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減災委召開自治區防災減災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關於防災減災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總結今年上半年全區防災減災工作,分析研判形勢,安排部署下半年全區防災減災工作。自治區副主席吉爾拉·衣沙木丁、張春林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自治區14個地州,96個縣市區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
當前,全區仍然處於自然災害易發期、高發期,要認清形勢、查找不足,進一步增強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按照新形勢、新要求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進行再檢查、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實,全面提升自治區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會議強調
▣ 要強化擔當、主動作為,切實把中央領導同志及自治區主要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實處;
▣ 要按照陳全國書記、雪克來提·扎克爾主席及李鵬新副書記等自治區領導的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 要排查隱患、壓實責任,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切實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要以豪雨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及地震等災害為重點,對重點環節、重點部位進行拉網式排查,切實做到無盲區、無縫隙、無空白。
◈ 地州市、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要根據災情及時啟動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落實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
◈ 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和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因信息傳遞不到位或災情信息上報不及時而貽誤時機、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要健全機制、統籌力量,全力以赴完成災后重建等工作任務。
◈ 建立人、財、物保障機制、軍地協調聯動機制、社會力量參與機制等;
◈ 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探索建立適合自治區實際需求的巨災保險機制;
◈ 認真組織開展因災受損房屋的排查,確保符合條件的房屋全部納入災后重建工作範圍,務必於今年8月底前,全部解決受災群眾的住房問題。
各地及自治區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要加強資金管理和監督,做到陽光重建、廉潔重建。
◈ 切實加強富民安居、牧民定居房配套設施建設,及時通水、通電、通氣、通路等;
◈ 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和發展庭院經濟的需要,強化教育引導,做好抗震安居房建新拆舊工作。(新疆民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