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媒體:被侮辱和傷害者得不到正義 法律還有什麼意義

原標題:媒體:被侮辱和傷害者得不到正義 法律還有什麼意義

恩格斯:犯罪是孤立的個人反對統治關係的鬥爭。

於歡是一個22歲的青年,在被「討債人」長時間限制人身自由,母親被人當面侮辱的情況下,他心理崩潰,當場刺傷11位職業「討債人」中的4人,其中羞辱他母親的杜志浩自行駕車前往醫院,后因失血過多而死亡。

山東聊城中院認為,雖然「討債人」限制了於歡母子的人身自由,當著於歡的面羞辱了母親蘇銀霞,但杜志浩等「討債人」並沒有動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況下,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據此,法院裁決於歡故意傷害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所幸,記者王瑞峰深入進行了調查,以冷靜的筆觸描述了事件的細節。這些細節讀來,相信每一個心中尚存良知的人,都會熱血沸騰,拍案而起,繼而扼腕嘆息,為於歡母子遭受到的不公正的命運感到無比憤懣。法律不為這樣被侮辱與被傷害者伸張正義,反而以無期徒刑再次侮辱並傷害了真正的受害者,就像一出黑色幽默,使法律本身成為笑話。

於歡母親蘇銀霞,是一名企業家,她創辦了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生產剎車片。這幾年,實體經濟遇到很大困難,企業也周轉不靈。銀行貸不到款,不得已向地產公司老闆吳學占借款135萬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後,仍無法還清欠款。

這實際從側面反映了縣域經濟的現狀。一毛錢難倒英雄漢,實體經濟從銀行拿不到錢,被迫去找高利貸周轉,稍不留意,就會陷入這樣的陷阱之中。月息10%的複合利率相當於年息313%,這個利息大大高於國家規定的合法年息最多為36%的上限,本身就不受法律保護,在還款已經大大超過本款上百萬的情況下,依然還還不清欠款。只要還有一分錢,都會被黑社會勢力敲骨吸髓,永世不得翻身。

資料顯示,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位於冠縣工業園區內,濟邯高速(青蘭高速)冠縣出口南500米,佔地120畝,註冊資金2000萬元,現有職工200人,其中高級技術人員16名,自主設計研發人員10名。一個能夠為當地解決200個就業崗位的實體企業,就這樣毀於一百多萬的周轉資金上。

在當地,許多企業都曾經遭遇到蘇銀霞同樣的命運:銀行貸不出錢,只能找吳占學這個表面上是地產商,實際上是黑社會頭子借高利貸,還不出錢就各種炮製。當「於歡案」發生后,源大工貿已經拿不出一分錢出來,是冠縣工業園22家企業共同出資十幾萬幫於歡打官司。他們知道,蘇銀霞和於歡母子的遭遇,就是他們自己的遭遇。看到這樣的經營環境,那些整天把網路經濟作為實體經濟替罪羊的人,不是無知就是無恥。

從新聞報道的細節看,於歡刺人事件完全是由於「討債人」用極端羞辱人的方式逼出來的。2016年4月13日,蘇銀霞到被抵押的房子里拿東西,被吳占學堵住,他讓人在房間里拉屎,並把蘇銀霞的頭按在馬桶里,要求還錢。當日下午,蘇銀霞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沒有任何結果。4月14日,這夥人帶著蘇銀霞、於歡母子來到公司,先去財務室,然後帶到接待室。這夥人架起傢伙,就在辦公樓里燒水、烤串、喝啤酒。

11個人圍著這對母子,用手機看黃色視頻,將聲音開到最大。杜志浩喝了點小酒,受了刺激,嘴裡罵罵咧咧,污穢不堪,諸如「還不出錢,你去賣啊!一次100,我收80。」說得興起,站起來就解開褲子,掏出生殖器,當著兒子於歡的面,往母親蘇銀霞的臉上蹭去。同時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司職員說,此時於歡咬牙切齒,幾近崩潰。

於歡的小姑在外面報警,來了三位民警。警察來到現場,只說了一句話,「要賬可以,但是不要動手打人。」轉身就走出了財務室,裡面的人陪著警察一起出來。小姑瘋了,趴在車前拉著一位女警說,你們不能走啊!你們這時候走了,他們娘臉只有死路一條,你們要走就先碾死我吧!

屋外亂鬨哄的,屋內的於歡眼看警察出了門,心裡最後一絲理智崩潰了。他摸到一把接待室用來切水果的刀,瘋狂向周圍的「討債人」刺去,一下子刺中四人。杜志浩肚子上中了一刀,當時並沒有顯得很嚴重。自己走出來罵了一句,然後開車子去了醫院。據醫院的目擊者講,杜志浩還因為瑣事在醫院跟人吵了一架。後來,杜志浩因失血過多休克而亡。

報道中除了非法高利貸以外,有三個細節值得關注。

第一,杜志浩實際上早在2015年8月,就因為開車撞死一名女中學生逃逸,被網上追逃。一個本該惶惶不可終日的逃犯,竟然能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惡,警察來了之後也沒有過問他的身份。

第二,事發后,當地一位企業家被公安局叫去了解情況之後,吳占學緊接著就給他打電話,追問情況。公安找誰查案,本來應該是秘密,為什麼馬上就讓吳占學知道了?

第三,事發之後,聊城公安局派東昌府分局前來辦理吳占學黑社會案件,而不是由冠縣自己來辦。這多少也能說明一些問題。

從情理上講,一個兒子眼見自己母親被人按到馬桶里,房間里被人拉屎,頭上臉上被流氓用生殖器亂蹭,沒有當場發作,已經冷靜到了極致。法院以對方沒有工具為由,認為沒有防衛的必要性,判決書上說於歡「未能正確處理糾紛」。你大爺的的正確處理!這個判決完全忽略了人的正常情感,忽略了一個兒子親眼見到母親受到如此大的侮辱,心靈所受到的重大衝擊,以及當時所採取的剋制態度。

是警察的離去,才最終讓於歡崩潰。他對接下來可能會發生的事情充滿了恐懼,對母親的遭遇感到極端憤怒,從而失去了最後的理智,為了自己和母親的尊嚴和人身安全,拿起刀奮起抵抗。事出有因,情有可原。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應當考慮這樣的因素。

從法理上講,杜志浩並沒有當場斃命,甚至還跟沒事人一樣,自己駕車前往醫院,在醫院還跟人吵架。於歡這一刀並不是真正要了他的命,是他自己耽誤了自己的救助。法律不應該認為是於歡刺死了杜志浩,他羞辱人在先,自己耽誤事情在後,完全是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他的死,於歡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法律應當是公正的,保護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於歡有權保護自己和母親的尊嚴以及人身安全,杜志浩因此而死,咎由自取,於歡最多算防衛過當。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明顯過重,量刑不當。

一個社會,受侮辱和受傷害到這種程度,還不能聲張正義的話,那法律就只不過是權勢者手中的玩物,成為一個笑話。或者如恩格斯所言:犯罪是孤立的個人反對統治關係的鬥爭。

PS:感謝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的報道,感謝記者王瑞鋒。在業界哀嘆紙媒下滑的時候,依然還在堅持這樣的調查報道。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