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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首富沈萬三的「炫富作死」故事是真的嗎?

今人常說,不作死就不會死。100萬兩白銀的「炫富」,炫的就不是富,而是命了,朱元璋豈能容他?

看到這兒,各位看官是不是有一種智商的優越感油然而生?

OK,看來這碗從明朝煲到現代的老「雞湯」,確實熬出味道了,真心需要三解動手加點白水解解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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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請問,死人能說話嗎?怕是不能。

乾隆十二年《吳江縣誌》中引明弘治元年莫旦撰《吳江縣誌》記載:

張士誠據吳時,萬三已死,二子茂、旺密從海道運米至燕京。」

張士誠攻佔蘇州在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二月,朱元璋建立明朝在1368年,沈萬三起碼死去12年以上,這個修城牆、犒軍,死人也能做得?

還是年畫中的沈萬三,畫面中間是他的招牌道具「聚寶盆」。

或許有人說孤證不立,你就一條說他死了,我有千萬條民間故事說他被朱元璋流放了雲南,憑啥說我錯了?

一句當然不能頂一萬句,還是得說說道理。

先來說流放雲南,按照《明史》的記載,救了沈萬三一命的是馬皇后,馬皇后又死於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軍傅友德、藍玉沐英等率軍進兵雲南則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徹底平定正好是馬皇後過世的那一年。

這說明,沈萬三要去雲南,一定得有點「寸勁」,只有不早不晚的洪武十五年最合適,否則明軍還沒進兵呢,流放到哪兒去?因為直到洪武十五年,明朝為了控制雲南、貴州(部分地區屬雲南管轄),才設置了雲南左、右、普定、普安等十四個衛指揮使司,分屬雲南都司和貴州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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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故事不是這麼講的,雲南地方志《三迤隨筆》中說:

「沐英(黔寧王)奏:『萬三通理財,求帝撥萬三父子入滇,為西路理財。』太祖准奏。」

書中明言,此事發生在洪武十九年(1386年),當年朱元璋召沐英到南京問雲南事,沐英和沈萬三有舊,就請求朱元璋把原本充軍「遼陽」的懲罰改成雲南了,並讓他居住沐府三個月,看看時間啊,馬皇后死了4年之後,她救下一命改判流放雲南的沈萬三還沒出發呢,還得讓沐英來解救。

那麼,到底馬皇后保了沈萬三一命后,他是去「雲南」啊,還是去「遼陽」啊?還是某些《明史》版本里的「嶺南」呢?

張三丰全集》(清朝人汪錫齡雍正元年自稱在山裡遇到了張三丰,記錄了這本書)把故事補齊了,不要笑,就是「通微顯化真人張三丰」,一個得道高人肯定能掐會算,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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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寓金陵,遇沈萬三,傳以丹道事,時在至正十九年(1359年)。臨別先生預知萬三有徙邊之禍,囑曰:『東南王氣正盛,當晤子於西南也。』」

二人再見,已是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合作煉丹一年後(1393年),沈萬三一家5口(含長女沈線陽、幼女、幼女婿餘十舍、外孫女余蕙剛)隨張三丰成仙飛升……

得道成仙的事,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那麼真正靠譜的,恐怕還是《吳江縣誌》中的記載,明朝還沒建立時,沈萬三已經死了,那些炫富作死的故事和朱元璋不能容人的髒水,都是清朝修史時隨意潑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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