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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文學和作家以尊嚴

近日,《人民文學》發布消息稱,2017年將把稿費標準提高到千字500元-800元,再次讓文學創作者們感到鼓舞。2016年以來,北、上、廣三地文學期刊掀起一股「漲稿費」的風潮。2016年7月,上海作協旗下兩大文學期刊《收穫》《上海文學》兩家期刊將最高稿費標準提高到千字千元,引起文學期刊界的震動。此後,文學雜誌漲稿費開始成為文學界的一個共識。廣州《花城》《作品》兩家雜誌也於2016年初和2017年初將稿費標準提升至千字500元以上,優質稿件甚至可達千字1500元。然而,目前文學期刊增漲稿費的動力主要來源於財政撥款或政府專項資金,如何讓文學期刊自身產生盈利、造血功能,專業人士認為,可以在期刊的版權保護上做加法。

文學期刊引入「打賞」機制

近年來,上海引領了文學期刊「漲稿費」先潮。2011年,上海市主要文學期刊稿酬提高至每千字500元。在上海市委宣傳部「文學發展基金」的支持下,2016年7月,《收穫》第二次提高稿酬,達到千字600元-800元,特別優質的稿子可達每千字1000元。《上海文學》緊隨其後,自2016年7月刊起將最高稿酬提高至千字千元。這一舉動當時頗引起全國各地文學期刊和創作者為之熱議。

在這一波「漲稿費」潮之前,原來的稿費標準已經近20年都沒有變化,大多處於千字200元的水平。與經濟高速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大幅提高的現實相比,文學發表的低收入更顯尷尬。

作為全國文學期刊重鎮,廣州也在同期發力。2016年1月,《花城》率先動作,稿費標準從千字300元提到千字500元以上,最高可達800到1000元,單期稿酬支出預算達到20萬元。《廣州文藝》也將稿費從千字200元漲到300元。《花城》雜誌主編朱燕玲表示,「稿酬提升能增加寫作者的自信心和榮譽感,能激勵更純粹的創作,給文學和作家以尊嚴。」

目前,全國各地文學期刊如《詩刊》《草堂》《青年作家》等均開始實行不同幅度的稿費提升。

2017年,廣東省作家協會主辦的《作品》再次改版,並將稿費標準全部提高至千字500元,同時,在季度、年度的評選中對最好的作品進行「追加稿費」式的「打賞」,年度最佳一批作品的最高稿費可以達到千字1500元。

在千字500元的平均基礎上,《作品》還會在後續階段向網路、微信等平台開放,調動廣大讀者進行投票評選,然後由編輯部進行評判,形成「季度賞」「年度賞」兩次獎勵性大賞,追加「二次稿費」「三次稿費」,每次增加500元。這樣,年度最佳作品就能拿到千字1500元。

「一篇3萬字的作品,如果拿到年度最佳,可以多拿到3萬元,這是多麼大的鼓勵。」《作品》雜誌社副社長王十月表示。

版權保護提升雜誌造血能力

與上世紀80年代的「黃金時代」不同,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文學期刊訂數持續下降,當前一些期刊的訂數雖然開始緩慢回升,但整體仍處於較低水平。而一些期刊即便實現盈利,其額度也不足以推動稿酬標準發生大幅提升。

因此,目前文學期刊增漲稿費的動力主要來源於財政撥款或政府專項資金。以《花城》為例,它的稿費來源於訂閱利潤、出版集團扶持基金和廣東省委宣傳部專項基金三部分。同樣,《收穫》《上海文學》《作品》的稿費提升資金也來自宣傳部門的專項經費。那麼,文學期刊是否就完全失去了市場盈利能力呢?

朱燕玲指出,導致文學期刊沒有「造血」能力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版權法對文學期刊保護的缺失。「上世紀90年代初,我們的版權法修改過一次,之前文學期刊擁有一年的專有版權,包括出版權,但那之後就沒有了。我們到處去組稿,還要付給作者稿費,加上人員的工資,這些經營費用都不少。但是我們只是獲得了一個首發權,之後就跟我們沒關係了。」

目前,全國文學選刊會定期轉載一些優秀作品,但轉載費只有幾百。低轉載費也被業內默認。

與之不同的是,作者的作品出版會與出版社簽訂合同,規定出版社擁有五年或以上的版權,期間如有影視版權出售等收入,出版社也可獲得分成。而文學期刊則沒有這一系列的權益。「因為按照慣例文學期刊是不簽合同的。」

「劇本荒」成為近些年影視質量下降的國際性問題,而文學期刊也無法從中獲利。「好些年前,比如張藝謀等有些導演都是看全國的文學期刊的。文學永遠是藝術之母的。近兩年我也跟一些影視公司打過交道,他們好像已經不滿足於這樣,而是自己想個主題就去上馬。但還是有一些導演願意去買雜誌上的中短篇小說作為劇本。」

《花城》每年發表兩三部長篇和數十個中篇小說,朱燕玲認為,如果版權法或國際版權公約能將期刊納入版權保護範圍,這些作品的出版、影視等衍生收益有可能讓文學期刊獲得「造血」能力。

南方日報記者 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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