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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的野花不要亂采

原標題:路邊的野花不要亂采

近日,有網友向國家林業局舉報稱,黑龍江有人在微信群里「炫耀」採摘到珍稀蘭花。東北林業大學林學院教授穆立薔證實,涉案照片中的蘭花是杓蘭,屬於蘭科植物。據她介紹,杓蘭雖不在國家林業局於1999年頒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中,卻在名錄第二批討論稿的「一級保護植物」之列,也在黑龍江省重點保護植物名錄一級保護級別里,只是討論稿和黑龍江的相應名錄均尚未公布。也就是說,目前討論稿里的所有植物並不具備保護級別,現實保護工作缺乏依據,對破壞行為也無法律約束力。

杓蘭

這是與國家野生動植物重點保護名錄修訂相關的最新事件。在之前,因為河南採摘蕙蘭案件,已經暴露出目前作為執法依據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可能造成執法中的衝突或盲區。而之前種群數量大幅減少的江豚,多年居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名錄,也使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長期一成不變遭受質疑。

江豚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由原林業部和農業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共同制定。2017-06-28,名錄獲國務院批准。2017-06-28,由原林業部和農業部共同發布施行。到今天,歷經28年,除了極個別物種,如林業部門主導並經國務院批准的麝類由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調整為國家I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基本沒有變動。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是1999年頒布的,至今已經18年,也幾乎沒有任何變動。

金絲猴

目前來看,很可能《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比《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更早修訂併發布。

據日前《人民日報》報道,國家林業局:「明確了2017年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四大工作重點:一是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配套規章和監管制度;……將加快修訂野生動物保護名錄,對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繁育展演等活動建立規範的管理制度。」

並且,在此之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修訂,已經出現多個跡象,包括對江豚升級的推動,且2015年農業部有《關於徵求對水生野生動物調整方案意見的函》。同時2016年,也爆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擬刪除人工養殖梅花鹿」的新聞。

這樣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最快可能在2017年就完成,那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的修訂,還會太遠嗎?

兩個名錄的修訂,不可避免會對人們日常生活規範有所影響——雖然不是每個人都會經常遇到野生蘭花,但如今人們活動範圍這麼大,誰知道呢?

目前來看,修訂前後變化比較大的,是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但對多數人來說,動物名錄的「坑」可能更多。

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修訂前後變化大,是因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和在討論中的第二批,原本是一次性提出的、完整的名錄方案,而不是第一批提出最優先順序別的,將剩下不那麼優先的放在第二批討論。名錄第二批和第一批在保護優先度上沒有什麼不同,修訂發布后,就相當於保護物種的數量增加了一倍。比如之前導致執法爭議的蘭科植物,就是全盤放入第二批名錄(討論稿)中的,其中很多被列為I級保護物種。

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雖然也多年不曾修訂,但這個名錄是一次提出一次發布,比《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一批)要完備得太多。這也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職責長期放在林業部門,管理能動性較強有關。相比而言,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保護職責,林業部門和其他部門就只是各掌半壁江山了。

這也導致野生動物和植物保護執法力度的差異。在相關執法規定中,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有向下延展,比如「三有物種」,即「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比如草兔(俗稱野兔,為「三有」野生動物),雖然不在重點保護動物名錄中,但隨意捕捉,也是違法行為,避免了執法盲區。同時,也有與國際的接軌,比如對CITES(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附錄I和附錄II的野生動物物種,都有明文規定和國內一級、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對應,執法有法可依。附錄中的植物物種就欠缺多了。

草兔

據媒體報道,以「非法狩獵罪」檢索,國內2005至2017年間共有2486份判例,其中2087份判例因動物判刑。按年份篩選,2017年有178份判例;2016年最多,有1076份判例;2015年有516份判例;2014年有402份判例;2013年有47份判例,在此之前判例僅為個位數。

由此可以看出,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在2015年和2016年出現了爆髮式增長。

回到兩個保護名錄的修訂。假如《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第二批名錄(討論稿),在沒有太大變化下批准公布,與之前相比,會有哪些不同呢?

首先,蘭科(為閱讀方便,文內科屬種不附拉丁學名,下同)全科進入保護名錄,而且很多是I級保護。這是個極長的名單。好在蘭科植物比較好認,見到蘭科植物及時避讓就是。

有些人會把百合科的植物錯認為蘭科。也不打緊,好些種百合科植物也跟著進了保護名錄,比如七葉一枝花、重樓。見到百合科植物,也別隨便伸手了。

奇異果。基本一網打盡。這可能與是奇異果的原生中心有關。不過,很多野生奇異果,比如著名的狗棗子(奇異果),以後就是重點保護植物了,上山採摘時要留心。

光核桃。是桃,不是核桃。不過,要知道,它是西藏東南部最著名、分佈最普遍的桃,林芝有個桃花節,野外桃花,主要也就是光核桃的花。如果光核桃野生品種都成了II級保護植物,桃花節就不僅是審美啦。

光核桃花

關木通和囊花馬兜鈴。這個倒喜聞樂見,馬兜鈴屬都有毒,無論食用藥用,這是經過充分論證的。保護就保護吧,離它們遠點好。

紅景天,幾乎全部列入。紅景天主要是藥用。

紅景天

山茶科,杜鵑花科,在第二批名錄的討論稿中,也列入不少。這兩類,主要是觀賞用。

還有一些,比如(野生)龍眼、野生荔枝、新疆野蘋果、河北梨、櫻桃李……諸如此類。

可以看到,就算你對重點保護植物一無所知,但要避免莫名違法,還是有規律可循的,總的來說,就是:

長得特別好看的別碰。

特別有用的別碰。這裡的有用,主要是藥用。

特別好吃的野生品種也別碰。

再說一遍,蘭科植物,好不好看,有沒有用,都別碰。

當然,與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有所不同,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很多是從資源角度談保護的,而很少從科研與瀕危來確定保護級別。具體怎麼保護?如果驢友摘了西藏光核桃,算不算破壞資源?這都有待執法部門確認,但你至少要知道,哪些可以隨便吃,哪些不是。

至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修訂前後變化不大。但也有些物種,與普通人的距離不是那麼遠。

獼猴。靈長目在重點保護名錄中有不少種,但大部分種類,比如藏酋猴、金絲猴、長臂猿(所有種),一般人就算花錢去找,也不一定能見到。常見的是獼猴。不過對大部分人來說,除非在山區生活,能見到獼猴的場所,也就是動物園了。注意,街頭那些牽只猴賣藝的,基本都違法。如果在街頭撿到只獼猴,也不要想抱回家做寵物養了。

穿山甲。野生穿山甲本身未必常見,但一些飯店,據說還有。

穿山甲

白鸛、黑鸛。在分佈算比較廣的。在野外遇見受傷個體,或者見有人販賣,就不要裝作「這不過是只尋常的水鳥」做交易或者拿回家隨便飼養了。

天鵝(所有種)。還記得上海徐家匯黑天鵝被煮事件嗎?只要是看起來像鵝但比鵝更漂亮的大鳥,都只要看看就好了。

鴛鴦。這麼吉祥的鳥,下不得手吧?不過鴛鴦野外分佈,也不是那麼容易見到。萬一見到,千萬別當鴨子捉了吃掉就是(從前我們大學實習的時候,據說有人這麼干過)。

鷹科,以及鴞形目(所有種)。強調一遍,猛禽,多數都被保護了。鷹隼類的猛禽,多是保護名錄上的。很多種類,非專業人士很難分辨。怎麼辦?見到猛禽,特別是大型猛禽,繞著走。如果遇見別人販賣,應該考慮報案。還有鴞形目,各種貓頭鷹都是,長得這麼跨界的物種,不保護怎麼對得起它。

錦雞(所有種)。這麼漂亮的鳥,不保護起來肯定不合適了。所以和植物一樣,任何動物,如果出乎意料的美,你千萬別隨便招惹,被列入保護名錄的可能性非常大。

鸚鵡科(所有種)。鸚鵡真是個大坑。很多人跑花鳥市場一輩子,未必知道這件事。真正會被嚴打真判的,是其中特別瀕危的野生種類,這些種類,也不是普通花鳥市場可以見到的。不過,遇到鸚鵡,長點心總是沒錯的。

虎紋蛙。就是我們日常說的田雞。看到這一條,感覺從小到大沒有犯過法的人好少……提高認識,要吃就吃牛蛙吧。況且,野生虎紋蛙,寄生蟲很厲害。

鳳蝶科。鳳蝶科很多種都是被保護的。鳳蝶什麼樣你總知道吧?幾乎是常見蝴蝶中最好看最大的。美有危險,有危險就需要保護。所以見到鳳蝶,千萬別想著「這貨好美我抓回去玩弄吧」,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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