、推官,掌刑名,贊計典。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二十、都事,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二十一、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於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二十二、經歷,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二十三、行人,供差遣出使。相當於外交部工作人員。
二十四、典寶,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二十五、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二十六、主薄,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
二十七、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長。
二十八、教諭,縣掌教學。縣教育局長。
二十九、訓導,掌協助同級學官教育所屬生員。相當於教育廳局副職。
三十、稅課大使,掌縣稅務事務。相當於稅務局長。
三十一、吏目,州之屬官,掌刑獄及官屬事務。市政0府副處級幹部。
三十二、總鎮,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相當於大軍區司令員。
三十三、參將,鎮守地方的統兵官,分守各路。大軍區所屬各軍軍長。
三十四、游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三十五、都司,位游擊之下,掌防汛軍政。負責防汛工作的團職幹部。
三十六、州同,州之佐官。相當於副市長。
三十七、巡檢,掌地方治安之官。縣公0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工作。
三十八、典籍官,掌官府書錄圖籍事務。圖書館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