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不敢加盟西部球隊?因為一個人一隻球隊一座城?
我想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詹姆斯本人才可以給出答案了,詹姆斯作出這樣的決定自然有他都理由和道理,而且有時候球員轉會考慮的不止是比賽和球隊,還要考慮到家庭以及生活,詹姆斯的兩個兒子都在讀書,突然間橫跨大半個美國來到西部,而且美國西部和東部的生活環境也有很大不同,要適應一個新的居住環境肯定需要一定的時間,尤其是對於小孩子來說。
好多人認為詹姆斯去西部就難打進總決賽,在東部的話,躺著進總決賽,我可不這樣認為,NBA球員,如果不是被球隊交易而是自己選擇去向,也無非是求名求利而已。
名:一是總冠軍之名,二是暴光度之名。我們看到很多人降薪以便招攬其他有實力的人加進球隊,這就是為總冠軍之名,比如韋德降薪,比如馬刺三老降薪,就都是屬於這種情況。還有老將降薪加入其他有實力獲得總冠軍的球隊,比如君子雷到熱火,馬龍到湖人,傑弗遜到馬刺,也都是烈士暮年,壯心不已,想拿個總冠軍。幾個球星抱團,也是為了獲得總冠軍之名,最早的比如張伯倫,然後的湖人F4,凱爾特人三老,熱火三壯士。而增加曝光度,提高名氣,靠的是大都市大球市,暴光度越高,名氣越大,自然各種利也就越大,洋氣的詞,這叫眼球經濟。而這樣的大都市大球市,東部沒有誰能超過紐約,西部沒有誰能超過洛杉磯。詹姆斯如果去了西部任意一支球隊,實力必須大增,
那東部更加弱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