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建築面積指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截面積計算的各層面積的綜合。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但是計算範圍比較複雜,不同的住宅有不同的計算方法,購房者需要所有了解。
1、單層住宅,無論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按照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住宅如內部帶有部分樓層(如閣樓)也應計算建築面積。
2、兩層以上的住宅,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
3、層高超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庫、倉庫、商店等按其傷口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寄其保護牆)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
4、用深基礎做架空層加以利用,層高超過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5、坡地建築利用掉角做架空層加以利用,且層高超過2.2米的,以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商品房按套或單元出售,商品房的銷售即為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計算原則: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定的方法計算。
2、套內牆體面積。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承重牆體,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
3、陽台建築面積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