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房屋拆遷補償問題,可能有些朋友就會有疑問或者說有一肚子氣,農村房屋拆遷后,補償僅拿到一點補償款,而城市房屋拆遷后,能拿到好幾倍的補償款,為啥都是合法公民,在這塊上面差別這麼大呢?
其實根本原因在於二者所針對的土地所有權性質不一樣。
城市房屋:
它是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面建造的房屋,購房者通過購買,享有該房屋的使用權。
農村房屋:
它使用的土地是歸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是承包者,或者說是租用者。
而在補償方面,目前的規定或者說是補償的標準,兩者的區別如下:
城市房屋:
補償根據該房屋的用途、區域、當地的經濟以及建築面積,綜合考量進行補償,一般情況下,都能夠讓人達到滿意。
農村房屋:
補償注意分為4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還是歸集體所有,然後在有村集體統一分配,一般情況下,讓很多農民朋友達不到滿意。
針對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問題,有位網友說,既然拆遷后,農村的土地性質改變了,為什麼相對應的補償沒有得到增加呢?針對此問題,你怎麼看?