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父母對孩子應該承擔的責任,也可以說是對孩子的期望,應該包括以下兩個主要方面。
第一,在孩子處於發育期的時候,為他們的身體發育提供必需的物質條件,使孩子能夠茁壯成長;
第二,當孩子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開始形成的時候,要為他們指引正確的方向。
可以說,第二個責任要比第一個責任更為沉重。
一部分家長認為:在心智不成熟的情況下,孩子也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思想;
另外一部分家長則認為:孩子身體上的發育雖然尚未健全,卻完全可以自主生活。無疑,家長的這兩種看法都是極端錯誤的,而且也必然會導致教育的失敗。
如果要從兩種看法中找出不同,那麼只有一個:前者讓孩子的身體受罪,後者讓孩子的心靈受苦。
長安圖片3秒,識別二維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