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歡案處警民警被處分
資料圖:案發現場——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
日前,冠縣紀委、監察局對於歡案處警民警進行了立案審查。
2016年4月13日,冠縣崇文派出所副所長郭增金帶領民警王斌、張憲超、輔警趙一鳴在處置蘇銀霞警情時,未能採取有效措施保護蘇銀霞的人身安全;
2016年4月14日,冠縣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民警朱秀明帶領輔警宋長冉、郭起志在處置源大工貿公司警情時,在多名討債人員限制蘇銀霞、於歡母子人身自由的情況下,對現場局勢穩控不力。
冠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正科級偵查員劉曉林對分管聯繫的崇文派出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工作指導不到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所長楊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依據《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並報冠縣縣委、縣政府批准,決定:
給予劉曉林行政記過處分;
給予楊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對崇文派出所所長栗彥峰誡勉談話;
給予郭增金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朱秀明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分別給予王斌、張憲超警告處分。
冠縣公安局決定:
警方破獲於歡母親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2000餘萬元
相關報道截圖
記者從聊城民生警務平台獲悉, 根據群眾舉報,公安機關成功破獲蘇銀霞、於家樂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經查,該案涉案金額高達2000餘萬元,涉及投資群眾50餘人。
目前,該案正在辦理中。
警方打掉於歡案黑社會犯罪團伙,17人全部落網
聊城民生警務平台截圖
26日上午,聊城民生警務平台發布信息,冠縣吳學占等人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山東省公安廳於2016年5月25日掛牌督辦,由聊城市公安局指定東昌府分局異地立案偵辦,現吳學占團伙涉案的18名成員除杜志浩死亡外,其餘17人全部落網。
已查明,該團伙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侵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等犯罪。
目前,此案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