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鎮江監管分局發布的鎮銀監罰決字〔2017〕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存在信貸資金被挪作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行為,被罰款25萬元。
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鎮江監管分局認為,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的上訴行為違反了《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0年第1號)第九條第三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2017年4月12日,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鎮江監管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處以罰款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