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們說了農民與土地在歷史不同階段的關係,今天我們接著說說當下的土地,自從1978年改革開放我們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我們農民就吃了定心丸,依據相關法規農村土地政策長期不變一直保持到現在,那麼,與農民息息相關的都有哪些土地呢?
一、責任田 責任田是1978年以來農村村集體所有耕地承包給農民,由農民負責耕種和管理,但不能隨意買賣和挪作使用的田地。必須指出的是:責任田是屬於國家和集體的,農民只有使用權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
二、自留山 自留山是指農村村集體分給農民社員使用和經營的小塊山林。山權仍歸集體所有,林木和林產品歸社員個人所有。也就是所有權在國家和集體,農民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
三、自留地 自留地是指農村村集體分給咱們農民的用於生產經營副業從而豐富和補充生活和收益的土地。同樣國家和集體享有所有權,農民享有使用權經營權。
四、宅基地 宅基地是指農村村集體分配給農民社員家庭或個人用於建設房屋用途的土地,同樣宅基地的所有權在國際和集體,農民享有長期使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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