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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的死,到底冤不冤?

文/格瓦拉同志

岳飛的死,到底冤不冤?在民間看來,那肯定是很冤,甚至是千古奇冤。也難怪,岳飛對朝廷忠心,對百姓仁慈,對士兵寬厚,本人也是廉明節儉、一心報國。他率領的隊伍不僅軍紀嚴明,而且戰鬥力超強,如果岳飛不死,南宋極有可能會收復故土、痛飲黃龍。然而,就是這麼一位「高大全」神一般存在的人物,竟然被殺了。不冤,才怪?

然而決定岳飛該不該殺的畢竟不是百姓,而是高高在上的宋高宗。有種說法從南宋到今天仍在流傳,說是岳飛的死,純屬秦檜等人誣陷,高宗屬於被蒙蔽。如果你堅信這種說法,說明你對歷史的理解還非常幼稚。記住,決定岳飛最終命運的是宋高宗,不是秦檜。如果高宗內心裡信任岳飛,即使做不到百分百放心,也絕不會輕易將他處死。而他之所以殺死岳飛,那肯定是覺得他有該死的充足理由,大體說來無非三點:

1.岳飛不講政治

宋高宗的一生,內心處有兩條禁忌話題容不得外人觸碰,一是迎回二帝,二是擇立儲君。迎回徽欽二帝雖然是宋高宗一直在高調宣講的政治口號,但內心裡則根本不這樣想,讓二帝爛在北邊才是他最希望見到的結果。這種心理,雖然跟高宗當王爺時受父親哥哥冷遇有關,其實更深層的則關係到二帝迎回來后自己該往哪兒擺的難題。高宗的心理,其實很多大臣都明白,即使連韓世忠、張俊這幫武將心裏面也透亮,雖然口號該喊還得喊,但千萬不能較真,更不能付諸實際行動。

但偏偏岳飛在這件事上犯了「大混」。他不僅在公開場合高調喊「贏回二帝」,在軍中也以此激勵士兵,就是在私下裡與高宗會談時也這麼講,如果發現皇帝有片刻的思想遲疑或動搖,甚至還跟皇帝急眼。而且他不僅喊口號,而且還真的付諸於行動,這可真是要了命!高宗眼見岳飛如此不上「道」,內心處的不滿日益加深,「秋後算賬」是早晚的事。

再說第二條禁忌話題。金兵第一次南渡時,高宗因為驚嚇過度,竟然喪失了生育功能,唯一的孩子趙旉最後還夭折。為延續帝位,高宗雖然收養宋太祖的兩位七世孫趙伯琮(即後來的宋孝宗)、趙伯玖為養子,但內心處還抱有恢復生育功能,生一個親生子的幻想,所以遲遲不肯明立儲君。這種「難言之隱」純屬帝王家事,皇帝不會講,大臣不敢問,這是一種必要的默契,可偏偏又被岳飛打破。

紹興八年(1138年),岳飛回朝述職,辦理完公事後,竟然又管起皇帝家的「私事」,公開上書要求高宗立儲!這一下又犯了兩大政治禁忌:暴露皇帝不能生育的隱私,以及武將干政,尤其是第二條最是要命。高宗見到奏摺,嚴厲斥責岳飛,此時的君臣關係算是徹底鬧僵,岳飛在高宗心中被徹底判了死刑。

2.岳飛違制抗命

不管與金人議和的決定是否合理,那畢竟是高宗皇帝親自拍的板、定的調,做臣子的想得通最好,想不通也得奉命。可岳飛偏偏很任性,先是對皇帝的決策指手畫腳、冷嘲熱諷,「和議」完成後又公開反對,反對無效后,又以辭職作威脅,向高宗表達不滿,真是有點「混不吝」。

早在被殺前5年(1137年),岳飛就因為和張俊有矛盾,立馬上了一道乞罷軍職的札子,不等高宗批示便「撂挑子」走人,害得高宗派人連勸6天才把這位「爺」請回來。兩年後,岳飛對於「和議」不僅冷嘲熱諷,還再次上札子要求辭職,這一次直接遭遇高宗無視。1140年,岳飛回朝後,因為對朝廷不滿,再次請求解職,被高宗以「未有息戈之期」為由拒絕。連續四年時間,一而再,再而三的違制抗命,即使脾氣再好的皇帝,也難免動殺心。

3.岳飛功高震主

宋朝有制約武將的「家法」,武將政治地位低,不能干政,即使行軍作戰也必須遵照皇帝授予的「陣圖」,不能自作主張,戰事結束后立即要交出兵權,培植自己的勢力那是想都不要想事情。我們看「中興四將」的其他三將,韓世忠、劉光世、張俊便做得很好,打仗時堅決服從指揮,戰事結束后馬上交出兵權,在朝時堅決不碰政治,讓高宗內心處一百個放心,外人想誣陷都不成。

但岳飛偏偏不是如此。岳飛作為武將,無論在軍事上,還是在政治上,一向以高調示人,顯得很「另類」。不僅如此,他還長期把持兵權,以至於他統領的兵被稱為「岳家軍」,雖然很齊心協力,很能征善戰,但對朝廷來說,卻越強越危險。高宗內心處有殺掉岳飛的一千條理由,但最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岳飛手握兵權、功高震主,對帝國來講就是「隱患」,如果岳飛不識趣,「自廢武功」,解決他是早晚的事兒。

就這樣,岳飛雖然是個大英雄,但是他不講政治、違制抗命、功高震主,有這三條要命的「罪狀」卻不自警醒,掉腦袋是早晚的事兒。從這三點分析,岳飛的死,還真不冤。放任何人在高宗的位子上,都很難找出比這更合適的選項。畢竟,皇帝們內心處喜歡的還是聽話的人,古今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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