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怒扔天津共享腳踏車」男子被拘10天
日前,兩名男子「怒扔天津共享腳踏車」一事引發眾人關注,9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通報此事最新進展稱,「扔車」男子及視頻錄製者因尋釁滋事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分別行政拘留10天和5天。
9日下午,天津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3月8日下午,因將一輛共享腳踏車扔入海河,引發廣大網民熱議的嫌疑人王某某、許某被公安和平分局民警從遼寧省葫蘆島市押解回津。
通報稱,經初步審理,二人供述了因在津遇事不順,為發泄不滿情緒,將一輛「小黃車」扔入海河並將這一視頻上傳互聯網傳播后潛回原籍的事實。現王某某、許某對自已的違法行為深感後悔,並寫出悔過書。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二人因尋釁滋事被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分別行政拘留10天和5天。
(北青報記者 張雅 黃筱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