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東莞掃黃風暴中涉黃五星級酒店——太子酒店的實際控制人「太子輝」,及另外46位涉案人員進行了宣判。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梁耀輝犯組織賣淫、串通投標、單位行賄三宗罪,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46人也分別判刑。
據澎湃新聞報道,太子酒店的實際控制人「太子輝」,真名叫梁耀輝。2008年當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廣東地區代表,2012年當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還曾入選首屆東莞「十大慈善人物」。
2014年,央視曝光太子酒店存在賣淫活動,其賣淫活動呈現「產業化」和「專業化」特點——「桑拿技師」入職前須首先按個人條件定等級;「上崗」前還有專門的接客禮儀、賣淫步驟等系統化培訓;從體檢醫生到培訓管理人員,人員配置幾近「完備」。「桑拿技師」中還包括許多未成年少女。
2014年4月,梁耀輝被刑事拘留,2015年5月太子酒店涉黃案開審。
在庭審現場,針對公訴機關起訴書中控其犯組織賣淫罪,梁耀輝辯稱,他集團旗下有幾十家企業,沒有時間參與太子酒店的經營管理,對於太子酒店組織賣淫,他也是看了媒體曝光才知道太子酒店涉黃,在此之前,他對太子酒店涉黃並不知情。
公訴機關稱,太子酒店桑拿部僅2013年營業收入超過4890萬元,梁耀輝等人組織賣淫超過十萬次以上,其中有部分還涉及組織未成年人賣淫。案發後有兩貨車票據被銷毀。
2017年8月11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梁耀輝犯組織賣淫、串通投標、單位行賄三宗罪,被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檢方起訴的另外46人也被分別被定為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幫助毀滅證據罪,除兩人被判處緩刑外,其他人均被判處一年四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封面新聞記者 刁明康 綜合報道(圖據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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