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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這麼多舉報有獎勵,隨手擴散做個熱心好市民!

2017-07-16 大白 成都全接觸

前幾天,一則新聞引起了觸長的注意

經過核實,是真的!舉報人在兩位工商局同志的熱烈注視下,把獎領走了…

觸長看著這張照片,不禁陷入沉思…

我是不是也可以去領個錢舉個報?

畢竟觸長對成都的愛日月可鑒

為了證明自己是個純純的熱心好市民,觸長搜出了成都各大有獎舉報信息,準備逐條吃透,讓自己成為一個活體舉報台,遇到有違法違規的現象,就順手上報國家!

不用誇我覺悟高

誰讓我是社會主義的接班人

這些違法違規的現象

今後看到了就順手舉報

觸長要爭做成都 熱心好市民

舉報違法銷售超標電動車

最高獎3000元

違法事項:

有專門的規定,電馬兒時速不能超過20邁,整車重量不能超過40公斤,超出規定範圍就算超標車,是明令禁止售賣的!

舉報單位:

成都市工商局

舉報方式:

1、到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2、撥打12315舉報熱線;

3、通過私信「成都工商」新浪微博,或關注「成都工商」微信公眾號后舉報。

舉報獎勵:

舉報獎勵額與查處的產品數量掛鉤:每查處一輛給予獎勵500元,2~5輛1000元,6~10輛1500元,11~20輛2000元,21輛以上的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

舉報騙取社保行為

最高獎勵10萬元

違法事項:

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三大類,一是參保單位或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經辦機構、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審批、業務經辦、勞動能力鑒定和基金徵收、管理、支付等環節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

舉報單位: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通過來訪、信函、電話、傳真、網路等形式向人社部門實名舉報。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

地址:錦城大道366號3號樓

值班電話:61888166

傳真:61888168

網站:http://www.cdhrss.gov.cn/index.action

文末閱讀原文為成都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電話的網址鏈接。

舉報獎勵:

按照查實並收繳到賬金額的5%予以獎勵;追繳入庫罰款部分,按罰款金額1%給予獎勵,而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

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

最高獎勵60萬元

違法事項:

一共63項,可快速閱覽。

(一)食品領域。

1.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收穫、捕撈、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

2.未經獲準定點屠宰而進行生豬及其他畜禽私屠濫宰。

3.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4.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5.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製品。

6.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7.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

8.生產經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9.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10.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1.生產經營未按規定註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註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12.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13.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14.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15.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6.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標示。

17.食品生產經營者採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18.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19.提供虛假材料,進口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20.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未提交所執行的標準並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或者進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21.未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出口食品。

22.進口商在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召回進口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

23.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檯出租者、展銷會的舉辦者允許未依法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銷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

24.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

25.餐飲單位虛假公示食材來源。

26.餐廚垃圾中油脂再利用用於食品加工。

(二)保健食品領域。

1.生產經營假冒註冊或備案的保健食品;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保健食品。

2.地下黑窩點生產保健食品;在生產過程中偷工減料、摻雜摻假或者不按批准證書批准內容生產保健食品。

3.非法添加藥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保健食品;生產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屬、微生物超標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4.不按照批准的原料、配方、標準、生產工藝生產保健食品;違法違規委託生產或受託生產保健食品。

5.經營超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假冒保健食品文號、標誌以及未經批准聲稱特定保健功能產品。

6.以會議、講座等形式聲稱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疾病治療功能,並違法銷售。

7.在保健食品標籤、說明書中誇大功能範圍;虛構保健食品監製、出品、推薦單位信息。

(三)藥品領域。

1.生產、銷售、使用假藥、劣葯。

2.醫療機構製劑未經許可擅自對外調劑。

3.未按照國家藥品標準、國務院或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生產工藝或炮製規範進行藥品生產和配製。

4.偽造或變造藥品生產(配製)記錄。

5.未經批准擅自委託或者接受委託生產藥品。

6.藥品生產企業發生重大藥品質量事故未按照規定報告。

7.編造、利用虛假資質銷售或騙購含麻黃鹼等特殊藥品復方製劑。

8.銷售含麻黃鹼復方製劑或抗生素類藥品中,違反特殊藥品或藥品分類管理相關規定。

9.違反直接接觸藥包材管理規定,擅自生產藥包材、生產並銷售或者進口不合格藥包材、使用不合格藥包材。

10.藥品生產企業發現藥品存在安全隱患而不主動召回藥品。

11.中藥材專業市場內銷售假、劣中藥材。

12.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從中藥材專業市場購進中藥材。

13.知道或應當知道藥品來自非法渠道,仍然銷售或使用。

14.採取「走票」「掛靠」等方式非法經營藥品。

15.需要冷藏或冷凍的藥品在其儲存、運輸過程中脫離「冷鏈」。

(四)醫療器械領域。

1.生產、經營、使用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符合經註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

2.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未按照經註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組織生產,或者未依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並保持有效運行。

3.經營、使用無合格證明文件、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註冊的醫療器械。

4.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未依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整改、停止生產、報告。

5.生產、經營說明書、標籤不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醫療器械。

6.轉讓過期、失效、淘汰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在用醫療器械。

7.對重複使用的醫療器械,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未按照消毒和管理的規定進行處理。

8.醫療器械使用單位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或者未按照規定銷毀使用過的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

9.醫療器械使用單位發現使用的醫療器械存在安全隱患未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檢修,或者繼續使用經檢修仍不能達到使用安全標準的醫療器械。

(五)化妝品領域。

1.銷售過期、變質、受污染的化妝品。

2.銷售無中文標示或者未經批准、備案、檢驗的進口化妝品。

3.生產或者銷售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

4.生產或銷售無質量合格標示等違反國家化妝品標示標籤管理規定化妝品。

5.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相關標準化妝品。

6.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未經批准的化妝品新原料進行生產。

(六)其他情形。

1.除以上獎勵情形規定外,對於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法定的許可證、註冊證、行業規範認證證書等未依法取得或者已到期、註銷、吊銷后仍然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活動的情形。

2.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中,其他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等規定的行為。

舉報單位:

成都市各級農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管、公安、商務、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及成都檢驗檢疫局。

舉報方式:

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微信、微博、走訪等形式,向本市各級食品藥品安全管理部門反映(或者向其他相關部門反映后被轉交、移送)屬於其職責範圍內的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或違法線索的行為。實名、隱名、匿名舉報都可以。

舉報熱線:12331和12345(24小時開通)

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聯繫電話:028-61882880

傳真:028-61882880

郵編:610041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錦城大道366號市第三辦公區(民豐樓)3號樓9樓

網站:http://www.cdfda.gov.cn/

舉報獎勵:

舉報獎勵標準應根據舉報案件的貨值金額、舉報獎勵等級及案件性質等因素綜合評定,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1、屬於一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8%-12%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獎勵。

2、屬於二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4%-8%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600元的,按600元獎勵。

3、屬於三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的2%-4%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200元的,按200元獎勵。

4、屬於重獎舉報獎勵的,可以突破上述標準給予獎勵,但原則上不超過原獎勵標準的1倍。

5、舉報人可自行選擇按案件貨值金額的比例,或按等級最低標準領取獎勵金。

舉報毒品犯罪有獎

最高獎勵50萬元

違法事項:

成都市為打擊毒品犯罪,對檢舉制毒、吸毒窩點、販賣、運輸毒品或易制毒化學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線索及其他應予以獎勵的檢舉毒品違法犯罪的和對打擊毒品犯罪、治理嚴重毒品問題有特殊貢獻的個人,予以最低1000元,最高50萬元的獎勵。

舉報單位:

成都市禁毒辦

舉報方式:

成都市24小時禁毒專線:84449110。

或者直接撥打110。

舉報獎勵:

1、舉報生產、加工和製造毒品的,根據繳獲量每起案件獎勵1萬元至10萬元;

2、舉報非法走私、販賣、運輸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繳獲毒品1000克以上的,根據繳獲量每起案件獎勵1萬元至10萬元;

3、舉報非法走私、買賣、運輸、儲存國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學品的,根據繳獲量每案獎勵金額1萬元至5萬元;

4、舉報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根據剷除量每案獎勵金額5000元至1萬元;

5、舉報公共娛樂服務場所內吸食毒品活動和其他吸毒行為的,根據查獲情況每起案件獎勵2000元至3萬元;

6、舉報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線索的,每抓獲1人獎勵5000元或按照懸賞金額獎勵;

7、對打擊毒品犯罪、治理嚴重毒品問題有特殊貢獻的舉報人,獎勵金額為10萬元至50萬元。

舉報「黑飛」有獎

獎勵不低於10000元

違法事項:

成都6大無人機禁飛區域,群眾發現「黑飛」可立即舉報!

1、民用機場沿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範圍內的凈空保護區域;2、軍事管理區、黨政機關、監獄、發電廠、加油站、港口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3、鐵路和省級以上公路及其兩側50米範圍內;4、軍工、通訊、能源生產供給、危險化學物品生產儲存、大型物資儲備、交通樞紐等重點防控目標區;5、車站、碼頭、大型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6、省和市(州)人民政府公告、公安部門執行警衛安保任務的臨時管制區域。

舉報單位:

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空管部門

舉報方式:

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

空軍飛行管制部門電話:(028)85399067

民航空中管制部門電話:(028)85702366(白天)(028)85702365(夜間)

舉報獎勵:

舉報的違法飛行線索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按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不低於1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

舉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

最高獎勵5萬元

違法事項: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20條,不想看的也可以快速劃過。

(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未按規定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或未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查手續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不依法向從業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用具或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病防護管理的;

(三)生產經營單位沒有依法設置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誌或進行職業危害公示的;

(四)安全設備、系統和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沒有對安全設備、系統和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的;

(五)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船舶和其他機械沒有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或未經檢測檢驗合格后運行的;

(六)生產經營單位沒有依法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其正常運行的;

(七)電氣設備未按照技術標準採取安全保護措施的;

(八)生產經營單位的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作業的;

(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十)有毒、有害、有限空間、高溫等作業場所未採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的或職業危害因素未定期進行檢測的;

(十一)從事起重、爆破、有限空間作業、登高架設、基坑開挖、邊坡砌築、鑽探、動火動焊等危險作業未事先制定安全措施,並安排專人現場監護的;

(十二)從事安全生產評價、認證、評估、檢測、檢驗的機構未依法取得相應資質或違法違規設置分支機構,或者轉借、出租、出讓資質證書的;

(十三)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未具備規定的條件開展特種作業培訓和其它安全生產資格培訓的;

(十四)在居民區、學校及其他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距離範圍內新建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設施或在下列區域內發現新建居民區、學校及其他公眾聚集的場所的:

1、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區域安全距離內;

2、重大危險源可能危及的區域;

3、礦區塌陷可能危及的區域;

4、尾礦庫(含固體廢棄物堆場)可能危及的區域;

5、燃油和燃氣長輸管道安全距離內;

6、電力設施保護區域內;

7、其他危險區域內。

(十五)在學校內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具有明顯危害性質的生產經營活動或違反國家規定組織學生參加接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的勞動或其他危險性勞動的;

(十六)非法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危險化學品或未按規定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或不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存儲量和用途或其他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禁止行為的;

(十七)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或向非法生產者提供煙花爆竹原材料、設備或轉銷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或其他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禁止行為的;

(十八)礦山企業存在下列情況的:

1、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或礦長未依法取得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擅自從事生產的;

2、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或瓦斯超限作業或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不完善或不能正常運行,將井下採掘工作面或者井下維修作業對外承包的;

3、煤礦企業已按照政府指令關閉,死灰復燃偷開偷採的;

4、露天開採金屬、非金屬礦山未落實台階式開採或分層開採措施或井工開採金屬、非金屬礦山未實行機械通風或尾礦庫壩體存在明顯沉陷、滑坡、裂縫、流土、管涌等重大隱患的;

(十九)生產經營單位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安全生產事故或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的;

(二十)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其他重大事故隱患或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

舉報單位:

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採用電話、信件、郵箱、網路等方式向屬地安全監管部門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其他部門舉報。

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電話:12350,61885777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蜀錦路68號

網站:http://www.cdsafety.gov.cn/

舉報獎勵:

(一)對給予警告處罰的,每案給予200元獎勵。

(二)對給予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贓款)處罰的,每案按罰款總額、沒收違法所得(贓款)總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三)對給予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贓物)處罰的,每案按以下標準獎勵:價值1萬元以下的獎1000元,價值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獎3000元,價值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獎5000元,價值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獎8000元,價值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獎1萬元,價值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獎1.2萬元,價值100萬元以上的獎1.5萬元。

(四)對給予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施工或暫扣、吊銷有關許可證處罰的,每案給予2萬元獎勵。

(五)對提請政府同意取締、關閉的,每案給予3萬元獎勵。

(六)對舉報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每案按以下標準獎勵:舉報瞞報、謊報一般事故〔僅限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一般事故〕的,獎勵5000元;舉報瞞報、謊報較大事故的,獎勵1萬元;舉報瞞報、謊報重大事故的,獎勵3萬元;舉報瞞報、謊報特別重大事故的,獎勵5萬元。

觸長查過以後才知道,原來成都有這麼多事情等著像我這樣的熱心市民獻出一份力!感覺曾經的日子無憂無慮嘻嘻哈哈真是拖了社會主義的後腿!

今後如果你看到有違法違規的現象存在,

希望你能夠為這個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成都有你而更加美好!

成都全接觸

文:大白 | 主編:雞湯格格

(未授權嚴禁轉載,否則...)

部分圖片自網路,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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