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鹽城男子劉某某在失市區和朋友聚會吃晚飯時,喝了一點酒。劉某某知道酒後不能開車,於是就找了代駕。可過了一會,代駕打電話給劉某某,說他找不到具體位置,讓劉某某把車開到路邊。
劉某某想飯店離馬路邊也沒多遠,應該沒關係,所以就把車開到外面去等代駕。他沿著鹽馬路向南開了大約幾十米之後,就遇見了正在路口進行集中整治的民警。劉某某一下慌了神,因為他身上有酒氣,所以執勤民警對他進行吹氣檢測。一看果然,128mg/100ml,劉某某已達醉酒駕駛的標準。
對於這樣的遭遇,劉某某感到很無奈和委屈。隨後,他被民警帶至醫院進行抽血留樣。據辦案民警介紹,一旦劉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檢測達到醉駕標準,他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唉,任何僥倖心理都不能有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