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方法論 | 如何規範開展談話函詢工作

編者按:為方便讀者準確把握《工作規則》內涵,促進在實踐工作中將規則精神執行到位,紀檢監察報《理論周刊》開闢針對如何落實《工作規則》的相關欄目,精選各級紀檢機關在業務工作中對規則實踐與思考的系列文章,敬請關注。

《工作規則》第四章「談話函詢」共四個條文規定了對談話函詢的要求。第十八條是關於談話函詢的啟動程序,第十九條是關於談話的規定,第二十條是關於函詢的規定,第二十一條是關於談話函詢結果的處置。

關於談話函詢的基本屬性

談話函詢是一種問題線索處置方式。《工作規則》第十六條規定:「承辦部門應當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地區、部門、單位總體情況,綜合分析,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進行處置。」2013、2014年中央紀委關於加強和規範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也明確了談話函詢問題處置方法。可見,《工作規則》規定的談話函詢,其定位是對問題線索的一類處置方式。

談話函詢是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實現形式。《黨內監督條例》第七條規定: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可見,談話函詢是第一種形態最基本、最有效的實現形式,也是把紀律挺在前面的重要載體。

區分談話函詢與其他談話、函詢。談話函詢包括談話、函詢兩種方式。作為問題線索處置方式的函詢,有別於一般函來函往中的函詢;作為問題線索處置方式的談話,有別於一般性的任職談話、廉政談話、談心談話等,也有別於調查談話、審查談話、審理談話、誡勉談話等類型。

把握談話函詢的制度價值。談話函詢作為問題線索的處置方式,各地在操作中存在標準不統一、內容不規範、程序不嚴格、文書不一致、實效不夠強等突出問題。在《工作規則》中對談話函詢作出規定,有利於推進談話函詢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長效化,有利於強化抓早抓小,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推進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工作規則》第十八條規定:「承辦部門採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應當擬定談話函詢方案和相關工作預案,按程序報批。對需要談話函詢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應當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必要時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根據規定,一般情況下,談話函詢由分管副書記批准即可,需談話函詢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則須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審批,必要時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這一條還要理解把握以下問題:

談話函詢的適用對象。《工作規則》沒有明確規定談話函詢的對象,鑒於問題線索處置方式適用於廣大黨員幹部,因此談話函詢適用對象不僅僅限定在黨員領導幹部,而應包括廣大黨員幹部。

談話函詢的主體。在以往的實踐中,紀檢監察機關的黨風室、信訪室、紀檢監察室以及幹部監督室在處置問題線索中都會使用談話函詢,這沒有異議。但《工作規則》第五條明確規定「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聯繫地區和部門的日常監督,執紀審查部門負責對違紀行為進行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這就意味著今後執紀審查部門將不再使用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

談話函詢的適用情形。《工作規則》沒有規定適用談話函詢的具體情形。《黨內監督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接到對幹部一般性違紀問題的反映,應當及時找本人核實,談話提醒、約談函詢,讓幹部把問題講清楚」。根據中央紀委對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處置方式的有關規定,談話函詢主要適用於兩類情形:一類是反映的問題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給予輕處分或批評教育,或者反映問題不實而予以澄清的線索;另一類是反映的問題籠統,多為道聽途說或主觀臆測,難以查證核實的線索。

根據上述規定,實踐中應把握一個基本原則:即針對黨員幹部一般性問題、輕微違紀問題,以及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應當及時開展談話、函詢。

《工作規則》第十九條規定:「談話應當由紀檢機關相關負責人或者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可以由被談話人所在黨委(黨組)或者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陪同;經批准也可以委託被談話人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過程應當形成工作記錄,談話后可視情況由被談話人寫出書面說明」。這裡要重點把握幾點:

談話人員的組成。《工作規則》規定了三種情形:紀檢機關相關負責人;承辦部門主要負責人,分別可由所在黨委(黨組)或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陪同;經批准可委託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批准」應理解為經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從上述規定理解,「談話」至少要由兩人進行,一名領導同志擔任主談話人,另一名工作人員負責記錄。

談話的內容。《工作規則》沒有明確談話的具體內容,從談話的宗旨出發,我們認為應當包括四方面內容:談話人提出紀律要求,說明談話事由;被談話人作出答覆或者說明;談話人提出針對性要求(可以視情況要求被談話人作出書面說明);被談話人表明態度。為確保談話的嚴肅性,談話過程應當形成談話記錄,並由被談話人簽字確認。

書面說明。《工作規則》沒有對被談話人就談話事由寫出書面說明作硬性規定。考慮到談話材料要存入個人廉政檔案,建議要求被談話人原則上要就談話事項寫出書面說明,並明確書面說明的具體內容和提交材料的具體要求,包括明確提交時間、提交方式、本人簽字等要求。

《工作規則》第二十條規定:「函詢應當以紀檢機關辦公廳(室)名義發函給被反映人,並抄送其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被函詢人應當在收到函件15個工作日內寫出說明材料,由其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回復。被函詢人為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或者被函詢人所作說明涉及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應當直接回複發函紀檢機關。」

函詢的通知。目前我們的操作模式是,承辦部門提出方案經委領導批准后,承辦部門經辦,編信訪室函詢號。《工作規則》明確規定,由辦公廳(室)發函,並抄送其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沒有要求抄送其所在紀委(紀檢組)。

函詢的報告程序。被函詢人寫出說明材料后報所在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承辦室。承辦室報領導批准了結或暫存,另複印給信訪室備案。《工作規則》規定報其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后直接回復。同時規定了一種特殊情形。

《工作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談話函詢工作應當在談話結束或者收到函詢回復后30日內辦結。由承辦部門寫出情況報告和處置意見后報批。根據不同情形作出相應處理:一是反映不實,或者沒有證據證明存在問題的,予以澄清了結;二是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採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三是反映問題比較具體,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認,或者說明存在明顯問題的,應當再次談話函詢或者進行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材料應當存入個人廉政檔案。」這裡要特別重視談話函詢成果運用。為避免談話函詢徒走形式、程序空轉,對談話函詢決不能一談了之、一函了之,必須嚴格談話函詢的處理方式,真正發揮提醒、震懾、警示作用。《黨內監督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要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民主生活會重在解決突出問題,領導幹部應當在會上把群眾反映、巡視反饋、組織約談函詢的問題說清楚、談透徹,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組織監督。」《工作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談話函詢材料應當存入個人廉政檔案」。這一系列規定強化了談話函詢的實際效果。

制定或完善談話函詢實施細則。堅持合規性,對於已出台的相關談話函詢辦法,應當對照《工作規則》修訂校準。強化針對性,結合實際細化規定、完善程序、規範流程,完善總體的實施辦法或者單項監督執紀工作實施辦法。主要包括:談話函詢的適用對象、適用談話函詢的情形、談話的審批及通知程序,談話場所的安全要求,談話人的確定、談話的內容、談話記錄的要求、談話回復材料的要求,對函詢談話回復的分類處置、談話函詢的時限及材料歸檔,談話函詢的相關保障措施、紀律要求,等等。

規範文書格式。為增強談話函詢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議借鑒《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實施細則》附文書格式的方式,根據談話函詢工作流程設置相應文書格式,如《談話(函詢)呈批表》《談話記錄格式》《函詢通知書》《談話(函詢)情況說明》《談話(函詢)處置意見表》等文書格式。

廉政檔案建設。從《工作規則》規定來看,建設廉政檔案主體應是紀檢監察機關。參考人事部門人事檔案管理辦法,各級紀委可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分級建檔。分步推進,由各室對聯繫地區或部門的幹部建檔,逐步納入個人有關事項申報、信訪舉報材料、談話函詢材料等各方面廉政材料,不斷充實完善。集中管理,廉政檔案建議由黨風室或案管室負責管理,並制定相關制度,增強可操作性。(紀檢監察報記者 王景喜 譚永豐 通訊員 黨小鋒)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