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所有城鎮工作人員都高度關注的事情,因為這不但關係著下半輩子的養老問題,錢,誰又會嫌多呢?
近日,人力資源與社會資源保障廳、財政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其中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退休審批、滯納金管理、基金管理、預算管理、欠費清繳以及誠信系統建設等作出新規。
一、取消最低養老金標準
從2017年7月1日起,取消了城鎮退休職工只能領取最低基本養老金政策,根據新規定將按照企業職工實際繳費計算。
二、特殊工種將建立備案
大家都知道,退休年齡是按照工種的不同而不同的,以後將會對一些特殊工種進行備案,凡是沒有進行備案的特殊工種和職工,都不能按特殊工種審核提前退休。
三、實行欠費清繳與享受待遇掛鉤。
1、凡是參保的城鎮企業職工在到退休年齡時,在辦理基本養老金認定或轉移時,如個人不欠繳則單位應按人均欠費標準為其補足欠費后才可以享受養老保險近與保險轉移等服務。
2、如不符合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不能通過一次性繳費來辦理超過退休年齡的保險,更不能將其納入養老保險參保範圍。
3、城鎮個體戶或私人不能通過事後追繳等方式來增加繳費年限,如要增加繳費年限,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滯納金。
各省市已陸續的發出公告進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整改,此次整改將會逐漸的完善養老保險,減少漏洞的產生,同時也能讓大家更了解養老保險。
來自:內蒙古中公教育 2017-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