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安徽人注意!
公積金政策有變!
省政府8月18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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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下發了
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意見。
按照要求,
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等自由職業者,
都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
農民工納入公積金繳存範圍
隨著此次安徽省《意見》的出爐,農民工今後同樣可以享受到「公積金」待遇,進城買房更加方便。支持將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等自由職業者,納入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
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可低於5%
在安徽省的《意見》中,對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進行了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不得低於繳存人工作地設區的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得高於月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均不低於5%,不高於12%。
企業不辦理公積金將受處罰
企業不為員工繳納公積金,將面臨相應的處罰。《意見》要求,安徽省將加強住房公積金繳存執法,對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單位,責令其限期辦理,逾期將進行處罰。
開發商不得無理拒絕公積金
由於公積金利率比商業貸款的利率要低,因此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往往成為購房者的首選。然而,並不是所有樓盤都支持公積金貸款。對此,《意見》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繳存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可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公積金不僅能買房,而且還可以拿出來付房租。去年11月,安徽省便下發了通知,職工連續足額繳納公積金滿3個月,在本市無自住房且租房生活的,可以提取夫妻雙方公積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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