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小孩子被別的孩子打了,要不要還手?

「孩子被別的孩子打了,要不要還手?該不該還手?」

這一直是個有爭議的問題。

小孩子打架,這本來是常有的事。過去,做父母的對這類事並不大關心。偶爾被別的孩子打了幾下,不必過於叫真兒。

現在可不同以往了。一旦孩子被別的孩子打了幾下,家長便耿耿於懷。說要是總被人打,不敢還擊,孩子的性格會變得怯懦,將來不能適應社會的競爭。這事成了年輕父母們特別關注的一個「原則問題」。

於是,有的父母便鼓動孩子與打人的孩子「針鋒相對,毫不忍讓」,要立刻打回去,不能手軟。

現在的父母之所以如此關注,持如此之態度,我想大約有這麼幾個原因:

一. 「物以稀為貴。」,孩子少,在家長心目中就更加貴重。

獨生子女是「絕無僅有」、「不可多得」的一個,在家長眼裡,都視為珍寶,「頂在頭上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孩子不能離開家長的視野,離開一會兒家長都擔驚受怕,生怕孩子受到別人傷害,看到毫髮無損,這才徹底放心。

孩子養得太嬌,就是有錯,也是極力文過飾非,捨不得打罵。有時候,家長氣急了,「啪啪」打幾下,也不心疼;但要是別人,不要說打,就是動一個手指頭,甚至就連說一句,都不行。就像古代《小兒語》中所說的:自打一下偏疼,人說一句偏怨;口噙一個嬌兒,斷送壞了干看。

過去,人們孩子比較多,生活拮据,家長不得不起早貪黑,披星戴月,整天忙於解決一家老小衣食住行、吃喝穿戴等生計問題,沒有閑工夫,也沒有那個閑心,根本顧不上考慮孩子讓人打了幾下,是「還手還是不還手」這類不足掛齒的雞毛蒜皮小事。

現在孩子少了,父母都把孩子視為「眼珠子」似的那樣珍貴。生活條件也好了,用不著起早貪黑為孩子們的衣食住行、吃喝穿戴問題操心奔波了,有了閑工夫,也有了閑心,從早到晚,心無旁騖,兩隻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這「獨一無二」、「絕無僅有」的寶貝疙瘩。於是,就把這種小事「無限放大」,看成是「天大」的事了。

其實,小孩子之間發生摩擦、衝突,今天你的孩子被比他大一點兒的孩子打了幾下,沒準兒明天你的孩子也有可能打了比他小的孩子幾下。這種事,誰也不敢「打保票」。

依我看,小孩子之間的衝突,就像是足球比賽場上足球運動員的「合理衝撞」,只要不是「惡意侵犯」,是足球「比賽規則」中允許的,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大人不必干預。小孩子本來就是在「摸爬滾打」中成長起來的。學走路時跌倒了,爬起來,又跌倒了,再爬起來;孩子們在一起玩耍,你推我一下,我搡你一下,這是常有的事,沒什麼大不了的。

有一個孩子在玩滑梯的時候被別的孩子推到旁邊,媽媽看在眼裡覺得孩子吃了天大的虧,心裡很不是滋味,雖沒當場發作,回家后關上門就劈頭蓋腦地訓斥孩子是「窩囊廢」。

說來也巧,第二天,她的孩子在玩滑梯的時候,把一個比他更小的孩子一把就推倒在地,媽媽只好趕緊跟人家賠禮道歉。這是人們司空見慣的情景,這活生生的事實也給這個媽媽上了生動的一課。

二. 認為孩子打架如何對待和處理,這可是關係到孩子將來能不能「適應社會競爭」的「大是大非」問題。

認為總是忍讓,會磨滅孩子的競爭意識,消磨孩子的競爭能力。主張一點兒也不能忍讓,一定要「針鋒相對」,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就是不能吃虧。

有的家長還給孩子制訂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大政方針」。

說心裡話,我是不大讚成這種「戰略方針」的。用這樣的「大政方針」指導處理小孩子之間的矛盾、衝突,似乎顯得有點兒偏激。

市場經濟社會的競爭是激烈的、殘酷的,「市場不同情弱者」,不具備競爭意識和能力,就不能生存。

但是,我們必須明白,有競爭意識和競爭能力,要在競爭中取勝,不是靠「單槍匹馬」去玩命,還要靠合作。而合作者之間,也不可能沒有任何的利益矛盾或衝突。即使有矛盾、衝突,但如果共同利益過大,首先也還是要合作,做到「求同存異,共謀發展」。如果毫不退讓,連「一點兒虧也不能吃」,「絲毫也不退讓」,那就不可能有合作者,競爭也就很難取勝。

有的時候,為了根本的、長遠的利益,必須在非原則問題上做出必要的「忍耐」、「退讓」。常言說:「小不忍則亂大謀」。小事上不忍讓就會壞了大事。要知道:「忍讓」不是軟弱的同義詞。忍讓不僅是寬容,更顯示氣度、胸懷、堅強和力量。在孩子小時候,有過忍讓的這種體驗,不見得是壞事。

市場經濟社會的競爭,並不是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樣是「靠拳頭」,靠「耍胳膊根」,靠「玩命」。「一介武夫」、「亡命之徒」在市場經濟社會競爭中並不具有優勢。

我們必須看到,市場經濟社會是知識經濟社會,也可以說是「高文化社會」,社會的競爭從根本上說是文化知識、科學技術的競爭。對個人來說,就是文化知識、科學技術素養的競爭,而不是「武夫」的競技。

說孩子被打了不還手會影響孩子的競爭意識和能力,是誇大其詞,言過其實。

三. 誤認為市場經濟社會「獨一無二」的行為準則就是「競爭」二字。

市場經濟社會是存在競爭,但並不是所有生活領域都存在競爭。競爭意識和能力也並不是所有範疇都適用的,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見誰就把誰當成競爭對手。處處樹敵,就會使自己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不能不分場合,不分對象,事事都以競爭為行為準則。

比如,人們上公共汽車,要是各自都發揮「競爭意識和能力」的優勢,互不相讓。那麼,搶到座位的,恐怕都是膀大腰圓、年輕力壯的小夥子,站在車上的都是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小孩子和孕婦。要是在車廂里別人不慎踩了你一腳,你馬上又踩別人一腳;別人不留神碰了你一下,你接著又還擊一下……你看,這公共汽車變成了相互廝殺的「戰場」,我們還怎麼乘座?

在公共場合,在人與人之間,我們需要互相謙讓;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員總要互相體諒、包容、幫扶;在社會生活中,面對殘疾人、老年人、婦女和兒童,人們總是要關心、愛護、幫助他們。如果不是這樣,長此以往,那「國將不國」。

是聞名世界的文明古國,是禮儀之邦,人們向來以謙讓、大度、寬容為美德。如果沒有這種美德,時時刻刻都是「你爭我搶」、「針鋒相對」的話,那社會將不能稱之為社會了。

鼓動孩子一點兒虧也不能吃,事事都得佔便宜,這並不是明智的態度。你難道就不怕把孩子培養成為「亡命之徒」嗎?

主張孩子被別的孩子打了,要立即打回去,這是報復性的行為。凡是報復性的行為,都是帶有憤怒情緒的,不理智的,往往難以自控,報復致對方死亡的悲劇屢見不鮮。「本來是想教訓教訓他,沒想到下手過重」,這是報復行兇者常常發出的追悔莫及的懺悔。成年人進行報復,往往都行為過度,更何況是不知輕重的孩子。一旦報復過當而失手,後果不堪設想。

在市場經濟社會,不能把「競爭」看成是日常社會生活中唯一的行為準則。在日常生活的交往中,還是要提倡謙讓、寬容、大度。

四. 無限「放大」小孩子之間的衝突,「猛上綱」,小題大做。

對於小孩子之間的摩擦和衝突,做父母的必須首先有個總體的分析。孩子們之間,一般還不是有什麼原則性的重大的分歧和矛盾,無非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處理不當所致。

小孩子中是有故意欺負人或欺負人「成性」的,但畢竟是極個別的,可以說是「鳳毛麟角」。提醒孩子不主動招惹,躲著點兒就是了。

孩子之間發生摩擦或衝突,一般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能自己解決,還是由他們自己解決;解決不了,就找老師解決,家長最好不要摻和。家長一摻和,可能會把簡單的問題人為地複雜化,造成不可收拾的尷尬局面。

常看到這種情形:小孩子打架,家長都攙和進去了,吵吵嚷嚷,互相指責,各不相讓,吵得不可開交。沒準兒,轉眼的工夫,兩個孩子就和好如初,又一起玩耍了。小孩子不計前嫌,不記仇,而大人反倒耿耿於懷,不依不饒。在這點兒上,小孩子完全具備當大人老師的資格,大人得接受孩子的教育,向孩子學習。

別的孩子打了你的孩子是不對,算是「不文明行為」;你指使孩子用「不文明手段」去對付「不文明行為」,只能是南轅北轍。要是孩子真的「對打」了起來,很有可能是「兩敗俱傷」,所以我們還是要主張用文明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解決。

小孩子之間發生動手打人的現象,一般並不像家長所想象的那般嚴重,不要「猛上綱」,小題大做。

有一個小孩子回家對媽媽說:「今天,小朋友打我了。」

情景一:媽媽一聽就火了,急切地追問:「是誰打你了,告訴媽媽,明天我找他家長算賬去!」

情景二:媽媽蹲下身,關切地問孩子:「他打你哪兒啦?」 「這裡!」孩子指了指小屁股。媽媽趕緊給孩子撫摸撫摸,以為安撫。然後,不無心疼地問:「他打你疼嗎?你哭了嗎?」孩子說:「我沒哭。不疼,一點兒也不疼。」

虛驚一場。「當事人」——孩子的心態倒很平和,家長的心態卻浮躁得很,點火就著,很不理智。

由於小孩子還不大會用語言表達自己的意願、要求,往往就會使用「肢體語言」交流;小孩子做事往往不知道輕重,常常會誤傷別的孩子,這是常有的現象。比如,大人讓孩子給別的孩子一個玩具,小孩子很可能不是輕輕地「遞」到別的孩子手裡,而往往是直接扔到孩子身上,無意中把那個孩子打哭。其實,小孩子打人,一般情況並不是家長所說的「故意欺負人」。

從小教育孩子學會正確對待、妥善處理與小夥伴之間的矛盾與衝突,遇到校園暴力要學會自我保護,這也是一種生存能力,要及早培養,正確引導。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