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為保鮮裝液氧 冷藏車路上起火 究竟誰之過?

新朋友

點擊上方

法治貴州 一鍵關注

劉某從事長途運輸業務,平時從山東省運輸青菜至廣東省,再從廣東省運輸一些水產品返回。

2016年7月2日,像往常一樣,劉某與佛山一水產品公司簽訂《水產貨物運輸協議》,約定由劉某自己駕駛冷藏車承運該公司的一批活魚前往杭州、上海、蘇州三地,運費為5300元;如發生貨物短缺、質量損壞及延時等責任問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運方負責賠償。

隨後,水產公司將魚全部用泡沫箱盛好裝進劉某的冷藏車。為在運輸過程中給魚供氧,保證魚的鮮活,還在車內安裝了兩隻液態氧氣瓶,氧氣瓶與泡沫箱間以塑料軟管連接輸氧。

2016年7月3日中午,當劉某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進時,冷藏車廂內著火。劉某停車后,立即去查看貨物。不料,在打開車廂後門的瞬間,車廂內噴出火焰,將劉某燒傷。

消防部門接到報警后出動消防車趕赴現場撲救。后劉某經醫院診斷為處燒傷95%Ⅱ°-Ⅳ°及吸入性損傷」。消防部門出具的火災事故認定書顯示,起火點為車廂尾部右側兩隻杜瓦瓶(即氧氣瓶)之間的閥門處距車廂後門0.3米、距右車廂內壁0.2米,且在此一定範圍內;起火原因可排除小孩玩火、電氣及線路故障、雷擊、遺留火種、燃放煙花爆竹、縱火、吸煙等原因引起的火災,無法排除氧氣遇油脂后發熱,引燃可燃物導致火災。

劉某認為,這都是水產公司的錯,要求水產公司賠償損失,但遭到拒絕。為此,劉某將水產公司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和水產公司對此事故各負有一定的責任,其中由原告劉某承擔60%的責任,被告水產公司承擔40%的責任,即水產公司賠償劉某醫療費27.6萬餘元。

水產公司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法院終審后,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安全防範意識需引起足夠重視

■以案釋法

該案中,劉某與水產公司的爭議焦點為:1、火災事故認定書中的「油脂」來源,劉某認為油脂來自於水產公司提供的氧氣瓶或軟管;水產公司則認為「油脂」來自於劉某的冷藏車廂。2、火災事故導致劉某人身損害的過錯責任,劉某認為水產公司存在過錯;水產公司則認為運輸途中的風險責任應由承運人即劉某自行承擔。

法院審理后認為,因消防部門告知不能確定「油脂」具體來源后,原、被告雙方在近7個月的時間內未提供可以受理鑒定「油脂」來源或起火原因的機構;而在證據上,大火燒毀了現場,當然也燒掉了「油脂」,且經過消防部門撲救,原始現場已經改變,故法院不能直接認定「油脂」的具體來源。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及2015年版危險化學品目錄,液氧屬危險化學品,劉某運輸手續不規範,承運前未要求水產公司出示特種設備使用證書,並允許其在不通風的隔熱封閉車廂內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液氧。運輸途中,在天氣炎熱的情況下,未定期檢查貨物車廂,導致車廂內熱量不斷積聚最終達到引燃溫度這些都說明事發前劉某未盡合理注意義務,缺乏危化品知識。此外,劉某在車廂外體溫度較高未確認安全的情況下盲目開啟車門;事發時應急施救措施不當導致燒傷,缺乏安全意識,運輸途中也無水產公司的人員陪同,疏忽了自身安全造成自身受損的後果,其本身存在過錯,法院酌定劉某自負60%的過錯責任。

作為託運人的水產公司未按合同法規定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給作為承運人的劉某,也未向其告知液態氧氣的危險性及使用注意事項。雖然「油脂」來源不能確定及查清,但水產公司附帶的兩隻開啟狀態的液態氧氣瓶及塑料軟管、泡沫箱,均為助燃物、可燃物,為火災事故的發生提供了物質條件,埋下了事故隱患,故水產公司對劉某的損傷應承擔一定的責任,法院酌定水產公司承擔40%的賠償責任。

「贊」是一種鼓勵,「分享」是一種快樂

~法治貴州

全心全意為大家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長按掃碼即可一鍵關注

貴州省青年法學會、貴州省法學會建設工程和房地產法學研究會 、貴州省金融業法律法規政策研究中心、貴州鈍初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信息中心 聯繫號碼:0851-86759748、18984840313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