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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賺200,濟南代步車打游擊被罰后照樣上路拉客

原標題:日賺200,濟南代步車打游擊被罰后照樣上路拉客

近日,濟南交警部門對包括老年代步車在內的電動三四輪車開刀。來自交警方面的消息稱,此次整治不會是一陣風,會像查酒駕一樣,成為常規檢查項目。在部分小區、景點周邊,老年代步車橫行,使用者也不再局限於老人。一查處就好一時,不查就立刻回潮,甚至跟交警玩起了游擊戰,查處難度很大。

代步車非法上路

3天查了237輛

不掛牌不用學證,不少商家都如此宣傳自家的代步車,而道路上的三四輪電動車越來越多,近似汽車的體型卻無牌照導致難以管理,已成為交通管理的沉重負擔。

早在2014年,山東省就曾出台文件規範各類「老年代步車」「觀光車」。3月9日,濟南交警也再次表態將對包括老年代步車在內的三四輪電動車進行常態化查處,「日日有行動,周周有整治。」

14日晚上7點30分,歷下交警大隊民警在趵突泉南路與泉城路路口,對違法上路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進行查處。

「按照現行標準,這些車輛已經超出非機動車範疇,屬於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經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駕駛員必須持有駕駛證,對於不懸挂機動車牌上路的要處罰款200元、記12分;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車輛的,罰款200元至2000元,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歷下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說,類似的車輛主要用於場內或景區內部使用,並不能上路行駛。

晚上7點37分,查處行動剛開始不久,一輛紅色四輪電動車就被交警攔了下來,駕車的王先生說這輛車剛買了不久,平時並不怎麼開,只是在天氣不好時送孩子上學。

他所駕駛的電動四輪車已經超出非機動車範疇,但沒有懸挂號牌,民警要暫扣車輛,聽到要扣車王先生很不理解。「當時買的時候,店家也沒說需要掛牌,現在又讓掛,不讓開就別讓賣啊,這錢不白花了嘛!

接下來的一個小時,歷下交警又連續查扣了8輛車。被查扣的9輛車中,有5輛電動四輪車、4輛電動三輪車,其中包括一輛快遞用車。與此同時,市中交警也在轄區開展了電動三四輪車的查處行動,查扣無牌三四輪電動車22輛。

記者注意到,在9日以後,歷下、市中、歷城、槐蔭、天橋等交警大隊都在轄區內組織了針對三四輪電動車的集中查處行動。11日、12日、13日三天時間內,就查處電動三四輪車違法237起。截至14日晚,濟南交警至少查處電動三四輪電動車違法273起。

「熟面孔」非法營運

通風報信躲查處

一線交警介紹,電動三四輪車的功能早已超出了「老年代步」或者是接送孩子的範圍,還有不少人用來非法營運。

13日下午4點20分至6點,記者在和平路誠基中心小區正門發現,至少有8輛「小紅棚」在誠基中心拉客,其間先後有13人乘車。

出乎意料的是,「小紅棚」的載客生意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做,8輛車中最長等待時長只有半小時,3輛車都是剛停下不到5分鐘就有乘客乘坐,其中一輛在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裡竟然載客4次之多。

乘車不開票,也沒有計程車舒適,但這種「小紅棚」要價可不低,從誠基門口到歷山路和平路交叉口,不到一公里的距離就要10元,從誠基到北園高架橋則要30元,而且是一口價絕不議價,比計程車都貴。

算起來,按照最長等車時間、最短用車距離,一輛「小紅棚」一天運營12小時,也可以搭乘24名乘客,獲得240元的車費,扣除電費、飯錢,每天至少有200元的收入。

14日早上7點半至9點半,記者繼續在誠基中心調查,兩個小時的時間裡,依舊有6輛「小紅棚」出沒,而且載客頻率明顯高於頭天下午。其間共有22人乘車,其中一輛兩小時載客次數高達7次。

歷下交警介紹,誠基中心、大明湖周邊等一直是這種電動三四輪車非法載客的高發地,也是他們重點查處的區位,從去年以來就不定期在這些點位進行查處。交警查處時經常遇到一些「熟面孔」,有些甚至因為無證駕駛被行政拘留過,但之後還是繼續駕駛「小紅棚」非法營運。

去年的12月5日,歷下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就查處了一名曾兩度被查的女司機,不但不停車接受檢查,反而加速行駛衝撞民警。

多名一線交警介紹,查處三四輪電動車並非易事。警力有限,非法上路的三四輪車又是流動的,交警來則藏,交警剛走就又出來營運,跟交警打游擊,而且一些相熟的車主之間還會通風報信,查處很難。

記者實地調查發現,車主之間見了面也會互相通報信息。「剛剛在南邊看見閃燈的車(警車)了,不過不要緊,拐西邊了,昨天太懸了。」

此外,交警分析,對於非法三四輪車主的處罰太輕也是整治難起效果的重要原因。對於查到的非法營運車輛,交警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範圍內進行處罰,單純罰款並不能起到警戒作用,即便是行政拘留,震懾作用也有限。

天橋近四成事故

涉及電動三四輪車

由於種種原因,電動三四輪車處於幾乎沒有管理的失控狀態,這不僅導致他們不遵守交通法規一定程度上擾亂交通秩序,同時也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也不鮮見。

去年10月27日晚上8點30分左右,濟南市歷城區工業北路十里堡附近的一個路口,就發生一起這樣的事故。一輛帶有紅色外殼的三輪電動車試圖從北向南橫過馬路時,被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白色轎車撞擊。

事故中轎車受損輕微駕駛員幾乎沒有受到傷害,但紅色三輪卻因為猛烈撞擊幾近解體,前輪脫落。三輪車上兩名中年男子一人當場身亡,一人受傷嚴重。

去年3月,濟南南部山區也發生一起老年代步車與轎車相撞事故,一名76歲的老人駕駛老年代步車載著74歲的老伴外出,不幸與一輛轎車相撞,74歲的老伴傷重身亡,駕車的老人頭部受傷。

交警介紹,電動三四輪車的整體質量、最高車速都已遠遠超出非機動車的範疇,防撞係數、穩定係數較低,隱藏著巨大的安全隱患。

事實上,在一些老年代步車保有量較高的區縣,老年代步車對交通事故的影響已經開始凸顯。濟南市天橋區因為物流企業多、業態複雜,在濟南各區中保有較多的電動三四輪車。2015年,天橋近四成交通事故都涉及到包括老年代步車在內的三四輪電動車。

更可怕的是,由於三四輪電動車處於失控狀態,並沒有類似汽車的年審及報廢政策,車輛狀況能否上路,何時報廢完全由車主自己說了算。這樣一來,如果沒有相應的政策對其規範,道路上的破舊電動三四輪車會越來越多,車況會越來越差,其引發交通事故的幾率也隨之增高。如果不能規範管理,電動三四輪車事故未來還會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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