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揚州市政府網站27日公布該市戶籍准入和遷移管理規定的補充通知。今後外來人員租住國有產權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已在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只要擁有穩定就業並不間斷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5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申請遷入市區。擁有購買、自建、繼承、受贈的產權住房的外來人員,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入揚州市區,無繳納社保的要求。民間經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租賃房屋也被納入「市區合法穩定住所」的範圍,外來人員落戶門檻進一步降低。 (張 晨)
揚州放寬戶籍政策 繳5年社保可落戶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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