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5年3月和加拿大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互為前往對方國家從事商務、旅遊、探親活動的對方公民頒髮長期多次簽證。只要護照有效期足夠,簽證有效期最長可達10年。
根據對等互惠原則,中加雙方還將各自相關簽證的單、多次簽證收費統一調整為100加元和相應的人民幣。雙方對簽證申請人均提供免面談和免留指紋的便利。
但是在申請簽證時需要注意:
1. 加拿大10年簽證的有效期不能超過護照的有效期。如果護照即將到期,最好在換領護照后,再申請簽證。因為簽證上無申請人的照片信息,如果舊護照失效但加簽證仍然有效,申請人需要申請挪簽,即把舊簽證挪到新護照上。
2. 加拿大10年簽證只適用於在加停留不超過180天的短期訪客類簽證,赴加學習或工作的公民不在此次簽證的安排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