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9時03分許,深圳龍華交警在和平路執勤時查處了一宗小車後排乘客未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元的處罰。
根據深圳交通法律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二百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五百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記2分。
6月15日9時03分許,深圳龍華交警在和平路執勤時查處了一宗小車後排乘客未系安全帶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元的處罰。
根據深圳交通法律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二百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五百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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