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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軍:漢字與古代兵器

兵、戉、鉞、斧、矛、盾、砲 這些兵器在古代造字時代有著怎樣具體而豐富的涵義呢?

古代的兵器種類繁多,那麼,在造字時代,哪種兵器最具有代表性呢?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兵」字的構形中找到答案。「兵」甲骨文,左右兩邊的構件是兩隻手,中間的構件是「斤」,也就是斧頭,整字是通過兩隻手捧著斧頭的形象來表示兵器的。可見,斧頭在造字時代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兵器。以前我們談到過的取像於斧頭的「王」字,也可以作為這一問題的佐證。

《說文》:「斤,斫木器也。」「斤」的本義就是「斧頭」,如《孟子》中的「斧斤以時入山林」,成語「運斤成風」,其中的「斤」用的都是本義。斧頭的起源很早,在舊石器時代,斧頭的使用已經相當普遍了。斧頭分量較重,可以用來獵殺動物,分割肉類,砍伐樹木,還可以用來製造別的生產工具。可以說,斧頭是人類最為原始也最為重要的生產工具之一,在先民征服與改造自然的活動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因此,斧頭也成了先民所崇拜的圖騰之一。神話傳說中,盤古開天闢地所使用的就是斧頭,仰韶文化遺址中出土的一隻缸上繪有鸛魚石斧圖,金文族徽中有斧形圖案。在專門的兵器出現以前,先民們曾用部分生產工具當作兵器(這種形式一直流傳到今天)。在石器時代,斧頭的殺傷力在眾多的生產工具中可謂首屈一指,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兵器的代表。古人在造「兵」字時選用「斤」作為兵器的代表,正是石器時代文化信息的遺留。

「兵」字在小篆中,上面的構件已經發生了訛變,象形性降低,已經難以看出斧頭的形狀了。隸變後上部定形為「斤」,小篆中下面表示兩隻手的構件粘連在一起。「兵」的本義是兵器,引申為持兵器的人,也就是士兵。舊社會對兵痞常貶稱為「丘八」,正是因為隸楷之後,「兵」字的構形理據變得模糊,人們根據楷書「兵」字的寫法而做出的錯誤拆分。《太平御覽》中記載了一個故事,說東晉時期,北方的少數民族政權前秦(皇帝為苻堅)有一個大將叫慕容垂,此人是軍事天才,據說一生從未打過敗仗。慕容垂有一次行軍前夢見自己在趕路,走著走著沒路了,突然看見路旁有孔子的墳墓,周圍還圍著八座墳,他醒后覺得很奇怪,就找占夢的人來解夢。占夢人說:「前方沒有路,說明此路不通,孔子名丘,周圍有八座墳,丘和八合起來是個『兵』字,這條路一定有伏兵。」於是,慕容垂就改變了原定的行軍路線,後來得知那條路上果然有伏兵。這個故事反映出那時人們已經將「兵」拆分為「丘八」了。

隨著兵器的不斷改進,用作兵器的斧頭逐漸與用作生產工具的斧頭分道揚鑣,在斧的基礎上又衍生出戉、戚、我等新兵器。這三種兵器的形制與斧大致相同,但各有特點。

段注《說文》說「戉,大斧也。」戉比斧略大,刃較圓,一般向兩邊張開,有時柄端還帶有金屬尖。

《詩經》「干戈戚揚」,毛傳說:「戚,斧也」。戚與戉相比,刃張開度小,略內斂;與斧相比,戚的邊緣帶有鋸齒狀槽溝,斧邊緣平滑。

「我」與斧相比,特點是刃部呈鋸齒狀。

戉、戚、我三者都是長柄的斧類兵器。甲骨文中這三個字都是象形字,古人在造字時非常準確地抓住了三種兵器的典型特徵,「戉」字突出了圓刃,「戚」字突出了帶溝槽的邊緣,「我」字突出了鋸齒形的刃部,從而將三種形制相似的兵器區別開了。到了金文中,三個字中像柄的部分均已經類化成表義構件「戈」,「戚」字更是加上了聲符「尗」(戚、尗古音相近),成了一個形聲字,「戉」和「我」的象形性也有所減弱。後來,「戉」表示斧鉞時添加了表義構件「金」,分化出「鉞」字;「戚」的常用義已不再是武器名,而是被借去表示「親戚」的意義;「我」的武器義則完全消失,被假借為第一人稱代詞了。

古代斧鉞既是兵器,也是用來執行斬首之刑的主要刑具,金文中有個族徽:像執鉞刑人之形。《史記·周本紀》記載,武王攻克商王王宮后,用黃鉞斬了紂王的頭顱,懸於太白旗上。因此斧鉞又是主掌生殺大權的權力的象徵,常被帝王用作典禮和出行時的儀仗,是威嚴和國家統治權的象徵。「王」字甲骨文,也取像於斧鉞,像一把平置的斧形。《司馬法》中記載說,夏朝時執黑色的鉞為儀仗,商朝用白色的戚為儀仗,周朝用黃金裝飾的黃色鉞為儀仗。河南安陽殷墟發現的婦好墓中,出土了兩件大型青銅鉞。婦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她是有文字記載的第一位巾幗英雄,曾多次率兵出征,這兩件大鉞正是她權威的象徵。

矛和斧一樣,也是較為原始的兵器。矛是一種用於直刺和扎挑的兵器,原始社會時期,人類就用獸骨、竹片、尖形石塊刺殺動物,後來加上柄,這大概就是矛的前身。「矛」的金文中,作為構件參構別的字時也作,是一個象形字,像矛頭與矛柄,中間的環是用來掛飾物的。矛上掛的飾物不僅有裝飾作用,還有重要的實用價值。刺擊時晃動的飾物可以干擾敵人視線;刺中敵人後,血會順著矛尖流出,飾物可以防止血沿著矛柄流到抓握的位置。戰國文字中作,字形中纏繞的條紋,突出地表現了矛身上的飾物。湖北包山二號楚墓中出土了三件刺矛,矛柄上依次縛扎著三束羽毛,每一束都環繞矛柄。《詩經》中有「二矛重英」的說法,「英」就是飾物,這句詩大意是說兩支矛的柄上都有重疊的飾物。這些都能與此戰國文字形體相印證。《說文》中還收了一個古文,是在戰國文字的基礎上又添加了表義構件「戈」。矛的柄很長,出土實物中最長的有四米多,可見小說中常說的「丈八蛇矛」並非太誇張。

兩軍對陣,還常用到遠程型武器。遠程型武器中弓和矢配合使用,「弓」、「矢」甲骨文均為象形字。射箭的「射」字,甲骨文像箭在弦上之形,這些均為人們所熟知,此處從略。除此之外,炮也是一種重要的遠程型攻擊武器。象棋走法口訣中說「車走直路炮翻山」,正是對炮攻擊特點的形象描述。象棋中紅黑兩方之炮一作「炮」,一作「砲」,二者原本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砲」字義符為「石」,肯定與石有關。《集韻》:「砲,機石也。」「機石」就是一種發射石塊的裝置,也叫做「拋石機」,炮彈就是石塊,藉助槓桿的力量把石塊拋到敵人的陣地,達到傷敵的目的,或用來攻城。相傳戰國時期范蠡著有一部《范蠡兵法》,漢代賈逵曾引用其中的文字:「為機發行二百步,飛石重十二斤。」這是以機發石的較早記錄,「砲」大概就來源於此。《說文》「旝」字下說:「建大木,置石其上,發其機以追敵。」雖然《說文》中這段話不是解釋「砲」的,但據此可以肯定的是,發石裝置的出現最晚也在漢代。

「炮」字義符為「火」,本義是一種烹調的方法。《說文》:「炮,毛炙肉也。」就是把帶毛的肉用泥裹住之後放到火上烤,類似於今天叫花雞的做法。火藥發明以後,逐漸被應用到軍事方面,大約南宋時期出現了火炮。《宋史·兵志》說:「又造突火槍,以鉅竹為筒,內安子窠,如燒放,焰絕然後子窠發出如炮,聲遠聞百五十餘步。」這種「突火槍」的功能和拋石機相似,但我們可以看出它已經使用了火藥,不再單純用槓桿原理髮射炮彈了。

「炮」字從「火」,於是又成了記錄「火炮」一詞的本字,與表示烹調方法的「炮」同字異詞。古代的火炮也多發射石彈,所以用「砲」字來記錄「火炮」依然有理據,但現代武器中炮彈均已為金屬所制,此時再用「砲」字來記錄,就沒有理據可言了,因此「砲」也就徹底被「炮」字所取代。從「砲」到「炮」的轉變,正反映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對文字的影響。

前面所述的都是攻擊型武器,戰場上廝殺,自然要有攻有守,所以防禦型武器盾的地位也非常重要。金文中「盾」,像人持盾之形。其中下面構件就是盾,盾體呈長圓形或長方形,裡面的幾筆表示表示盾牌上所繪的花紋。金文族徽中有個符號:像一人一手執戈一手執盾之形,其中的盾形正與金文的形體相似。古代將士作戰時,通常左手持盾以掩蔽身體,防止敵人攻擊型武器的殺傷,右手持戈擊殺敵人,攻擊性武器和防禦性武器相互配合,才能達到既保全自身、又殺敵制勝的目的。

戰爭直接促進了兵器的發展,兵器的發展也不斷加劇戰爭所帶來的傷害。兵器從一開始就是因戰爭而產生的,所以《老子》中說:「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在老子看來,除非萬不得已,就不要用兵動武。古人將「武」解釋為「止戈為武」,就是要表達「能夠止戰才是真正的用武之道」的思想觀念。儘管從文字學的角度看,對「武」字的這種說解無疑是錯誤的,但它卻代表著一種高境界的戰爭哲學,反映了人們渴望和平追求和平的美好願望。

王立軍,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師大文學院黨委書記

董京塵,北京師範大學文學博士,章黃國學主編。

特別鳴謝

書院文化發展基金會

敦和基金會

章黃國學

有深度的大眾國學

有趣味的青春國學

有擔當的時代國學

北京師範大學章太炎黃侃學術研究中心

北京師範大學漢字研究與現代應用實驗室

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古代漢語研究所

北京師範大學古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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