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發布消息,自9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機車、電動車交通秩序整治,整治內容的第一項就是機車、電動車逆向行駛、超員、闖紅燈、加裝遮陽傘、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針對近期機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的凸出現象,9月5日、6日,城區六角、土橋、紅廟、小渡、舞陽交警中隊100餘名民警、協警,全員上路,對機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僅2天時間就查處違法車輛800餘台,拆卸遮陽傘660把,教育群眾1000餘人次。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一款之規定,非法加裝遮陽傘的行為屬於交通違法,根據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第57條之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處罰代碼1087)。
廣告閱讀原文,可自助發布分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